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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豹隐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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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聂牧谣被不知名的鸟鸣声唤醒,那声音清脆而悠远,睁开惺忪朦胧的睡眼,窗纸上有被轻风摇曳树枝的剪影,阳光从缝隙处静怡的流淌进来,充满在房间每一处角落。

聂牧谣从床上下来,阳光仿佛失去了温度,即便照射在身上,依旧有一种淡淡的幽冷,闭目呼吸,并没有初春将至的气息。

揉了揉太阳穴,稍微减缓昨夜宿醉的微痛。

昨夜……

聂牧谣努力去回想,顾洛雪做了一桌的菜,虽不及流杯楼的珍馐百味,但每一道都别有滋味,特别是那道乌石甜糟,粘稠的丝丝入喉,让她品出好似熟悉的味道,或许自己曾经也吃过,只是现在已记不起来。

最难风雨故人来。

兴许是见到羽生白哉的缘故,秦无衣昨夜好像特别高兴,和席上每一个人推杯换盏,原本以为最先倒下的会是顾洛雪,可怎么也没想到,不胜酒力的却是羽生白哉。

一坛酒还没见底就已跌跌撞撞,举着白凤汤里的鸡腿,给众人跳着他家乡的神乐舞,很难相信,这样有趣的人,刀法却是那样霸道无匹,大家被他滑稽的舞姿笑的前仰后合,最后他在扑通一声中醉倒不起。

第二个醉倒的是顾洛雪,即便是酒醉,她还是那样乖巧,趴在桌上,温顺的如同一只熟睡的小猫。

聂牧谣记得好像是第六坛酒,她的意识和动作开始变的迟缓,最后模糊的视线里,秦无衣一人独酌,酒碗总是斟满然后一饮而尽,接着是下一碗。

这让聂牧谣想起五年前,最后一次见到秦无衣时,他也是这样豪饮,有心事的人总是不容易喝醉,聂牧谣有些害怕,害怕他又像上次一样突然消失。

窗外飘进米食蒸熟的淡香,勾人食欲,轻而易举就打断聂牧谣的思绪,披上狐裘走出门去,刚抬头就错愕的愣住,庭院里挂满了丝被,五颜六色在风中轻盈的飘舞,一眼望去如同招展的船帆。

沿着丝被下摆滴在地上水珠,汇聚在一起,形成无数条蜿蜒的水流,向低洼的水渠方向流淌,轻哼的声调也是从那个方向传来,奇异的曲调,洋溢着异邦风情。

聂牧谣穿过一层层丝被,循着声音走过去,她看见了坐在石阶上的羽生白哉,还是昨天那身青色的直垂,只不过外面穿着婢女的围裙,面前木盆里,浸泡在水中还未洗涤的丝被高高摞起。

羽生白哉一边轻哼一边埋头清洗,好像任何东西只要到他手里,都会让他全神贯注。

聂牧谣诧异了半天:“你在干什么?”

顾洛雪从旁边飘摆的床被中探出头:“他一大早起来,就把宅子里所有不用的床被全洗了,我闲着没事就帮忙晾晒。”

羽生白哉抬起头,用手抹去额头的细汗,皂角的泡沫沾染在他脸上,阳光照射在上面,折射出五光十色的光芒,亦如挂在他嘴角的微笑,明亮而灿烂。

“等等。”

羽生白哉跑向厨房,回来时双手托着的瓷盘中摆放着精致的饭团,像一件经过精雕细琢的饰品,混杂在米中的各色菜末和咸肉丁,让饭团的颜色不再单调,外面裹着薄薄的胡瓜片。

“我家乡不像中原地大物博,所以每个人对食物都极其珍惜,即便是寻常的米食也会精心去烹制。”羽生白哉将饭团递到她们面前,微笑中透着期待。“尝尝我的手艺。”

顾洛雪和聂牧谣各自尝了一块,对视的目光中溢出惊艳,米食的柔软与菜末的清香融汇在一起,咸肉丁恰到好处调和了饭团口感的寡淡,最后胡瓜清脆香甜的味道,刚好化解了油腻。

没想到,米食竟然能被做出这样的味道。

羽生白哉似乎很满意她们现在的表情,重新坐回到石阶上,继续埋头清洗木盆里的丝被。

聂牧谣目光落在他那双手上,多少有些惊讶,那双手好像具有某种魔力,不管是拿刀还是其他东西,他都会用这双手做到无可挑剔的极致。

聂牧谣极力掩饰自己的吃惊:“谁让你做这些的?”

“秦无衣。”

“他?”

“他说没钱还你就得多做事。”

聂牧谣突然有些可怜他,还带着少许帮凶的自责,感觉自己在羽生白哉充满阳光的笑容中,显得和秦无衣一样卑劣阴暗。

看着眼前这个率直的男人,聂牧谣忽然有了一丝好奇,坐在旁边的石凳上,脚踝从狐裘中裸露出来,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妖媚。

“你入唐八年,想家吗?”

羽生白哉点头。

聂牧谣问:“给我说说你家乡是什么样的。”

羽生白哉缓缓抬起头,明亮的双眸中荡起思乡的惆怅,双手撑在身后仰望远方,或许那就是他家乡的方向。

“在东瀛的西南,有一处被人们称之为“诸神故乡”的地方,那里便是我的家乡,我还记得屋前有高耸的旗杆,下面装上风车,旗杆的最顶处悬挂着五色鲤鱼幡,在风中飘舞着身姿。”羽生白哉娓娓道来,思绪如同他声音一样绵长,“最热闹的时候在每年的四月,人们抬着神轿,载歌载舞前往神社祭祀,沿途的街道两边是盛开的樱花……”

羽生白哉的回忆在她们脑海中勾画出绚丽的画面,樱花洁白的花瓣包裹着点点的娇红,沐浴在晴日的光芒里,微风轻抚时,花瓣随之起舞,白色的花浪漫天纷飞,芳香似梦。

“人们喜欢樱花不是因为她的绚烂多姿,而是她凋谢时的宁静和素雅。”聂牧谣又看到他眼神中那份坚韧,他带着微笑继续说,“即便生命只有一瞬,也要绽放出最耀眼的光华。”

聂牧谣听的有些入神:“有机会真想去看看。”

羽生白哉想起昨晚秦无衣的托负,淡淡一笑:“会有机会的。”

顾洛雪坐到他身边,来回张望四周后,一脸鬼精问:“你知道秦大哥是做什么的吗?”

比起绚丽的樱花和异域风情,她更想知道一些关于秦无衣的事,留在秦无衣身边越久,这个疑惑越让她好奇,可惜聂牧谣遗忘了过去,现在终于遇上一个与秦无衣有生死交情的人。

“不知道。”羽生白哉笑道,神情依旧真诚,不会让任何去质疑他所说的话。

“怎么会不知道呢?”顾洛雪好生失望,不过发现每一个能成为秦无衣朋友的人,好像都不会去在乎他的身份。

聂牧谣好似也想知道:“我认识他多年,从未听他提及过你,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羽生白哉摇头:“不能说。”

聂牧谣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跟他一个德性,什么事都藏着掖着。”

“我答应过他的事,绝不食言。”羽生白哉回答干脆。

顾洛雪抿嘴眨了眨眼睛,笑嘻嘻问:“守信是对的,我们不逼问你,可你总能告诉我们,什么原因能让你和秦大哥成为朋友吧?”

羽生白哉想了想,兴许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会让他违背承诺,当着她们两人面取下腰带,拉开青色直垂的那刻,裸露的胸膛上,一道从左肩斜斜划向右腰的伤痕赫然呈现在她们眼前。

聂牧谣和顾洛雪同时辨认出,那曾是一处深可见骨的刀伤,如今即便痊愈也留下深刻的印记。

顾洛雪眼睛一亮:“我知道了,秦大哥救过你,难怪你们能成为生死之交。”

“不。”羽生白哉还是摇头,停顿了少许,才面带微笑回答,“这一刀是他留在我身上的。”

……

顾洛雪和聂牧谣面面相觑,这一刀的深浅足以要了他的命,可羽生白哉提到秦无衣时,脸上既无厌恶也没有憎恨,更多的只有崇敬。

聂牧谣惊讶不已:“你,你把一个差点要了你命的人当朋友?!”

“朋友贵在交心,而不是虚伪的阿谀奉承,言不由衷不是朋友所为,所以我恳请他全力以赴。”羽生白哉质朴的脸上泛起骄傲,手掌的边缘沿着伤痕慢慢滑动,“这是他对朋友的尊重。”

聂牧谣错愕的微微张开嘴:“你和他之间有过一场对决,结果你被他重伤。”

“可惜,他并没有全力以赴。”羽生白哉苦笑。“他甚至连刀都没有拔,或许早在对决开始的刹那,他已经知道会是怎样的结果,所以,所以我和他约定……”

“约定你们还有一战,等到那时,他,他会拔刀!”聂牧谣猜到秦无衣不肯去兑现的约定。

羽生白哉点头:“上次一战过去已经六年,我一直苦练刀法,就是为了等待重新与他对决的那一天。”

顾洛雪惊讶的捂住嘴,她亲眼见过羽生白哉的刀势,一刀断剑何等霸道,若是敌手,昨晚她与聂牧谣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那是她见过最快的刀,迄今为止,她想不出任何一个人能接住羽生白哉的刀。

但这样厉害的人居然会败给秦无衣,而且还是没有拔刀的秦无衣,顾洛雪回想起秦无衣刺伤宋宸的动作,虽然同样也快,但毕竟对手只是一名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所以除了惊讶外,并没有太多在意。

顾洛雪忽然想起秦无衣那把被铁汁浇铸的刀,愈发好奇那个总是藏着心事,嘴里没有半句实话的男人,在他拔出刀的那刻又会是怎么的一个人。

顾洛雪偏头看了一眼他胸口的伤痕:“你,你就不怕死在他刀下?”

“人的一生犹如樱花般短暂,所以活着的时候也要像樱花那样灿烂。”羽生白哉扬起的笑意和他声音一样充满了热血,“哪怕只是一瞬,我也要在最辉煌的那刻凋零。”

聂牧谣想到了他描述中的樱花,在羽生白哉胸口的伤痕中变成绚丽而短暂盛开,她仿佛看见了樱花凋谢的刹那,漫天飞舞的洁白花瓣犹如承载了他的忠勇、信义和荣耀。

樱花在最美的那刻凋谢,而武士最无上的荣光,同样也是生命之花凋谢时的死亡。

分不清是他胸口的伤痕太刺眼,还是想到樱花凋谢时的悲凉,聂牧谣突然莫名的厌恶樱花,抓起身旁晾晒好的丝被,重重扔到木盆里,水花溅落在羽生白哉的脸上,浇灭了他豪气干云的热血。

“什么不好约,约着去送命。”聂牧谣脸色阴沉,不像那个名满长安的花魁,更像刻薄恶毒的怨妇,“欠我的钱没还清之前,你的命是老娘的,想死也得老娘同意。”

顾洛雪咂舌,往旁边移了移,生怕被聂牧谣迁怒,胳膊肘拐了拐他:“你还是好好洗衣做饭吧,我估计你和秦大哥的约定是没办法兑现了。”

羽生白哉或许是被聂牧谣发火的样子吓到,一脸懵懂坐回到木盆边,委屈的样子就像是聂牧谣买回来的奴仆。

聂牧谣越想越不解气,冲着顾洛雪说:“去看看那个死人起来没,大中午了还在挺尸。”

“我去过了,秦大哥房间没人。”

羽生白哉:“他一大早就走了。”

“走,走了?” 聂牧谣一惊,赤脚站在地上,狐裘滑落在地,寒风透进单薄的衣衫,刺骨的冰冷却不及内心的失落,想起昨晚秦无衣的举动,生怕自己猜对,他又一次不辞而别,怯生生问,“有,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说是晚一些。”羽生白哉一边搓洗一边答道,“他想让顾娘晚上做清蒸花蟹,所以出去买点新鲜的蟹,不过我看见他出门时,手里拿着一幅刚写完的字。”

“写的什么?”

羽生白哉摊摊手:“没看见。”

聂牧谣心里暗暗松口气,刚坐回石凳就感觉不对劲,秦无衣并不是贪图口腹之欲的人,何况以他的懒散,即便真想吃也不会自己去买,更何况没有人会拿着字画去买蟹。

秦无衣应该是去见一个人,一个他甚至都不能告诉身边朋友的人。

【2】

落日的余辉消失在城垣外的那刻,钟楼上的老吏挥动木锤敲响皮鼓,激荡的鼓声犹如落入水池的石子,荡起一圈圈涟漪,向城内四周扩散而去。

像是在催促这黄昏的阳光离开这座喧嚣的城市,当最后一声钟鼓传来,行色匆忙的路人纷纷加快了脚步,都想赶在宵禁前回到家。

严鄂不急,因为稍微快丁点,那身抖动的赘肉就会让他不停的喘息,何况他已经看见自己的家,升起的袅袅炊烟让他有一种莫名的踏实。

蹲在门外剥羊皮的女人,满手是污秽的血渍,没有打理的头发随意盘起,略微变形的身材远不及歌坊那些小娘子婀娜多姿,松弛的脸上永远看不到情趣,更多的只有抱怨,无时无刻的抱怨。

在外面威风八面的严老狗,在这个女人的嘴里,好似永远都是一无是处的懒汉,但严鄂喜欢听到她的抱怨,感觉无比的真实,至少比起歌坊那些妖艳绝伦的女子,她不会叫自己令丞,而是严郎。

严老狗也好,严令丞也罢,只不过是那些人阿谀奉承的称呼,他们怕自己但从来没有在乎过自己,歌坊里的莺莺燕燕总是想方设法把自己夜留香闺,贪图的不过是自己出手阔绰的赏钱,所以一觉起来严鄂总是记不住她们的名字,甚至会忘记她们闭月羞花的长相。

总是迫不及待想回到这里,见到面前这个叫六娘的女人,当然,还有待会从屋里跑出,一边喊着阿耶,一边缠着自己要抱的孩童。

五年前自己还孤身一人,五年后这个抠门小气的女人已为他在长安城置办了一座矮院,还生下一个大胖小子,虽不富贵但也还殷实。

“怎么才回来?”女人看见了严鄂,习惯的抱怨总是从这一句开始。

严鄂没有了在西市的嚣张跋扈,也没了在歌坊的风流好色,像晚归被训斥的孩子:“去草市沽了一壶酒。”

“家里来了客,还给你备了礼,在院里等了大半晌。”六娘在围裙上擦拭血污,接过酒壶把严鄂往院里推,“赶紧去招待,别怠慢的客人。”

严鄂一愣,自己喜静才在远离闹市的归义坊置业,西市署的同僚知道自己好恶,从来不敢登门拜访,更不可能是歌坊的妖精,不然六娘在门口已经抓烂自己的脸,寻思了半天,也想不出客人会是谁。

严鄂走到后院,亲手做的木马在风中轻轻晃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地上摆放的是纸鸢骨架,等蒙上薄纸待到春暖花开,他答应带小儿去畅飞。

一般这时,小儿都会张开双臂向他奔跑过来,掐着他脸上肥肉,笑的口水从嘴角流淌,不过现在没有,稚嫩的孩童坐在那人的腿上,旁边放着一个木盒,想必就是那人为自己备的礼。

孩童偎依在那人怀里,眨动着天真无邪的眼睛,全神贯注看着那人的手,完全没有留意到进来的严鄂。

孩童埋下头,严鄂看见了秦无衣。

神情淡然,如一潭没有波澜的池水,和孩童一样,秦无衣好像也没有留意到严鄂,环抱着孩童专心致志手里的动作。

严鄂的喉结在蠕动,身体在凛冽的寒风中打了一个哆嗦,分不清是冬日的寒凉还是因为坐在庭院中的秦无衣,严鄂只感觉身体很冷,像是所有的血液都在渐渐凝固,四肢麻木的没有知觉。

他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慌乱而急促。

收缩的瞳孔始终注视着秦无衣的手,他在这双手上闻到过无以复加的血腥味,仿佛受到过炼狱最深处恶鬼的诅咒,充斥着死亡的气息。

而如今这只手正握着一把刻刀,刀刃薄而锋利,缓慢有力削着一块木头,折射的锋芒不断在孩童白皙的脸颊上晃动。

随着飘落的木屑,木头在刀下好似被赋予了生命,渐渐有了轮廓和姿态。

“知道这是什么吗?”秦无衣问怀里的孩子。

孩童回答:“小猫。”

“是豹。”秦无衣摇头,很有耐心解释,指着孩童脚上的虎头鞋,“和它一样凶猛的一种野兽。”

孩童似懂非懂:“会吃人吗?”

秦无衣笑着点头。

孩童天真无邪问:“为什么没有豹头鞋呢?”

“因为它很谨慎,不会让自己被抓到。”

“你见过吗?”

“没有。”秦无衣摇头,指着雕刻好的木豹,“不过我听过关于它的故事。”

“什么故事?”

“据说南山有一种黑色的豹,毛发光亮柔顺,在阳光下如同锦缎般醒目,很多人都想得到它的皮毛,为了躲避敌人,它就连续七天在雾雨天不吃不喝。”

孩童眨着眼睛说:“阿娘说不吃饭会被饿死的。”

“它不会。”秦无衣笑了笑,用刻刀在豹身上雕刻出纹路,“七天后,它身上长出花纹,让它可以躲藏在草木之中。”

孩童偏着头问:“看不见了吗?”

“看不见。”秦无衣将木豹放到孩童手中,意味深长道,“即便有人站在它面前,也无法看见。”

严鄂不停在舔舐嘴唇,额头渗出细细的冷汗。

六娘端着洗好的羊肉进来,见到矗立不动的严鄂,刚要埋怨,见他神色有异,再见他额头的细汗,连忙伸手去摸。

“大冷天怎么出这么多汗?”六娘见状,万分担心问道,“该不会是病了吧?”

严鄂还是一动不动,急促的呼吸愈发沉重,打开六娘的手,太过用力将六娘推开。

六娘错愕问道:“你这是作甚?”

严鄂声音低沉:“去给我沽一壶酒。”

“你回来前不是已沽过……”

啪!

还未等六娘话说完,严鄂重重一巴掌打在她脸上:“叫你去就去,说那么多干嘛,我要安业坊卖的黄醅酒。”

安业坊距离归义坊隔着七个街坊,就是走到也要到深夜,那时坊门已关,根本就回不来。

六娘捂着的脸上指印清晰可见,一脸委屈看着严鄂,他从未发这么大的火,更没有打过自己,虽然嘴里终日抱怨,但心里深知这个男人值得托负。

六娘跌倒时撞翻了石桌上的木盒,一幅字从里面掉落出来,在严鄂面前平铺开,纸上虽然只有四个字,却遒劲如寒松霜竹,一笔而就大有驰骋不羁,气势万千之势。

豹隐南山!

严鄂看见这四字,如同看见鬼魅,眼角不由自主抽搐一下,也不等六娘哭喊,严鄂上前将她从地上抓起,连同身上钱袋和屋里箱柜钥匙塞到她手中:“记住,安业坊的黄醅酒,买不到就别回来!”

六娘看着严鄂凶神恶煞的样子很害怕,并不是因为他打了自己,而是感觉严鄂不是在逼自己去买酒,更像是在跟自己交代后事。

六娘却不敢去质疑,因为他发现严鄂和自己一样怕。

严鄂的暴怒吓哭了孩童,在秦无衣怀中嚎啕大哭。

六娘连忙过去将孩童抱起,见到母子俩远离秦无衣,严鄂这才在心底长松一口气。

走到门口,六娘抱着孩童惴惴不安想问什么,被严鄂一把推了出去,反锁上院门,直到听不见外面还有动静,严鄂才虚脱的叹口气,站立了良久缓缓转身走到院中。

他停在秦无衣一丈远的地方,好像距离对面的男人越远越安全。

秦无衣抬起头,目光从孩童丢弃在地的木豹移到严鄂身上:“我们见过?”

严鄂极力的摇头,决绝的回答:“没有。”

“见过!”秦无衣说着严鄂在西市问过自己的话,但神情却轻松自若。“五年前的上元节,我记得那天下着雪,很大的雪,你是他们中唯一掉落面罩的人,所以我记得你!”

严鄂牙齿发出磕碰的声音,眼神有一种无助的绝望:“是你,我就知道是你……”

“在西市我差点没认出你,五年前你比现在要瘦,南山豹不吃不喝,为了长出躲避敌人的花纹,你倒是刚好相反,把自己喂成一个浑身赘肉的胖子。”秦无衣将孩童刚才遗落的木豹拾起,冷冷问。“你在怕什么?”

严鄂声音战栗:“怕,怕被你找到。”

“看来,你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应验了。”

严鄂闭目长叹一声,握住旁边陷入粗大木块中的柴刀,他手腕一抖,干柴从中间一分为二。

他握刀的动作很娴熟,那也不是一把寻常的柴刀,只是被遗落在这里太久,日晒雨淋让刀身上锈迹斑斑,如同南山豹褪去的那身黑色皮毛。

严鄂睁开眼,左手曲臂,右手将刀刃从臂弯抹过,被擦拭的刀身恢复少许往昔锋芒,他不再喘息,动作也瞬间变的轻盈,浑浊的眼睛随之精锐犀利。

那一刻,他不再是西市商贩背后唾骂的恶吏,也不是混迹歌坊买醉的恩客,秦无衣见过他那种眼神,只有习惯了在刀口舔血的人才会如此凌厉和尖锐。

可惜严鄂聚集的杀气并没有持续太久,在秦无衣站起身那刻,他手里的刀就开始抖,秦无衣距离他越近,刀抖的越厉害。

当!

秦无衣直直走到他面前时,刀已落地,连同刀一起掉落的还有他的膝盖,像一个毫无斗志的懦夫跪在秦无衣面前,甚至都不敢去直视秦无衣的冷峻的目光。

严鄂并不认为自己是软弱,而是五年前他亲眼见识过面前这个男人的威烈,他很清楚自己即便倾尽全力,也只是徒劳的反抗。

五年前,这个男人也是这样站在自己面前,冰冷的刀锋架在严鄂脖子上,飘落的雪花在刀刃上融化,流淌进身体里,刺骨般的冰冷,严鄂面如死灰,等待着自己鲜血迸溅,但那个男人却丢掉了手里的刀。

身后的人冲了上去,严鄂看见一把把锋利的刀刃穿透那人的身体,四溅的鲜血染红了白雪,那人却始终没有倒下,身上已经没有多余的地方还能刺入刀刃,那人像一尊神像般岿然不动,再无人敢逼前半步。

凝固的血渍模糊了那人的脸,只剩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不屈的戾气渐渐涣散,始终盯着呆滞在血泊中的严鄂。

就是这个眼神成为了严鄂挥之不去的梦魇,所以那日在西市见到秦无衣的时候,才会感觉那样熟悉和惊恐。

为什么没有杀掉自己?

这个疑惑足足困扰了严鄂五年,一次又一次安慰自己,身中那么多刀,那人不可能活着,但每每想起那日的惨烈,还有那人最后凝视自己的眼神,不管再过多长时间,严鄂也会感到后背发凉。

所以严鄂隐姓埋名,疏通关系当了西市署的令丞,就因为他在那人面前露了相,他把自己吃成长满赘肉的胖子,那也是他逃避那人的方式。

秦无衣拾起地上的刀,和五年前一样,架在严鄂脖子上。

院中死一般沉寂,严鄂忽然感觉到平静,他能听见屋檐滴落的雪水声,听见从耳边轻轻吹过的风声,紧绷的身体也慢慢松弛,那是一种久违的宁静,在五年前上元节那天失去,从那以后他一直都活着恐慌中。

严鄂甚至期待秦无衣快点动手,至少这一次他不会再承受,在梦魇中被惊醒的煎熬。

“我奉命行事,身不由己”严鄂挺直胸,终于敢去直视秦无衣,因为还有值得他去肩负的责任,“祸不及妻儿,我做的事我一人还。”

“奉谁的命?”秦无衣面无表情,这个疑惑同样也困惑了他五年,苟活到现在,就是为了找到答案。

“不知道。”严鄂摇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现在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隐瞒。“我接到的是密函,下达的命令是三不。”

“三不?”

“不得审问、不得缉拿、就地处决不留活口。”严鄂听到秦无衣骨节脆响,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和我去的人想必都接到同样的密函,所有人被要求蒙面,根本不知道其他人是谁,以手臂红绸为记号,没,没有的一律屠戮。”

秦无衣冷声问:“随同我前去一共三十四骑,他,他们后来怎样?”

“那些人虽力战不退,但最终还是寡不敌众,被团团围困逼至墙角,全,全被弓箭手乱箭射杀,为防止有人侥幸生还,所有人被砍下头颅,尸体堆积在一起焚烧。”严鄂回想起那日的情景,至今还心有余悸,“最后清点,除,除了你之外,被烧焦的尸首正好三十四具。”

咔嚓!

秦无衣捏碎手中木豹,严鄂在他眼神中又看到了四溢的杀气,远比五年前还有暴戾。

令人窒息的沉默持续了很久,秦无衣握刀的手一直在抖,刀锋在严鄂脖子上刻下一道道血印,颤抖的声音响起:“你,你手上有没有沾他们的血。”

“没有。”严鄂不是在辩解,他很清楚自己这条多活了五年的命,现在会被眼前这人收走。“我在你面前露了相,然后就被其他人带走。”

“当西市署令丞前,你是做什么的?”

“寿州陪戎副尉。”严鄂直言不讳,“事后我被遣回寿州,不日就接到封官文书,我辞官不受,就是担心祸事临门,所以托人进了西市署。”

“你是府兵,就是说其他人也多半与你一样,是从各道州抽调的府兵精锐,能让你听命的只有军令。”秦无衣若有所思喃喃道,“向你下令的是军中将帅。”

“我收到的确是军令,但并不知道何人下达。”

“不知道就找出来,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我给你一月时间,谁给你传的令你就找谁,一层一层往上查,直到找出秘密调派你是谁下的令。”

“让我查……”严鄂一愣,“你,你不杀我?”

秦无衣丢掉手中的锈刀:“我要找的是幕后主使,杀你一个走卒又有何用。”

严鄂瘫软在地上,看着走到门口的秦无衣:“你就不怕我通风报信?”

秦无衣停下脚步,在门口站立了片刻,转身时面色冷漠。

“不怕,因为比起我,还有更让你害怕的人。”

“谁?”

“你妻儿。”

……

“拿刀的人最怕有了羁绊和牵挂,这两样东西会在不知不觉中消磨你的意志和胆识,最后将你变成一个贪生怕死的懦夫,直至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再也提不起刀,因为你已经习惯了这份远离血腥和死亡的安逸,一旦被剥夺,你才会明白比死亡更可怕的是失去,那种绝望和痛苦会深入骨髓,你的余生将在无休止的煎熬中渡过。”

秦无衣说这些话时没有戾气,平静而深沉,像是说给严鄂也像说给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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