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果然啊……连你也这么觉得。”秦初很满意她的答案似的,“难怪她,他们都这么觉得。”

“可总要有人做混蛋。”他苦笑,“你看,我这么年来只做过一次好人,让她和姓叶的进了同一个剧组,然后呢?事情就脱轨了……”

芮静忍住伸手去抚平他眉间褶皱的冲动,只静静地听他说着他对另一个人的牵挂。

“哦不对,”秦初自言自语,“就算没有我当好人,他们也迟会走到一起。怪我,叶景琛回国的时候就应该查清楚他。”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住,而后莫名地笑着对芮静说,“你看我,看看我。”

芮静不明所以,依言看着他硬朗的眉眼,就听他继续说:“直到现在,我想的还是怎么才能挡住她,不让她遇见爱的人。我就是这种人啊,从污水沟里长出来的藤蔓,骨子里吸的就不是干净的水。做不了照亮她的太阳。但她要太阳……你懂吗?她需要的是太阳……”

芮静觉得有只手在自己心脏狠狠地一揪,对于这个她跟了十年的男人的过去,她知之甚少,但也知道如今站在s.k巅峰的他,曾经连市井混混也不如。她知道秦初从普通业务员升到经理,再从经理到总监,乃至pk一众竞争对手,得到董事会认可坐上如今的位置有多么的不易。

“你们俩,其实有点像。”

“对,很像。”秦初晃晃手里的杯子,“所以她不需要我。”

芮静看着幽暗的光线里,这个喜怒不形于色的男人眼底的哀伤,不自在地撇过目光。

“我在美国已经替她联系好了学校,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去进修……”秦初自嘲地笑笑,“如果没有叶景琛,她过不了一两年还清了债务,也该放弃做演员了吧。”如果她离开娱乐圈,淡出公众视线,被穆家发现的可能性就几乎为0了。

芮静硬着心肠,冷冷地打断他:“你真的……太不了解林鸳了。即使没有叶景琛,她也不会按你的安排去美国读书--在她自己有能力去做一件事之前,根本不会再接受你的馈赠。她一攒够了钱,第一件事是把欠下的所有债务还清,你居然还看不明白吗?”

秦初听了,怔了几秒,忽然大笑:“你居然和他说一样的话。”

“谁?”跟谁说的一样?

“叶景琛,呵。”说他不懂林鸳,跟叶景琛说得一模一样。

芮静身在圈内,天天跟剧组、娱记打交道,对于近来林鸳、叶景琛的关系升温,她多多少少也都听说了,笑了声:“怎么?影帝大人来宣示主权了?”

秦初摇头:“准确的说是来邀我一起守卫他的主权。”

芮静听着秦初语焉不详地讲了叶景琛和林鸳的过往,说不吃惊是假的。敏锐如她,尽管早就知道这两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情愫,却从没想过竟是十多年的纠葛。

秦初叹了口绵长的气,挑眉看向芮静:“我不是输给叶景琛,是输给了时间。”

“你怎么想都好。”虽然她认为,即便林鸳认识秦初在先,也依旧会选择叶景琛--一个从黑暗里走出来的人,能闻到同类身上的气息。比起抱团取暖,显然拥抱太阳更加暖心。

秦楚闻言哈哈大笑,仿佛听了什么有趣的笑话:“这么多年了,你都没学会跟我委婉。”

“你不需要委婉,”芮静给自己倒了一小杯酒,抿了一口,“我也不是她。”

“给你说个秘密。”

“嗯。”说话的工夫,秦初已经又几杯酒下肚,芮静看着他混沌的眼神,心知他是真的醉了。

“我当初在kfc见着她的时候,她刚过十八岁,”秦初仰面靠在沙发背,看着天花板上闪烁不定的彩灯,“我见到她的时候,第一个念头是美,第二个念头是她需要钱……”

作者有话要说: 这会儿我在高速上呢。

今天的更新都得手机完成啦,可是手机没办法发红包,欠着的明儿回来一定补上(≧▽≦)

写今天这章之前,我一直在想,前面写了那么多,让秦初作为一个男二(应该被人爱的男二)被小天使们骂得那么惨,是我的错。

可我只是想让我们的视线和阿鸳保持一致——她也不知情呢。

秦初不光知道林鸳父母的事,甚至比她知道的更多——例如穆志雄和穆清澜的关系。所以比起被寻常粉丝挖料,他更加害怕来自穆清澜的报复会对聚光灯下的林鸳造成不可估计的伤害,他担心并千方百计地阻止林鸳发展,为的就是她尽早知难而退。可他又不舍得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想护着她,让她在自己的庇护下不温不火的生活。

所以秦初希望她凭借自己的能力还了钱,甘于在十八线玩玩票也好,心里坦坦荡荡地离开娱乐圈也好——阿鸳在不知道秦初背后的动作之前,确实以为自己不会有机会在这一行走上巅峰。

如果一切真能如他所愿,或许林鸳真的可以一辈子和穆清澜永不碰面,再也不用回顾那段黑色时光。如果,林鸳的世界里没有一个人,叫叶景琛。

而当秦初发现,穆清澜也许已经知道了林鸳的身份,并且回国来同样进去演艺圈的时候,作为一个不算多高尚的人,他选择相信她是为复仇而来,并且当机立断地将穆清澜划归自己手下——是监视,也是要挟,在不确定她的动机之前,将她可能对

阿鸳造成的伤害控制在他能控制的范围里。

爪机写了这么多,有点唠叨,下次再聊吧。总之,我是希望宝宝们知道,这个一直在与人斗的男人,对林鸳,其实是尽了他最大的能力——只是,这种方式未必是我们认可的,包括我自己。但这和他的经历,背景有关,太不信任别人,太独立,太自负,太自私。

不是秦初不够好,如果是,那只是我写得不够好。

好啦,今天聊到这儿,爪机伤不起:)

☆、第49章 不弃

七年前,夏末。

那时秦初还只是s.k影视部门的总监,而且,是副总监。上面没有正职,但他始终没能被拨正。

原本从来不吃k记的他,那一晚刚好有个和投资商的酒局,空腹赴会无异于作死,停好车去酒店路上恰巧见了一家k记,想着图个方便,就推门进去了。

他之前从未进过kfc,早些年是进不起,后来是不屑进。站在柜台前,他看着琳琅满目的品类,最终简捷明了地开口:“一个汉堡,谢谢。”

“有许多种,先生你需要哪一个?”

正是这个不疾不徐中性里带着磁性的女声,吸引了秦初的目光。当他看清面前穿着k记统一的红蓝工作服,高束起马尾却依旧满身妖娆风情的女人。

对,他第一眼看见林鸳时,给她的定义是女人,不是女孩。

美丽。妩媚。风情万种。勾魂摄魄。

这些词汇从他的脑海里闪过。

晚间,结束了酒局,秦初揉着发痛的太阳穴再次路过这家店,不经意地朝里一瞥,那个有着双撩人凤眼的姑娘竟还在前台忙碌——此时距离他下午见到她已经过去近七个小时。

这应该是个很缺钱的年轻女人。

次日,秦初特意抽空来这家店,她不在。与店长简单沟通之后,他验证了自己的推测——这个刚刚成年的小姑娘不但缺钱,而且穷到身兼数职,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八小时都奔走在打工的路上。

在确定这一点之后,秦初对于说动她入行已经有了七成把握,等他跟着她在几个打工场所间奔走了一整天之后,他已经十拿九稳了。

他原以为,只要提及丰富的报酬,她会立刻心动。却没料到,在k记门口拦下她的时候,那双凤眼里是满满的防备,即便当他给出自己的名片,她也仍旧将信将疑。如果不是咖啡店老板言坤恰巧路过,顺手替他俩相互介绍,秦初还真没把握能说得动这个看似美得不经大脑实则无比执拗的姑娘。

卸下防备后,林鸳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你,但我不适合演戏。”

秦初有些意外,他主动邀约过不少年轻女孩,在确认他身份之后无不欣喜若狂。

尽管,他这一次来找林鸳,并不是出于挖她出道的需要——他需要一个能够陪他出入酒局,摆平用利益搞不定的合作方或对手,凭他多年在社会底层的经验,当美丽撞上贫穷,这样的女人最合适。

于是林鸳最初入职s.k,是以影视部副总监助理的身份。当然,刚刚高中毕业的林鸳,根本没有签署正式的劳务合同,更不清楚“助理”的工作职责。

第一次带林鸳出席酒会,她穿的是从公司借来的晚礼服。

黑色高领,后背镂空,腰身不盈一握,肌肤胜雪,刚刚露面就吸引了一众目光。

酒会散场前,秦初吩咐:“赵董喝的有点多,待会你送送她。”

林鸳也喝了些薄酒,柳眉轻蹙:“我不会开车,怎么送他?”

显然她并没有听出秦初的言外之意,他只好说:“扶他去门口等专车,陪他说几句好话总会吧?”

林鸳依言送了那位董事出门,穿了细高跟的她走路磕磕绊绊,扶着那位将近谢顶的赵董一路下楼。她温和地应对那人不上档次的调笑,挺直的背影并没有一点点弯腰迁就对方身高的意思。

两人下楼之后许久,秦初都没见林鸳回来,内心天人交战——若她当真跟着赵董走了,人家受了美人恩,总归要谢他美意;可想到她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毫不知情,他又鲜少见的心感不安。

纠结中,他已不知不觉走出酒店。

大堂门口,他看见了一手推在奔驰车车门,死活也不肯上车的年轻女孩。

她的高跟鞋已经脱落了一只,裙摆太长,此刻逶迤在地,看起来狼狈不堪。

秦初站在酒店门口,正在犹豫,林鸳无意中看见了他,像是见了救星立刻朝他投来无助的目光。出于说不清的原因,他拦下了林鸳,尽管为此得罪了那位赵董。好在,酒醒之后,赵董显然也没记得多少。

“她把我当恩人,全没怀疑过我根本是故意的……”

芮静看着混沌不清地说完这一句,就趴在茶几上昏睡不醒的秦初,有那么一秒,她很想摇醒他问:你对她那么好,就只为了弥补这种负罪感吗?还是……你根本爱上了她,却还不知道。

那之后的事,芮静也都知道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鸳和秦初的关系越发亲密,像朋友,又像兄妹……总之,在秦初发现林鸳为了支付学费,在学业和s.k之余还兼职做一家电商的专属模特后,他借给林鸳一笔钱,希望她可以专心学业,同时注意休息。

因为担心林鸳拒绝,秦初当初是以芮静的名义借给她的。她接过信封,在长久的沉默后,说:“芮姐,即使我交上了学费,也还是要想办法赚更多钱。”

在那以后,秦初和芮静废了好一番工夫,才终于弄明白林鸳拼命赚钱的原因。生生父母欠下的债款,同母异父的弟弟欠下的医药费,大学学校催缴的学费,住宿生活费——这种种,都由她一人在承担。

秦初一言不发地替她还清了所有债务,知情之后的林鸳为了尽快偿还,又或者是为了报恩,开始频繁地接一些秀场的客串,或是剧组的花瓶路人甲,但凡秦初介绍的,但凡能让她攒下钱来的。

回想起来,芮静发现自己竟是看着那个小姑娘从文静内敛一路走到八面玲珑的人。然而又何止林鸳如此呢?如果不是为了眼前的男人,芮静又如何会走进这个光怪陆离的浮华名利场,变成如今长袖善舞的模样?

时光有不动声色的力量,时间漩涡里的每一个人都逃不过它的斧琢。

*

接到《女王》的开工通知时,林鸳正在驾校和教练死磕。

如果不是对方是名人,孙军大概已经国骂伺候了——你在车下问她什么,答得有条不紊,一字不差。可只要一挂档上路,她就立马额头冒汗,刹车油门随时互换,手闸挂档齐飞。

若非开的是教练车,孙军想他大概已经陪这个聪明面孔笨肚肠的女明星死过一百回了。

接到方洛的电话,林鸳将教练车停在路边,朝孙军道歉:“孙教练,抱歉,我临时有点事。今天就先练到这里,后面这阵子我可能会比较忙,下一次的课程我会提前预约。”

孙军自然一百个同意,只差没鼓掌欢送。看着这个女演员下车后停在路边拦车的侧影,她的头发被束成松散的发髻,而此刻汗水已经将她发际的碎发黏在白净纤长的颈项。

她是他做教练这么多年来,遇见的最畏惧开车,却又最执着于学会开车的姑娘。

经过曲芳准的搭线,林鸳前前后后已经和配音主持界的泰斗乐声先生见过三次。

最初去求教的时候,她完全是抱着“我觉得我的声音还可以再抢救一下”的念头。没料到,对方在听了她手机里的几段小样之后喜出望外。

乐声的原话是“没有一个配音演员可以配尽天下角色,但有人可以配其中的90%,而你的天赋刚好可以弥补剩下的10%。没必要求全,在独一份的地方做到极致最好。”

而事实上,当第一天的录制工作完成的时候,卫朗的小助理徐欣欣兴奋地满眼放光,恨不能当即为林小姐弯了。

什么叫女王?她现在严重怀疑,当时卫大师是以林鸳为原型写的女主角展湄。否则为什么林鸳的每一个鼻音,每一个尾调,每一丝明明沙哑中性却带着撩人芬芳的韵味,都贴合得刚刚好。

原著之所以动人,是因为展湄从没有把她的美貌当成征服世界的武器,但最终她却以自我牺牲与人格魅力征服了世界,乃至建立新的秩序——并不以她为核心的秩序。

林鸳推开录音棚门走出来的时候,室外的光线要比棚内强,她下意识地眯起眼睛,待得眼睛适应了光线,才发现外间并排站着两个男人,而单独任何一个拎出来足够叫影迷们疯狂。

叶景琛看着她脸上变幻的神色和落在卫朗脸上惊喜的眼神,转脸朝卫朗笑道:“早就和你说过,不如出道做演员,自编自导自演,早几年就已红进全宇宙。”

林鸳快速地朝叶景琛皱了皱鼻子,又转向卫朗:“你好,卫老师,我还是许多年前在签售会上见过你。”作为现场的礼仪小姐,之一。

卫朗低低地笑了两声:“别把我喊老了,我和阿琛同岁,叫我名字就行。”他个头大约一米七五,中等身量,五官如有混血,眼廓深邃,鼻梁高挺,脸颊和下巴的弧度犹如刀削,站在叶景琛身旁平白显得比他长了几岁。

林鸳面不改色地微笑说:“阿朗,我是你的书迷。”

“我知道,”卫朗笑道,“阿琛和我说过。多谢阿鸳小姐厚爱。”

林鸳诧异地看了大神一眼,他挑了挑眉没说话。旁边徐欣欣见缝插针地走上前,将一套五本精装的《女王》递给林鸳:“卫先生给签了名,送给你。”

林鸳受宠若惊,接过来抱在怀里,满眼发光地朝她家大神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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