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第二百五十七章 沙尘暴

用脚驱散了蚂蚁的尸体,古庙有着太多奇怪的事情,导致我现在一直处在发懵的状态,给我的感觉,当前在地坑岩壁内打入的舍利子很像是某种阵法,但是,天下大道何止三千,既然看不懂,还是不好随意妄下定论,何况那些个蚂蚁卵是当着我们的面儿变成了珍珠般的光泽,种种神奇的表现,如果不尝试一下就放弃,那的确太过于可惜了。

取来了绳子,刚准备将它缠着在了腰上,老雷拦住我的手上说:“你已经两天没休息了,还是我来吧。”

“没事儿。”,话音刚落,老雷用力握了握我的肩膀,他打断了我的话:“一贫,咱们是一起来的,那遇到事情就要一起扛,你休息,我来。”,没能拗过他,就见是老雷随手将绳子夺了过去,他熟练的打好了绳结,攀着地洞内的用来镶嵌舍利子的小坑,一步步的跳了进去。

他在地坑下左右观望,我问:“怎么样?”

“下面热乎乎的,真暖和。”他又用脚踹了踹大蚁后,就听‘哗哗’的响声:“卧草,好大的蚂蚁,你们快看,它竟然是沙子做的。”,万万没想到,仅仅是一次触碰而已,那蚁后居然当着我们的面儿缓缓的化为了粉末。

“先别管那个,看看蚁卵!”我说。

“你别急啊,那些蚁卵又跑不了。”,说着,他低下头缓缓的撩起了一把晶莹剔透的虫卵,语气惊讶道:“你们听听,真得是珍珠啊。”,老雷随手将虫卵丢在地上‘哗哗’的响声非常脆耳。

胖子兴奋的喊着发财了,还说现在珍珠不如黄金值钱,可好歹也是珠宝,再不济也能在市里换上几套房子。可我不这么想,之前我看的很清楚,那分明是在舍利子化为粉末后,虫卵这才变为了珍珠。

催着老雷运东西上来,他脱下了衣服,两个袖子系好,大把大把的往里面塞珍珠,再由我们将衣服内的珍珠运上来,一趟趟的搬运着,粗略的感觉一下,所有的‘珍珠’加在一起,应该在一百多斤的样子。等到清空的差不多了,老雷在地下发现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的是古汉字,不过他看不懂上面究竟写了是什么。

没过多久,地坑内的所有东西都已经全部清理干净,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打算拿回所有的珍珠去试一试,万一能成功也算是捡了大便宜,不过,当彭加木拿到了那块儿老雷捡来的木板神情特惊讶的说:“雷音寺!”

“啥!”我们几个同时愣住了。

彭加木指着木板上密密麻麻的篆体字说:“你们看看,这不是古汉字,曾经我为了沙漠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研究,木板上所写的就是尼雅人特有文字,就这三个字的意思是雷音寺。”

“院长,就我们这点文化哪认识这个,您看看其他都写的什么。”胖子难得谦虚。

木板的约有一个半a4纸的大小,字迹虽然不多,可看起来很工整,彭加木在这个时候展示了他渊博的知识,否则要光凭我们几个,累死也无法翻译出来。

他告诉我们,这上面写的是“雷音寺锁妖塔镇黑齿蚁一只,此蚁寿约一千五百年,喜吃人骨,惧光,依罪责应罚两千年。”,念完了这段话,彭加木惊呼道:“这蚂蚁不会活两千年吧?”

在遗迹里接连遇见的怪事,导致我们接受能力非常强,哪怕现在突然有个人钻出来说自己是汉武大帝,恐怕我都会信上三分。

我说:“管他呢,上面有没有写蚁卵的用途?”,彭加木摇摇头,没辙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我觉得蚂蚁那么厉害,虫卵肯定也错不了。

眼下除了想办法离开,已经没有别的出路可以走。大家分了虫卵抬到了营帐,路过那些士兵,却见今天的队伍明显要比往常少了很多人,给我的感觉,至少失踪得在20人左右。

同样,接连的出事儿也算是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毕竟,如果按照这个速度,我看挺不了三天肯定全完了,又是一夜未睡,他们都劝我休息,说实话,我也很疲惫,可等躺在了床上却又变得睡意全无,握住了双鱼玉将它举起,此玉本来是邪玉,可却在沙漠却阴差阳错的救了我们所有人的命,如此看来,倒也符合了道教中常说的‘物极必反’的说法了。

盯着玉佩看了一会儿,它是那样的晶莹剔透,如此美丽的东西让我有一种预感,她好似隐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或许,这个秘密要比穿越四维空间还要更加震撼。

等到天色快亮,眼睁睁看着所有的士兵们又一次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们的生活也再次进入到了正轨。小眯了一会儿,后来是素儿叫醒的我,今天本该是送食品淡水的日子,但按照现在的架势来看,够呛能送的进来,她说现在马振国已经向所有人交代了任务,放弃遗迹内的所有东西,回到水井房补给,然后立即离开步行回库尔勒。

素儿递给了我一张干饼,让我吃了补充体力,喝着苦涩的井水吃着毫无味道的大饼,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以当前所剩下的食物推断,我们这两天的行程恐怕也绝不会太过幸运。

等到我出了帐篷与所有人汇合,大家正在紧锣密鼓的准备撤退,所有的交通工具给了前面的救援部队,水井房有两辆沙滩摩托车,可却都没油了。

接着,我们步行先回到水井房,空荡荡的四周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新来守护深井淡水的人没来,导致水里的过滤工作非常不成功,打的水味道特别古怪。

没多久,马振国气喘吁吁的到了我近前说:“我今天让人报数了,昨天晚上一共丢了22个,与上次的人一样,一切与他们相关的东西都已经消失不见了,每个人也均是忘了那22个人的存在,就像从来他们就没来过一样。

很难想象究竟是什么力量才可以磨灭掉所有人的思想?

一点也不怕笑话,我是真不想在遗迹继续待下去,哪怕遗迹里摆出了金山银山都不重要了,唯一的念头只想着能够快点离开这儿。

队伍们带好了行军包,被那诡异的大坑逼的我们出了遗迹,找准了指南针上的方向,距离城市大约七十公里的路途虽然遥远,但只要我们选对了方向,哪怕到的地方不是库尔勒,同样也说明已经脱困了。

行走在烈日滔滔下,感受大自然带给的考验是令人窒息的,烈日当头,地表温度绝对要突破六十度,沙子包裹住了脚掌也会觉得非常的热。全副武装下,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的赶路,起初士兵们还很兴奋,可走了一个多小时以后,不到一百人的队伍变得鸦雀无声。

风沙飞扬,大漠的孤寂感令人绝望,没错,当你走在一望无际,甚至连参照物都没有的沙漠中,会被自然气候遮盖了你的时间感、空间感,觉得自己在拼命得走,可不管怎么走,却又像极了在原地踏步。

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令我真的是身心俱疲,渐渐的,远处的天有些发黑,雾气蒙蒙的样子阻挡了我的们的视线,刚看见时我心里还有些喜说:“这是要下雨了么?咱们要是赶上雨季,那可比中彩票还要幸运。”

随之,身旁却传来马振国颤抖的声音说:“中彩票?大师,我看你现在恐怕要比中彩票还要幸运,这是黑风,十死无生的黑风!”

第二百五十八章 神圣绿洲

他的话令我非常意外,什么沙尘暴?但凡沙尘暴不是应该是伴随着狂风而来么?于是,我追问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何况,当下也没有什么大风,又怎么能说是来了沙尘暴呢?

马振国则紧张说:“真没错,你看看远处黑云,那的确是胡大的黑风守卫,如果天若是白色,那沙尘暴的威力不会杀人,如果是黑色的,恐怖的沙尘暴有着能将绿洲活埋恐怖,我们完了,它真的快要来了!”

在沙漠中,传说黑风和白煞是胡大的两个侍卫,如果遇见了惹怒胡大的人,那么黑风就会带来灾祸,至于白煞,它往往是为了警告,马振国惊恐的模样绝非做作,其实看向黑云弥漫天际,遮天蔽日的感觉,比起沙尘暴,我倒是更愿意相信过不了多久天将会下雨,于是,我在这个时候看向了彭加木,他作为团队里知识最高的人,懂得肯定最多,而且,如今像这样面对大自然的危急时刻,科学肯定会更可靠一些。

只见彭加木同样也是面色微变,他吃惊道:“没错,我上次在罗布泊走走失也是看到这样的沙尘暴,我差点在狂沙中死了!”

心里一寒,他的话让我心如死灰,此处是荒无人烟的沙漠,四周空荡荡的毫无任何遮挡,也不是罗布泊,没有那彭加木意走过的四维空间门来供我们穿越,环顾了四周,在茫茫沙海,哪里有供我们用来遮挡的地方啊?何况,大自然的浩瀚之威又怎能是我们普通人可以抵挡了的,就算是幽冥厉鬼,它们在见到大自然的发下天威时也要主动避其锋芒。

突然,空气中起了一丝凉风,炎热的沙漠会有凉风?以前村里上小学的时候,老师也讲过当冷热空气交替所带来的强气流会产生龙卷风,再看远处正在移动的黑云,可想而知它破坏力不会比龙卷风弱了多少。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句‘快跑’,人群调转了头玩了命的逃。胖子吓得也要跟着逃,但老雷却拉了他一下,胖子急切的问:“跑啊,再不跑不就完了么!”

彭加木随之叹了口气:“你认为你可以跑得过时速超过七百公里的飓风么?”

“雾草?你的意是说,今天我们真就在这儿等死了?”胖子崩溃的坐在地上。老雷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了几句。

等死的感觉是最煎熬的,黑压压的云朵好似即将落下的屠刀,我也不想死,可是能怎么办?按照他们所说,那黑色的代表沙尘暴,他弥漫的如此庞大范围,恐怕连城市都能灭掉,让我们凡人又怎么可能抵抗的了。

眼看着黑云越来越近,看了眼身旁的素儿,我主动拉起了她的手问:“怕不怕?”

“怕!”她回答很干脆。

我用力的握了握她的手,面对着沙尘暴,说:“素儿,我廖一贫想做一件这辈子最大胆的事情!”

“你想干什么?”素儿问。

第一时间,我拉了她一下,将她拥在怀里,虽然我们之间也有过亲昵的举动,但我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大胆过,我想,反正都要死了,总不能为自己留下遗憾。

我们两个面对面,大声的说:“我想亲你一口,让你做我媳妇!”,喊完了心里的话,瞬间感觉舒服多了,可是这句话却在不经意间用掉了我所有的勇气,导致一时间有点紧张,居然忘亲了。结果,因为一时的有点傻眼,狂风没再给我重来的机会,骤然间忽起的横风,将我们几个同时吹的四处飞散。

一声告别也没有发出,任由黑风夹杂的沙硕打的脸上,感觉到特别特别的疼,大风呼呼灌耳,眼睛也已经睁不开了,想开口喊是素儿,可那大风却糊满了我的喉咙,面对浩瀚的自然威力,绝望、疼痛、不甘、恐惧、绝望的情绪充斥着我的内心。

强风的力量太强,身体已经不再受自己的控制了,心里却只想着一件事儿,真后悔,为什么没亲?好遗憾啊!最后冒出来的想法过后,大风吹的我失去了意识,当时真的以为自己死了。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因为飓风来临的时候,狂风并没有卷起尖锐的石头,更为幸运的因为我穿的衣服是不透风的,当衣服拉锁被吹开,我整个人好似戴上了降落伞一样,被狂风吹着乱飞,后来掉进了一个大洞里才躲过了被黄沙活埋的命运。

更为幸运的是我被人给救了下来,他们是一个生活在沙漠绿洲中的民族,部落不是很大,但却能自给自足,说来被救也是一个巧合,因为但凡飓风吹过肯定会带来一些好的东西,比如吃的、用的,我就是被那些清理现场的人在飓风吹过沙漠中救了下来!

我问过当地人自己在哪,他们说,这里叫做‘维克拉托’,神圣的绿洲,至于具体位置,他们也不知道,可给我的感觉应该距离事发地不是太远。所有的房屋都是用木头搭建,绿洲很大,我粗略的看起来,至少得有四五个足球场的大小,而且这里还有一处湖泊,当地人说,湖泊下面有神灵的保佑,所以这座月亮湖永远不会干涸。

周围虽然没有青青草地,可却有着低矮成群的胡杨林,湖泊周围长满了灌木,水中还有鱼,许许多多珍惜的塔里木兔,甚至还有狼、有狐狸。

我不禁的揉了揉眼,这到底还是不是沙漠?如此顽劣的土地上居然会有着一个失落的文明,苏醒了以后我在绿洲生活了十日,也用这个十日的时间彻彻底底的逛遍了绿洲。

其中,倒是有几点重要的发现,第一、他们不是汉人却说汉语,后来在湖泊的旁边发现了一尊石碑,上面雕刻一行话,仔细的辨认我只认识了两个字‘法显’。

我问了当地人,他们说,部落的老祖宗曾是一伙逃难的没落贵族,因为被追杀所以全家躲进了沙漠,走投无路时遇见了一个和尚,他领着全族的人来到了这片绿洲,因此让族人得以休养生息。

法显是东晋时期的高僧,也曾是华夏走出国门去往西天求取真经的第一人,他曾从中原出发,由新疆进入到了印度,横跨了欧亚大陆,最远曾经到达了印尼北部后乘船回到中华。

发现临终前的七年多的时间里,一直翻译着外国经书,其中自己曾写了一部名为《佛国记》的游记,成为了世间不朽的名著,对后世的佛教发展有着革新性的贡献。

听当地人的意思,他们的民族还曾受过法显的恩惠,除此之外,此地还保留了张骞出塞时留下的字迹,族长告诉我,神圣绿洲之所以能够保存,那是因为不在丝绸之路上的缘故,路线的不同,因此免除了被人类迫害的命运。

而且,他还说在古时候的沙漠并不是像今天这样死气沉沉,那时候的沙漠是有水的,百里之内皆有绿洲,并且还有很多的部落生活在沙漠中,但由于丝绸之路的开始,许许多多的民族也在广袤的利益中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而他们却幸运的保存下来了民族的完整性。

只是很遗憾,我现在迷路了,根本找不到回家的路以及去往罗布泊的路,那场毁天灭地的沙尘暴至今让我心有余悸,同样,我如百爪挠心那般非常着急的想要赶回去亲眼看看素儿到底怎么样了。

回想飓风虽然有七百二十公里的时速,但是,我是大活人啊,不可能被吹出同飓风相等的速度,依照我的感觉,既然我能掉在坑里得救,那应该距离事发地不会太远。

现在身体也恢复的差不多了,想着明天找族长借一头骆驼离开这里,去寻找大家,而我现在能做的,只能向满天神佛祈求保佑,保佑他们每个人都能够大吉大利,逢凶化吉!

第二百五十九章 尊贵的医生

当天下午,本来还打算去找族长聊聊,刚到了地方就听村民说他出去打猎了,人不在家。没辙了,又只好回到自己目前的住所,十日前在沙漠的大坑内救出我的人叫‘吉尔’,他年纪四十岁左右,个头不高,长了一副五短的身材,并且他还是一个单身的光棍汉子。

在我恢复身体的十天里,也是一直跟他住在一起,整个族中的人都很友好,知道我受伤,还会特意为我看病,准备了很多的食物,丝毫也没有嫌弃的意思。

等我进了屋,看吉尔正一边饮酒一边吃着下酒菜,他见我显得非常惊讶,甚至有些手忙脚乱,语气尴尬的说:“呦,回来了这么早啊,我以为你不回来了呢。”,接着他憨厚的笑笑,手里却悄悄的把他半瓶子的白酒收了起来。这一举动被我看在眼里,倒也什么,的确,在沙漠这种贫瘠的土地上,任何酒水都是奢侈品,有点珍贵的东西留下来自己享用也是无可厚非的,吉尔还将他的酒杯递给我说:“来,喝一口吧。”

我摇摇头:“不行不行,我不会喝酒,喝完了身体不舒服。”

“早说啊。”他像是松了口气,又随手拽出了半瓶子白酒,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我问他吃什么呢?吉尔递给了我一节:“吃吧,蜘蛛腿儿,大补的。”,连忙摇头拒绝,看上一眼,都觉得黑漆漆的没食欲,更别提张嘴去吃了。

“怎么了?是不是没见到族长啊?”

我点点头,将事情与他简单的聊聊。吉尔笑了笑,他说,在神圣绿洲,什么都要听族长的,部落的里的骆驼很珍贵,我要是想要带走那肯定是不可能。

叹了口气,问道:“大叔啊,你知道库尔勒在什么方向么?”,他则摇摇头,还说自从出生起就一直在部落里从未走出去过,根本没听过这个地方。

叹了口气,这可怎么办啊,光靠我自己,就算是给了我骆驼,没有准确的地图恐怕也得困死在外面。

又问吉尔,有没有地图?

“真没有,你说我们也不出去绿洲,要地图干什么?如果你想要,我觉得村长那儿应该有。”

我惊讶的问:“难道你们的人,就从来就没有走出过沙漠么?”

“出去干什么?这里多好,有水,有树,还有肉吃,有酒喝,沙子像黄金一样漂亮,没有比这里更美的地方,出去?你们那里有这么多的沙子么?”他语气自豪的问我。

他说的还真没毛病,听他的意思,外面好像真的什么也没有!他告诉我,整个部落除了村长,所有的人都不曾出过绿洲,任何外界的消息都是在村长口中获得。至于人口繁衍,他说,有时候外面会误入来一些人,如果是一男一女,那就让外来的人结婚生子,不停的生。

生出来的孩子交由部落里的人抚养长大,以此来充填新的血液,每家每户都是有族谱的,三代近亲不可结婚。如果外面来了女人,也同样必须嫁给部落里的人生孩子,倘若来了男人,村里也会选出女人。

大沙漠迷路是经常的事儿,何况以前丝绸之路时,天天都会有商户在沙漠迷失方向,而他们靠着这样的传统,这个部落居然没有灭绝。

我有点诧异的问:“照你说的话,你们的族长不会也将我留下给你们生娃吧?”

“你?不行不行。”吉尔连连摆手,给我感觉,他的眼神,怎么看起来那么的轻蔑?这是什么意思?

我反问道:“我怎么就不行?”

“你?还用我说么,你看看你瘦的像骨头似的,在部落,女人只喜欢强壮的男人,你昏迷的时候,全部落的女人都来看你,可你的身体太弱了,一点点的伤痛居然昏迷了三天,这样是在部落里是绝对不允许的,而且只有强壮男人留下的孩子才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下存活,生命是宝贵的,没人会拿去做赌注。”他又喝了口酒。

我心里有点好胜,怎么我就不行?强壮有什么用,真要是打起来还不一定谁胜谁负呢。

就是这么一个现代与原始的结合部落,他们世世代代与世隔绝的生活在这里,人口大约在800-1000人之间,食物是由族长统一分配,所有的人也必须听族长一人的安排。

吃了东西,在屋里实在无聊,索性又一次出了门,结果看见有一位妇女抱着小孩儿往人多的地方跑,只见小孩子的脸蛋发青,口中吐水。

坏了,应该是掉水里淹着了,抱着孩子的妇女姿势不对,继续下去下去人会呛死的,我赶忙跑过去拦住了对方,没等妇女开口,上前抢过了小孩儿,拎着他一只腿,头朝下,之后我开始用力敲打后背。

“你干什么,放开我的孩子,救命啊!”妇女大喊大叫。很快引来了一群人,他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将我围在中间,当中已经有的男人已经拿起了武器,喊我放下小孩儿。我没理会,手中依旧拍打着他的后背,很幸运,那个一岁左右的小孩儿猛的吐了一大口的水之后,哇哇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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