沙咤城的居民软弱,这让生性凶悍的突厥人瞅准了这块肥肉。
越来越多的突厥人,鞑靼人,和其他部族如潮水一般的涌入了沙咤城,等到沙咤城主意识到这事儿不对,想出手阻拦时,已经来不及了。
富庶之地具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魔力,哪怕当地的部族作战凶悍,也挡不住前来大发一笔人的前进脚步。其实在这其中,不少都是戈壁或者草原上不大的部落,只是迫于生计,很快草原被各种肤色,各种语言的牧民和他们的牛羊所填满。
而昔日丰美的草场很快被快速涌入的牛群,羊群啃食殆尽。
缺少充足的草料,本应该增重的牲畜们却在这个季节里消瘦了下来。这可把牧民们都急坏了。所有能拿起兵器的人都去了前线参战。
但是突厥人却并不乐观,因为唐军的反杀力太强了,眼下干掉一百,明日就能反杀一万。
在沙咤城中,此时一个身着素色圣衣的男子,一边布施一边捧着一尊圣像,口中念着:“信圣尊者得救矣”,念的还很有规律。
起初民众并不以为然,可见这男子分发着饼子,一脸虔诚的模样,也不像是一个疯子,无论是敬于男子的神秘,还是他手里的口粮,总之尾随的民众越来越多。而且口中念着跟他一样的话语。
必须阻止韩辙这么大方的行动,这家伙,手大的布施,没几天这仓储非被这家伙搞空不可。博马摁耐不住了,央求着长老让自己一试。
毕竟,人在饥馑之下,什么信仰什么面子,那都是扯淡。堂堂的管家长老,如今是一日一餐,昔日尊贵的赫鲁小少爷,面色也饿成了青菜色。
博马豁出去了,索性就落下这脸面,先度过眼下饥饿之难才是。可长老不同意,博马那是英武的小英雄,那赫鲁少爷更是部族将来的王,要知道,部落将面子和出身看得比任何东西都要珍贵。
“你们两个都不必担忧了,老身我一把年纪,也是土掩脖子了,乞食之事就让老身去完成吧。”说着,长老请求这赫鲁少爷,让自己带着手下去沙咤之城,向城主讨要些口粮来。
博马抢先了一步,跨上了战马。在他看来,以长老那种高贵的胸襟,以及慈祥的面容,有些事情他办不好,也办不成。这种事儿,最适合他这种不辞小让的人去干。
况且在沙咤城中已经出现大规模械斗,这种情形下,让长老去,结果就是有去无回,那还不如自己亲自走一趟。
坐享来自小勃律的进贡,是赫鲁求之不得的事情,前提是自己带着部队,先击败仁慈美丽的安吉军队再说。而博马此去沙咤之城,取来口粮,他们的军队就没有粮草的后顾之忧。虽然安吉的武士同样也是胡人,但赫鲁兵士的武力对他们俩将纯粹是降维打击。
而此时的安吉,依旧每天,竖着整齐的辫子,在城内布施老幼,手下的阿巴斯他们,带着少年热血的艮劲儿,练习着武艺,偶尔刘芳会指点一二,之前在岳州就干过,现在是手到擒来。
望着博马带着一对兵勇远去,赫鲁的心情是复杂的。能够打败安吉,这是她求之不得的事情,但是他又害怕和她正面作战,一想到这个女孩子骑着彪悍的高头大马,拿起手中的弯刀,自己便心神起伏。
战场上得学会无情,才会一往无前。这是长老曾经教诲他的,赫鲁现在首先惦记的是,博马此去可以满载而归,毕竟一家人的肚子还饿着。
沙咤的兵勇也不是吃素的,很快边和博马带的三千兵马在城市的东部交上了火,那叫一个惨烈,战火漫天的遮住了碎叶城上空的烈日。
再说刘芳这边,诺大的军帐中,丹鹰、东鱼等都在,一幅巨大的作战图展示在他面前,刘芳指着一条线,线的旁边标注着蓑衣河的地标。
刘芳对丹鹰说道:“一些际遇对我们来讲还不成熟,越过这条河流,我们就到达了健陀罗的地界。”
健陀罗的军队早已在河的那一边持戈待战,这一点众人心知肚明。贸然前行,只能是消耗自身的有生力量。
博马和沙咤人打的不可开交,胸口被弯刀重重的拉开一道口子,三千人马直接是和对方在一比五似的肉搏,终于,太阳又重新出现在当空,博马胜。
拖着一袋袋口粮在马上,博马带血的脸上,裂开了孩子一般纯洁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