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节

采薇走在冗长的街道上,心里既激动,又有成就感,她在岭北的商业王国算是建立起来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开铺子,大把大把的赚银子了……

由于这会儿天还黑着,什么东西都看不分明,采薇走了一会儿便进了空间,待会儿天亮了还有许多事要做,她得趁着现在闲着,抓紧时间睡上一觉,不然,白天就没时间了!

空间的时间和外面的时间不同,空间里过三个时辰,外边只过一个,所以,采薇在空间里美美的睡了六个时辰后,外面才刚过两个时辰,刚刚五更天而已。

起床后,采薇先去温泉里泡了个澡,缓解一下身上的床气,南宫逸留在她身上的痕迹还没有退去,青青紫紫的,看着都羞人,特别是她的胸部跟腿根儿那里,跟别的地方的皮肤都不一样颜色了,指不定他用多大的力气揉搓的呢!

采薇磨了磨牙,决定好好惩罚惩罚他,看他还敢不敢再对她耍流氓害不敢承认了!

泡过澡,她的身上舒服了许多,那些痕迹和淡了不少,她披了一件睡衣,到院子里摘了一颗鲜果,坐在榕树下的秋千架上吃了起来,这次来岭北,她打算多住几天,一来是惩罚男人罪恶的行径,二来,岭北的商业街即将开业,她的确有很多事情要做!

太阳出来了,明晃晃的日头照在商业街上,让商业街的景色一览无余。

采薇从空间闪了出来,仔细的看了看她的商业街,结果很让她满意。

拓跋亮果然是个值得信任的,商业街被他修建很考究,平整宽阔的青石板街道,街道两旁都是雕栏墨阁的二层小楼,无论是街道还是小楼,用料和做工都是极好的,看起来很上档次。

只是,商铺虽多,开业的只有三分之一左右,余者都还没有营业,关着门儿,略显得有些冷清。

采薇在一个卖早点的铺子里吃了早饭,顺便向小二打听了一下朝云的所在。小二一听‘朝云’二字,立刻热情的带着采薇去找朝云了。

采薇暗笑,看来,朝云在这里影响力还挺大的呢!

路上,小二毫不吝惜的向采薇表达了他对朝云姑娘的敬佩之意。

“朝云姑娘真是个聪明睿智的女人,什么都懂,比我们岭北的女人强多了,连拓跋亮小王爷都对她钦佩不已呢!”

采薇一听,好奇的说:“哦?小王爷也对她钦佩不已了?怎么个钦佩不已法呢?”

小二说:“我们小王爷最崇尚大晋的文化,朝云姑娘诗词歌赋俱通,字也写得极好,王爷开业的那些家铺子,无一例外都是朝云姑娘帮忙写的牌匾呢!”

采薇笑道:“提个字而已,哪就像你说的‘钦佩不已’了,真是胡说!”

小二道:“小的没有胡说,这条街上谁都知道小王爷对朝云姑娘很敬重,曾经有人对朝云姑娘不敬,结果被小王爷当场打得满地找牙,大家都说,都说王爷他对朝云姑娘……呵呵……”

小二笑起来,住了嘴,没再说下去,不过,就算他不说,采薇也明白他要说什么了。

听闻拓跋亮心仪于朝云,采薇的心中自然高兴,凭朝云现在的样子,能喜欢上她的,一定是喜欢她这个人,朝云能遇到这样一个人,她也就放心了。

拓跋亮她接触过,是一个年轻有为,光明磊落的男子,无论从年龄,还是性情来讲,跟朝云都算得上是良配,若他们真能修成正果,她也会为朝云感到开心的!

如今,朝云就住在商业街一间空着的商铺里,跟廖姨娘的女儿杜月娘同住在一起,采薇去找她时,杜永奇和浑家和老娘廖姨娘已经到大库里去清点儿昨儿晚上收上来的玻璃,家里只有杜月娘跟杜永奇的一双儿女以及朝云在家,这会儿,朝云刚吃过早饭,正穿戴了要去商业街呢!

见采薇来了,朝云心花怒放的说:“大小姐,你可算是来了,咱们的商铺在十几天前就都已经盖好了,您许给拓跋亮的那些商铺都已经营业了,咱们这边儿还没动静呢,只等您来做主呢!”

采薇笑道:“急什么?房子刚盖好得晾几天再进去住,不然里边儿有潮气,住进去对身子不好的!”

朝云道:“小姐说迟了,我跟杜家人,还有太子给您派来的那一百多号人,都已经住进来了!”岭北据大晋甚远,朝云身在岭北,还不知道南宫逸已经登基的事儿,还只管叫南宫逸为太子。

“南宫逸派人来了?”

采薇没解释太子已经是皇上了的事儿,只高兴得说:“他派都派了些什么人过来,来多久了?”她很高兴,想不到南宫逸随口说说,就真的帮她办了,有了这些人,加上她空间里囤积的一些东西,她的铺子很快会开起来一大批的!

朝云说:“多半是些手艺人,大夫、大厨、绣娘、鞋匠,干什么的都有,三百六十行,差不多占了一半!只是,人都有了,大小姐,咱们什么时候开铺子呢?”

采薇说:“我打算近期先开设一家客栈,你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再开一家玉器行、一家医馆、一家米行、一家布庄、另外,再开几家饭馆……”

朝云拿出商业街的平面图给采薇看,平面图上大约有三分之一的铺子被打了勾勾,采薇心中了然,那些打钩的,一定是被拓跋亮挑走的铺子。不过还好,拓跋亮做人还算厚道,没有尽可着中间的好地段儿挑,而是均匀的挑选了他应得的那些商铺。

朝云说:“大小姐,您先看看你所说的那些铺子您打算开在哪?另外,余下的几百间商铺您打算怎么处理?都留着自己开店儿吗?”

采薇说:“可以以租赁的形势先往外出租,等过两年这边儿的商业发展起来的,在慢慢的收回房子,自己开店。待会儿我去见见南宫逸派来的那些人,按找他们的所擅长的手艺,也让他们尽快的各自开铺子吧。”

“嗯,也好。”

朝云说:“只是,岭北地广人稀,怕是生意不会很好做,小姐要有心理准备才好!”

采薇笑道:“我在岭北投资,并非完全为了赚银子。你也看到了,蒙奴人还处在原始蒙昧的生活状态,愚蠢、落后,人与人之间极度不平等,女人的地位更是让人堪忧,想让改变一个民族的略根性,让一个民族进步,最好的办法不是武力镇压,逼迫他们朝文明的方向改进,而是让他们富余起来,只有人的生活富足,不再为生计操劳奔波了,他们才能想到要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社会才会慢慢的往和谐的方向发展;不然,连温饱都解决不了,谁又有心情来推动社会进步呢?”

“当然,钱还是要赚的,虽然岭北跟咱们大晋隔着天伦山,但是,他们跟辽丹没有隔绝,咱们可以大力的发展岭北跟辽丹的商贸往来,有了玻璃做后盾,再加上咱们的悉心经营,蒙奴很快就会富裕起来的。”

一番话,让朝云心悦诚服,她说:“大小姐,想不到您竟然深明大义,心怀天下,真是令朝云佩服,难怪太子殿下会钟情于您呢!老实说,蒙奴的蒙昧落后,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我也十分看不惯,但是,虽然看不惯,我却从没有想过要去改变他们的社会状态,只是口诛笔伐了一番就作罢了,想不到小姐您竟有这份胸怀,朝云真是太钦佩您了。”

采薇笑起来,说:“先别忙着钦佩了,咱们先去找几个可靠的人来,我要教他们烤肉串儿的本事,岭北多牛羊,但我见他们吃的牛羊肉多半都是白水煮的,就算是烤的,也都只是胡乱的烤熟了而已,所以,我的烤肉串在岭北一定能火!”

“小姐这个主意好!”

朝云赞同的说:“蒙奴人的厨艺真是太差了,吃得人都想倒胃,只要咱们大晋的饭馆在这儿开起来,一准儿能把那些蒙奴的饭馆儿给挤黄了!”

“呵呵,我也是这么想的!”

两人一起去找人了,一路上,见到朝云的人,无论是蒙奴的,还是大晋的,都无一例外的向朝云恭恭敬敬的行礼,叫上一声:“朝云小姐!”

采薇笑道:“想不到朝云姐姐来此刚一个月,就有这么旺的人气了,看来,朝云姐姐的人格魅力连国界都无法阻挡了!”

朝云道:“小姐取笑了,什么人气,什么人格魅力,左不过是大小姐赋予了我掌管岭北大小事宜的权利,大家看在大小姐的面子上,给我三分薄面罢了。”

采薇调侃说:“若说大晋的人对朝云姐姐恭敬是看在我的薄面,倒也说得过去,可那些个蒙奴人对姐姐还这般恭敬,还说是看我的面子,就有点儿牵强了吧。”

朝云抿了抿嘴唇,说:“许是他们见大家都对我尊重,他们便也跟着如此了。”

采薇呵呵笑道:“朝云姐姐聪明睿智,性格独特,换做是谁都会尊重姐姐的,倘若有哪个不开眼的敢不尊重姐姐,也必定会被姐姐的仰慕者打得满地找牙的。”

闻言,朝云的耳根子一下红了,不自然的把脸扭到了一边,岔开话题说:“将来要开许多的铺子,光靠太子殿下派的这几个人是远远不够使唤的,不知小姐有什么打算?”

朝云把话给岔开了,似乎不想说她跟小王爷的事儿,采薇也不着急,反正她准备在岭北呆上几天,这几天的时间,足够她了解真相了!

“这个,你不用急,往后朝廷中有重犯,都会发配到岭北为奴的,到时候尽归你差遣使唤,只怕你犯愁没地方安排人的日子都有呢!”

湘云一听有人使唤,顿时就高兴了,说:“有人使唤就好,我正犯愁铺子太多,只我们这一二百人忙不过来呢!”

两人边走边说,不经意中,采薇忽然看到了几个奇怪的男人,这些人的长相和打扮与蒙奴人并无区别,只是他们的眼神明显的不对劲儿。

前世,采薇是保镖出身,所以极其敏感,当那几个在她身边晃悠的,貌似是路过的男人出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时,采薇立刻产生了几分警觉。

不过,这几个人采薇还没有放在眼里,察觉后,她只是冷笑一声,继续跟朝云说话,只是,在那双清冷的眸子中,多了几分锐利的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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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不想要他的孩子

从白天一直到了晚上,不断的有人在交替着跟踪采薇的行踪,这伙人训练有素,侦察能力极强,要不是采薇前世训练过,一定不会察觉到自己在被人监视和跟踪。

通过观察,她发现这伙人大约有二三十个,个个都是身手不凡的练家子,对付一个她绰绰有余,要是她没有空间神器和三八大盖儿,这会儿她十有*得想办法怎么开溜了!

不过,这些人并没有做什么,只是跟踪她,监视她,都是一副很谨慎的样子。

本着敌不动,我不动的理念,采薇一直没有声张,以免打草惊蛇。她倒是想看看,到底是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敢跟踪她,跟踪监视她干什么?

白天的时候,她忽略了那些监视跟踪她的人,教了几个人烤肉串儿的方法,并打算明儿再找几个人,教他们怎么做火锅。北方的冬天奇冷无比,一大群人围着火锅热乎乎的刷上一顿,一定感觉极好,所以,火锅能跟烤肉串一样,在岭北这个地方火起来。

晚上时,采薇拒绝了朝云的邀请,自己单独睡在了一个空着的铺子里,数百间的铺子,大半都空着,采薇故意的选了一间位置稍偏的空铺子住了进去,意在守株待兔,坐等那些人上钩。

她选的那间铺子里很简陋,里面什么都没有,进去后,她关好门窗,直接进入了空间,倘她没有看错,那些跟踪她的人已经知道她的所在,半夜时一定会有所动作。

进入空间,她脱去了自己的外衣服,仅穿着一件肚兜和一条亵裤进入到了灵溪里。

之前,她曾在灵溪里放了一匹劣质的玉器、翡翠等,在灵溪里放了这么久,玉质一定有改善,十有*已经变成高档的玉器了,她要在岭北开一间玉器的铺子,这些进化好的玉器刚好可以拿来卖!

长眉也过来帮忙,由于放入灵溪的玉器很多,两人捞了半个多时辰才捞完,累得她气喘吁吁,躺在溪边的草地上歇了好半天才起来。

养足了精神后,她带着长眉,又往林子走去。

除了玉器行,她还准备开一间参行,人参价贵,她的空间里有那么多的人参,不拿出来卖真是太可惜了。

不过,考虑到岭北这边儿原本就产人参,而且岭北这边儿也不算富足,鲜少有能买得起老参的,所以,她只为岭北参行挑选二三十支十年以上的人参,十几支三五十年年头的人参,一两支百年的老参,余者,全部都用孙家兄弟带回来的那些人参代替。

至于客栈,只要她想开,明儿就能开起来,之前她曾洗劫过青云镇的律家和榆树县的李知县家,在这两家劫了不少的床铺、被褥和桌椅等,足够开一家规模巨大的客栈了;另外,她在那两家劫来的那些衣服,都是些八成新的好衣服,可以用来开一家成衣铺子。

她的空间里还有几十万担的搀了糠的糙米,正好可以在这儿低价处理了,蒙奴人都养牲畜,冬天大雪封山,无法放牧时,那些搀了糠的糙米喂牲口吃正好。

那些搀了糠的糙米经过空间的改良,已经不像从前那般难吃了,要是有俭省的人家,费些力气把糠挑出来,那些糙米人也可以吃的! 还有,她在律、李两家打劫来的近千件首饰,文玩、字画等,正好可以在这儿开一家珍宝阁,虽然这儿的购买力有限,但是,这些东西放在她的空间里也是白放着,还不如拿到这儿来开一家体面的铺子。

不过,随着色情业在蒙奴地区的大力发展,料想这些首饰和成衣铺子的销路也不会太差,只要能赚银子,总比搁在空间里白放着强!

整理了一两个时辰的东西,外面忽然传出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采薇急忙向外看去,见十几条黑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潜入了她所在的铺子里,正从楼下蹑手蹑脚的摸上楼来。

天上的残月透过明亮的玻璃窗,射进了屋里,影影焯焯中,这群身材高大的黑影上了楼,一番巡视后,赫然发现楼上竟然空荡荡的,连一张床铺都没有时,顿时都愣住了。

“赫鲁达,你确定她进了这间屋子!”

一个黑影压低了嗓音,用辽丹语问另外一个黑影。

“是的,我亲眼所见,不止是我,敦敦、雅麦、葛儿罕都看到了,她的确就进了这间屋子!”说话的黑影回答的十分肯定。

他真真切切的看到这女人进了这间铺子,怎么会忽然不见了呢?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边回答,一边儿转悠着脑袋在空荡荡的二楼到处扫描着,试图找到采薇的踪迹。

采薇饶有兴趣的看了他们一会儿,心中忽然生出一种恶趣味,她跑回自己的卧房,打扮了一番,找了一件宽大的睡衣,又散开了自己的头发,挡住了半面的脸,悄无声息的出了空间,一闪站在了窗台前,轻轻地哼唱起来。

她的声音微颤,节奏怪异,无论是听起来还是看起来,都足够瘆人的了。

黑衣人正全神贯注的到处寻找采薇,忽然听到了诡异的哼唱声,循声发现了站在窗台边的女子,都吓了一跳。

黑漆漆的夜晚,凭空出现的披头散发的女子,嘴里哼着怪异的曲子,这种惊悚诡异的画面,换做任何一个人来看,都会毛骨悚然!

这些黑衣人也害怕,不过,他们都是辽丹的勇士,胆子自然比常人大许多,而且仗着他们人多,惊吓之后,几个人壮着胆儿向女子走过来。

“女人,不要装神弄鬼了,乖乖的跟我们走,免得自己吃苦!”

女子听到他们的话,缓缓的抬起头来。

惨淡的月光下,她咧开嘴,露出了森白的牙齿,无声的笑起来,只是嘴里却莫名的淌出了一道紫黑色的血迹,那阴森恐怖的样子,吓得几个人头发都竖起来了。

一个辽丹人大叫一声,闭了眼睛,举刀向女子的头上劈去。

“刷!”

女子凭空不见了!

她刚刚站立的地方,空荡荡的一片!

“哼~哼~”

正当大伙儿怔愣的时候,女人又在大家的背后出现了,她依旧是哼着歌,双角离地,在半空中悬着,宽大的衣服飘飘忽忽,阴笑着望着大伙儿。

太恐怖了!太吓人了!

这下,饶是这活儿辽丹人胆大,也再也撑不住了,大家抬头看着悬在半空的女鬼,双股颤颤,冷汗从脊梁骨滑了下来。

“啊——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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