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那接下来呢?”她点出关键:“你怎么到这边来的,怎么又落进沈琛手里去了?”

说来恍如隔世。

沈音之花好长时间回顾。

她死了,在他面前;

又活了,又他面前,又在台上唱歌。

然后他带走她,当天晚上冷冰冰来掐她……

“我就知道。”

林朝雾红唇白齿,缓缓咬出六字:“狗改不了吃屎。”

以前她就看不上远近闻名的沈琛。

嫌他装模作样,嫌他衣冠楚楚心计深。

无论百香门里多少女子梦想代替沈音之,成为沈先生的掌心宠。她总是媚眼如丝坐在一边嗑瓜子,一咬一吐,呸出一口又一口的不屑之意。

左右天下男人都是狗,越不像狗越得防。

这观点和小傻子完美契合。

只不过,她顶多私下不屑,面上仍需照常营业。像今天这样正大光明的鄙夷,可谓前所未有。

沈音之定定看她两秒,不由得笑。

“傻丫头光会笑,怪不得狗都知道盯着你咬。”

三两粒花生米塞她嘴里,林朝雾倏忽一停。

下秒钟说:“阿音,你得趁现在走。”

“我手头有钱,家里有人脉。就算呆在南江比不过沈琛,只要想办法出了国,藏个三五年不成问题。去他妈的演员歌手,我们世界旅游去,活到老玩到老。”

“这样好了。你回去收拾东西,想办法找到身份证,过两天我去定航班……不。”

咔嚓咬碎花生米,她镇定自若地改算盘:“用身份证太容易留下痕迹,我们干脆不坐飞机,开车走。反正我有驾驶证,其他乱七八糟的手续找我爸妈帮忙。”

原谅傻子的脑袋跟不上节奏。

光瞅着姐妹嘴皮子开开合合,好一通周密的计划,压根没听懂。

稀里糊涂就被扣住手腕往后门遁走,瞥见阴暗没有阳光的巷道,她才回神,困惑地问:“为什么不走前面亮的门?“

林朝雾语气轻慢:“妹妹啊,你见过谁跑路还走正门?”

沈音之更困惑了:“我们要跑吗?跑去哪里?”

“天大地大,爱去哪去哪。”

林朝雾打开门,不假思索地拉沈音之,万万没想到几次都拉不动。

“你不走?”她难以理解的微微挑眉。

谁不走?

沈音之低头,亲眼看到没有别人,而是她自己的五根手指都紧紧攀在门把手上,死不肯松开。

奇怪。

明明脑子里没有‘我要抓住门把手’的念头,身体却自动这样做了。这真的是她的手吗?

小傻子一眨不眨看好久,想好久。

轻轻说了一声:“我不走。”

连声音都像是别人的,非常陌生。

她想了想,又说:“现在不走,过几天可能走。”

对了,这才是本来的声音嘛。

沈音之满意地点头。

林朝雾则是蹙眉:“为什么不走?”

“你可别忘了,沈琛想掐死你。大半年不晓得掐过多少次,两只手都数不过来。现在不走,难道还想像原来那样。成天被养在洋房里,时刻得看他的脸色。他高兴的时候就带你出去溜两圈,不高兴就关着你么?”

“真喜欢你都不带这样的,何况他只是利用你。”

“谁不知道沈琛不碰烟酒鸦片,没有家人亲戚,不沾女人?他什么软肋都没有,为了让人放心,为了给人挖陷阱,这才用你、用个无依无靠的歌女生生造了一个软肋。你在他身边七年最清楚,他身边死了多少人。一路走来成败上千条性命,连手下一群群的人,来来去去生生死死好几轮,只剩下你和那个周笙命硬。”

“你再留在他身边,有几条命够用?”

似乎想敲醒她。

林朝雾用指节敲小傻子的脑门儿,反而敲得她有点儿头晕脑胀。

“走吧。”再次催促,“出这个门,你就自由了。”

“……可是。”

“他会难过的。”

沈音之抬起一双眼睛,纯净,有些遥远模糊。

仿佛穿过长长的时间走廊,回到从前无数个夜晚里。

沈先生永远默不作声,独自坐在清冷寂寂的夜里。有时她睁眼便能看到他,瘦削的侧脸凝望着窗外。好像在想事情,好像什么都没想。

指尖一点火光,放任它反复灼烧进皮肉。

他分明什么都有。

钱财权势,美名地位通通不缺。

但他又什么都没有。

除了看得到的权势和死亡,一身寂寥。

孤独啊。

当时她看着他,想到孤独。

一个难以言喻、复杂晦涩的词,原来是他教给她的。

“连我都走掉,他太难过了怎么办呢?”

沈音之的脸上,浮现不太傻子的表情。

慢慢但坚定地抽出自己的手,她很清晰地听到自己说:“而且最近他让我唱歌,对我很好,我是不能走的。”

现在走,她会欠他很多东西。

像石头那样压在心上,人才会被永远永远的绑住。

“但是,现在不走就来不及了。”

林朝雾盘着双手,以绝对冷酷的姿态道:“现在的他不是以前的他,就像之前的我不是现在的我,做什么都不算数。一辈子,几十年的记忆对人的影响有多大?你看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再想想,要是他哪天忽然想起那些事,保不准——”

“那就不要让他想起来。”

有理有据的长篇大论,被十分孩子气的话语打断了。

瞧着沈音之一脸‘我说了算’的表情,她红唇里溢出一声无奈的叹息:“我服了,搞不清楚你们在想什么。”

“这个要掐不掐,只准自己掐,别人碰个手指都要血光四溅;那个要跑不跑,到了时候才肯跑,一旦跑出去就算死在外头都不肯回去。我被你们弄得太糊涂。”

“算了。”

“老太婆才管七管八,你自有你的想法。”

彻底放弃逃跑大业,以防万一才问:“除了沈琛,你身边还有没有,别的人想起这些事?比如周笙?刘妈?”

沈音之连连摇头,“只有二狗子怪怪的。”

“那个想救你出去的结巴?”

没必要提防的人物,林朝雾不大在意地挥挥手:“没关系,反正他记你的恩情。想不起来就算了,当作缘分尽了。想起来反倒算件好事,以后站在我们这边。”

她坚持认为,沈琛位列危险人物名单首位。

沈音之折腾不来阴谋算计,东张西望,瞅准吧台橱柜里的小蛋糕。

一指,“那个可以吃吗?我想吃那个。”

林朝雾一看就无语。

“一天到晚光惦记衣服点心,你这坏毛病八辈子改不了。就我实实在在上辈子欠你的,这辈子活该白白为你操心……”

大肆抱怨着,实际上身体正直的撸起袖子,嫌弃那个蛋糕太小太破上不了台面。说声‘等着,姐给你做个超大超华丽的’,而后钻进厨房。

沈音之爬上吧台,盘腿坐着,笑眯眯的玩手机。

“又傻笑。”林朝雾一个妩媚挑眼,“沈琛能对你多好,有那么开心?值得你放着大好的路不跑白不跑?”

沈音之不答反问,“你过得不开心吗?”

“……”

好像是挺开心哦。

围上围裙的林朝雾耸肩,“好歹不用做歌女,成天掐着大腿陪笑。那些肥得流油三条腿的玩意儿个个恶心得要死,要不是被红老太婆打过几十次,天知道我一嗓子能吐多少东西,全吐在他们头上,啧。”

“不过说起来,我确实吐过一个。”

“32年的时候吧,沈琛来过百香门,有个叫什么沈子安的,油嘴滑舌又毛手毛脚。老娘说过八百遍卖艺不卖身,还瞎几把摸摸摸,摸你妈呢。烦得我一口口水呸他脸上,差点被他保镖抓着揍。”

“哦,算起来还是沈琛看在你的面子上,帮我说了几句好话。就当欠他个人情好了,爱还不还,反正他又不记得……”

沈琛出入百香门不算频繁,也不算少。

林朝雾碰见过几回,这边绘声绘色地说着,那边蛋糕出炉,一时大意被烫到。

眼看着指尖迅速冒出一个水泡,她想起一个重要人物:“对了,你来这儿之后见过沈晶晶没?”

沈音之歪头,表示她完全不记得这号人物。

“就表小姐,沈琛他表妹。那个牛逼哄哄爱耍大小姐脾气,还硬搞新式运动的绿茶婊,不记得了?”

林朝雾问得挺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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