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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风雨之势

看着这些处于兴奋中的愚人,赢平笑了,他的心比笑冷。oM

他可没打算真正把他们当“兄弟”,在关键时刻,他可以毫不犹豫地抛弃他们,甚至杀了他们。在他看来,混黑社会的,本来就不会是什么好东西。而且,虽然从有了力量以来,赢平的性格变化了很多,但多年的孤僻,已经深入到他的内心深处,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不想和不相干的人在一起。

这些人所有人的力量,即便是多十倍,也动不了赢平的一个手指头。赢平之所以收服他们,只是想创造一种“势”,让国家不敢轻举妄动的“势”。只要他手里掌握越多的生命,国家便越不敢动他。

只要一年,不,如果加紧练功的话,不到一年,赢平就已经完全吸收了第一滴精血,到时候,他相信,以佛祖十分之一的力量,这世间,再无人可以阻挡他,即便是有,大不了再潜伏一年,两滴“神之精血”的力量,还会有什么疑问吗?真正是他对手的,只怕只有那些真正的神了吧。

在神话传说里,西方有天使,东方则有仙人,既然耶稣和释迦牟尼都存在,他们的手下们,自然也不会空**来风吧。想到有可能和那些传说中的神打交道,赢平的心中有一种嗜血的兴奋,要是把那些作为耶稣和释迦牟尼的代言人的天使和仙人吸干,想必力量会增加得更快吧!然而他又有些疑虑,万一和天使仙人冲突上了,会不会引起耶稣和释迦牟尼的注意?他们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传人被杀虐吧?

赢平有些烦恼地用指节敲了敲额头,突然见包厢里的人都看着自己,抛开刚才想的问题,微微一笑,说:“那好,做为你们跟随我的回报,我现在给你们力量。”

众人听到赢平这么说,眼中都闪烁出炙烈的光芒。

赢平抓起桌子上的水果刀,笔画了一下,刀身微微透着寒气,看上去还比较锋利。他打算学“神”的样子,搞几滴血出来分给他们,当然不会是精血,具“神”留下的信息,他知道,精血是不能随便给的,一滴精血会削弱自身千分之一的力量。知道这个的时候,赢平心里暗骂“神”小气,又有些恐惧“神”强大的力量。不过,要真让他自己平白地分给别人千份之一的力量,他倒是舍不得了。所以他决定就用他身上普通的血。在“神”的信息里说,如果是普通的血,对血主自身不会有伤害,但功效上要差很多。赢平把刀刃横在手腕上,心想,正好试试他现在身体的强度。

用力一滑,包厢里马上响起了嘎嘎嘎的尖锐的金属摩擦声,混混们都情不自禁地捂住了耳朵,表情十分痛苦。赢平停下来,看了下手上的刀,只见刀口已经全钝了,刀身因为用力过度而严重地变形。他心中大喜,刚才的一割,除了有一点点痒,完全没有其他的感觉,这说明他现在身体的强度已经到了很强的一个境界。

声音一停下,混混们也渐渐恢复了正常,他们松开捂着耳朵的手,眼睛怔怔地看着赢平手上的刀,脸上露出了震惊,心想,这也太夸张了吧,这还是人吗?他们看赢平的目光有些怪异。而光头眼里,却更多的是狂热。

赢平心中一动,说:“换了把刀来。”

他们开始的时候就带了不少刀,原本是打算用来砍赢平的。在一堆刀里,赢平选了一把比较尖和厚的刀,刀尖抵在手臂上,使劲。“磅!”刀断了,手臂怡然无损,连个印子都没有。

赢平呼了口气,对光头说:“拿枪来!”有些兴奋的他已经忘记了他在次空间里放了一把枪。

光头把枪递给赢平。众人都隐然知道了他要干什么,都睁大眼睛盯着,生怕漏过了一个细节。

虽然经过了前面的试验,赢平的心里还是有点紧张,毕竟,枪的威力实在是太大了。赢平稳定了一下情绪,终于扣动了扳机!

“砰!”

枪响之后,赢平的手臂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红印,他也感到了微微的痛,仿佛在意料之中,光头他们没有怎么吃惊,在他们心中,赢平确实是和怪物对等的不明生物了。但赢平心中的感觉只能用波涛汹涌来形容,连枪都不能给他造成伤害,他就再也不用怕警察了!他往手臂上运了少许保护能量,又开了一枪,这一下更好,连印子都没有了!

赢平沉默了,他第一次认识到了自己的实力,这还是第一滴精血正在吸收的情况,他的能量时刻都在加强,身体也时刻都在变得更加强硬。抬头看了眼中兴奋莫名的众混混一眼,心里盘算着还有没有留着他们的必要。最后,赢平还是决定留下他们,反正不是坏事,而且这个社会,没有权势,确实是不行的。

光头他们正在兴奋状态,赢平的能力越强,他们的力量也不就越强么?哪里知道,他们已经在鬼门关晃了一圈混来了。赢平现在又为另一个问题苦恼,连枪都不能对自己造成伤害,那怎么能挤出血来?“神”当初是怎么做到的?在脑海里搜索了一番,赢平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欲伤己,自己伤。赢平一想便明白了,也只有自己这么强的力量,才能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

右手掌摊开,光华闪现,能量无限压缩,一分钟不到,一把闪着淡淡银色光华的小剑浮在赢平的掌心上。别小看这么一把剑,赢平为了凝聚他可是花了不少力气,足足用了他三层功力。赢平操纵小剑,往自己手臂的皮肤上滑了一下,皮肤微微裂开,出现了金色的血液。赢平虽然对自己的血为什么变成了金色感到奇怪,但见皮肤上的伤口正在快速愈合,吃惊之下忙操纵着一滴血液飞向光头,没入他的眉心,光头身子一震,眼神变得涣散,倒了下去,旁边的人赶紧将他扶住。

“他没事!”赢平轻喝了一声,又操纵小剑在原来的伤口上滑了一下,由于原来的伤还没有完全愈合,加上他在手上多用了些力,所以这次流出的血多了一些,赢平操纵着十滴血液,分别飞入剩下的人中的十个。这些人总共有十七个,后面的六个也在下一批完成。这些人全部都昏迷在了地上,赢平知道,血液对他们身体的改造已经开始了。

赢平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倒是不是因为血液流失而造成的,而是因为操纵小剑实在是困难了一些,到了最后的时候,小剑几乎是要飞脱出去,他可不敢想像凝聚了他三层功力的东西飞出去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所以,一弄完最后一批人,他赶紧把小剑以能量形式收回了体内。

赢平看了横七竖八躺在地上、身上发出淡淡白光的众混混一眼,靠在了沙发上,心想,妈的,老子为了你们受了这么多的累,要是将来你们不为老子尽力,不用别人动手,老子第一个废了你们……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光头他们陆续地醒来了,马上发现了自身的变化,觉得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路也有劲了,视野宽阔了,身体内更是有一股磅礴(?)的力量在游动。变化最大的大概要属光头,他脸上那道可怖的伤疤居然消失不见,变成了光洁的皮肤,想不到,他没有疤的样子,还颇为英俊。

众人欣喜了一阵,面对面打量了一下对方,见到光头的新造型都不由地取笑他一番。光头突然由一个凶神恶煞的主变成了小白脸,颇为不适应,登时十分尴尬。

笑过之后,众人冷静下来,和大家相对看了看,然后一起跪在了地上:磕了三个响头:“老大,从今天起,我们的命就是你的了!”

他们已经真正地接受了赢平,这正应和了有奶便是娘这句话。人类,和其他的动物一样,都有趋利避凶的本能,何况这个凶不是普通的凶,是要人命的凶。《古惑仔》里的兄弟情谊,终究是电影的表现手法,太多混的人,利益的结合,使他们在最后关头,会毫不犹豫地出卖自己的同伴,自己的命才是宝贵的,你以为我替你去死,我就能上天堂么?他妈的!我们都该下地狱!

赢平点点头,把他们都扶起来,大笑着说:“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好兄弟,有我的,就有你们的,让我们用我们的力量,一统江!”

众人都是热血沸腾,光头首先喊了起来:“一统江湖!”

“一统江湖!”

“一统江湖!”

……

赢平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对光头说:“这里的事其他人知不知道?”

“没有外人知道。”

赢平点点头,说:“明天带我去见魁豹。”

光头眼睛一亮:“老大,你想……”

赢平微笑着看了众人一眼,说:“难道你们不想试试看自己有多大能耐吗?告诉我,你们想不想去!”

混混们马上叫了起来:“去!”尤其以雷龙吼得最大声,他可是迫不及待地想和魁豹较量一番了。

“那好。”赢平转头对光头说,“这里是不是你们的场子?”

“是。”

“今天大家都不要回去,在这里先去休息,明天上午九点,我会来找你们。”说到这里,赢平面色一正,说:“今天发生在你们身上的事不准说出去一个字,就连最亲的人也不可以,明不明白!”

“是!”

“好,大家去休息吧。”

在光头的陪同下赢平出了包厢,下到了一层,上面的发生的一连串事情完全没有影响到疯狂的人们。开始带赢平上去的妖艳女子见到赢平下来,而且是这里颇有地位的光头哥亲自护送下来,眼睛不由一亮,打了声招呼,主动贴上来,却不敢离得太近,她可是吃过赢平苦头的,声音发腻地说:“帅哥,事情谈完了?有没有空陪陪小妹?”

赢平淡淡看了她一眼,径直走出了“染色体娱乐城”,回头对光头说:“这个女人,你知道怎么处理,不用送我了,你是我信任的人,帮我看着他们,别出乱子,要是那群家伙实在兴奋得厉害,给他们找几个小姐,不过告诉他们,别把身子搞虚了,明天还要办正事。”

“我知道!”光头点点头。

赢平拦了一辆的士,回了五月花酒店,他也有些累了,需要好好地睡一觉。

刚获得力量的这群人怎么睡得着,没办法,收拾了那女人后,光头给他们一人找了一小姐,这些小姐当真是羊入虎口,几个包厢马上呻吟声四起。

CS。

李丽三人也没有睡,他们都在等待着总部那边的命令,更主要的,是他们想知道,这个在长沙犯下如此多滔天大案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到了凌晨三点二十的时候,总部的消息终于下来了。

小云盯着电脑,念着总部刚发出来的资料:“赢平,男,二十五岁,生于HB剩WH市西城区125号。六岁入城西小学,八岁的时候母亲李凤儿离家出走,十二岁升入市第二中学。在校期间无特别之处。不擅言谈,性格孤僻,从小到大与人没有过多来往。十六岁从第二中学毕业,以优异成绩升入省重点高中市第三中学。在校期间无特别之处。同年,其时年十四岁的妹妹被奸杀。同年,他的双手被同班同学郭剑非指使打断,原因不明。十八岁时他父亲因为横穿马路,被过往的货车撞死。他父亲死后,他的性格更加孤僻,剩下的一年没有同别人说过话。十九岁考入WH工业大学。在校期间无特别之处。在学校同样孤僻,次年与同年级的刘菲谈恋爱,恩……刘菲是当时他们学校的校花。次年分手。在校期间无特别之处。大学毕业后来到长沙一家名为‘飞龙网络公司’当程序员,今年六月失业,后进入股市,开始炒股,只三个月便赔了个干净,两天前他的房东被从楼上坠落的花盆砸死,怀疑是他所为……就这么多了,总部的命令是要我们等待新的接管人,不要声张,不要发通缉令。”

胖子盯着屏幕上赢平的生平简介,有些纳闷地说:“这个人除了身世凄惨一些,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啊?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厉害?不要声张,不发通缉令,嘿嘿……看样子,上头是想招揽他呀……这么嗜血的人,能成功吗?”

李丽皱起眉头:“照这么看来,这个叫赢平的,很可能是在最近几天才获得了一些特殊的力量,不过有什么东西能让一个普通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变成一个如此恐怖的人物呢?”

胖子笑了起来,开玩笑说:“难不成是阿拉丁神灯?”

谁知李丽却沉思着点点头:“有可能……”

胖子张大了嘴巴:“你还真信啊?”

李丽白了胖子一眼,说:“我是想,这个人会魔法,会不会和西方教会有什么关联!小云,上头对这个怎么说?”

“恩,他们已经和教会的人联系过,但教会否认这件事……我想也是,他们不会把魔法教给一个东方人,而且,如果他是西方教会的人的话,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犯罪。丽姐说得对,这个人很可能是最近几天才得到的力量,所以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李丽想了想,拨了董国的电话:“董警官吗?我是李丽,请你马上派人到航空公司和火车站查一下,看有没有一个叫赢平的人出境,嬴政的嬴,平淡的平。”

电话那头传来董国兴奋的声音:“凶手查到啦?”

“不要管那么多,只管照办就是,记住,这是机密,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尤其是张红白,明白吗?立即执行!”

“是!”

半小时后。

李丽接通了手机:“喂?”

“查到了,航空公司那边查到了,因为这个姓比较少见,所以只有一个叫赢平的人,今天上午十点的飞机,通往WH。请问,还有什么指示?”

“没有了,你休息吧。”李丽关上了电话,看着露出询问眼神的两人,叹了口气,说:“可能跑掉了,已经到了WH。”

“WH?那不是他的家乡吗?一定是他没错!”胖子肯定地说。

小云说:“现在怎么办?”

李丽思考了一下,说:“告诉总部,目标已经转移,已经到了WH,建议让派来接手的人直接去那里。我们再在这里呆两天,要是没什么事发生的话我们就回去吧。”

小云和胖子都点点头。这次的任务,总算是没有完成地完成了,他们开始担心起新派来的人,面对这样一个突然冒出来的怪物,他们能对付吗?

PS:由于主角的此时的力量配不上耶稣或释迦牟尼将近一半的力量,故将两位大神的力量修正为十滴“神之精血”(第一章)。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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