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粱是一种常见的粮食作物。主要用途是食用和酿酒,我国的好几种名酒,那都是用高粱米给酿造出来的。
用来炊饭,口感上,高粱米当然不如大米好吃,但也不会很赖,在这种环境下,余乐等人倒也不会计较太多。
有米饭吃,那就不错了。之前天天肉鱼海鲜当主粮,已经把他们吃到怕。
而且听苏舞这个家乡吃高粱米的女人说,用之磨成面粉,做成蒸糕、煎饼、面卷之类的,味道会变得绝佳。
把几株穗条带回船,让女人们当新鲜研究了一番。
李志道:“大家说说看法吧,怎么搞。这野生高粱丛,没有成片的,长在荒草丛里,东一茬西一茬的,可不太好收割。”
余乐嘴里嚼着高粱米,嘬起牙花,道:“没别的便宜办法,那就老老实实开路进去呗。这株杆长得很高,哪里有,在外头一眼就能看见了,咱们就先认清楚,看具体在哪个位置,然后直接开条小道进去采收!”
苏舞道:“那怎么收,这籽实需要脱粒,得有脱粒工具,我们现在没有脱粒机,起码也得要一个木头呀,就像咱们上回收割稻谷一样,架在木头上甩。可咱们这儿,什么都没带有,附近全是荒草,也没有木头可伐。”
“这个么……”
余乐想了一下,一拍脑袋:“这样好了!”
他说着,站起身来,进船舱里走了一遍,然后又回到甲板上,转了一圈,才道:“你们看,我们空余的地方,船舱连着这里甲板,还很大呢。”
“咱们干脆也别脱粒了,直接把穗条给砍下来,连穗条一起都带回家去。这样节约时间,速战速决。等弄回了家,再慢慢抽空来脱粒晾晒也不迟。”
田夏夏道:“连着穗条带走,那会不会占地太多了?我们的船装不了多少。”
余乐摇头道:“这个不用担心。船舱里面,还能腾出三四平米的位置来,再加甲板这里,也腾个三四平米,总共八、九平米大小,够咱们装足够的高粱了。”
田夏夏道:“可这到处都装满了高粱的话,咱们吃住睡觉,就没地方了!”
余乐笑了:“这又要什么紧,采回来,先放地上,等咱们在这里收够了,再一起搬上船来,然后发船直接一路飘回长江口,连过夜都不用了。你还想在船上吃住睡什么觉呀!”
李志听明白了余乐的想法,也开始认同起来:“有道理。先连穗采回家,到时闲着慢慢搞也不迟,而且人手也多,地方也大,工具也全。”
余乐道:“到时装满东西,大家就凑和一天好了。让我算一下,咱们这条船,保守估计,应该能载个十吨左右,现在连煤连人连各种物品,才六吨上下,咱们的高粱,连穗一起,就收个两三吨回去吧。大家说说,这应该能吃过这个冬天了不?”
李志扶了扶眼镜,道:“连穗一起两三吨重的话,应该能脱出一吨半左右的谷粒出来。咱们十多人的口粮,一天就以十斤计,其实咱们肉食充足,一顿是吃不了多少米饭的,而且女人们的胃口又很小。”
“这样一算,那么吃到来年春,都吃不完。等入了冬,家里的稻谷,又可以收割的。完全不怕断粮。”
于是商量一定,接下来就是分配任务。
李志和余乐,一个拿一只工兵铲,先在前头开路,劈开一条小径,通往高粱丛里。
苏舞韦慧云田夏夏郭碧妍四个女人,则拿着刀,将高粱杆砍下来,然后把穗条摘下,装进箩筐里。等余乐和李志挑回河边。
只有两把砍刀,四个女人不够分,则就两人收割,两人挑篓跟着走,把摘下来的穗条,收拾成一把一把的,用茅草绑好,放箩筐里,码放整齐。
到了饭点时,还得分派两个女人,回船上去做饭,所以也不怕有人会闲着没活干。
两把工兵铲,有一面是开了刃的,也可以当刀来使,用来砍高粱杆。
余乐两个男人,开好了路,也会去帮忙。
剩下个小丫头,余乐就让她抱着条枪跟着走。
两条狼犬,则驱进草丛里放哨。让它们钻来钻去,能及时发现附近的意外情况。
在岸上活动,安全为上,是不能疏忽大意的。
这些土地肥沃的平原地带,野兽猛禽,明显多了不少。
这一路来,余乐便在北岸上发现了两次恐龙的踪影。
是一种脑袋长得像鸭嘴一样的草食性恐龙,应该就叫鸭嘴龙吧,挺有名的。
余乐本来还琢磨着要打一只来尝尝味道的,但是一看那吨位,得有好几吨重,于是作罢了。
“大家注意了啊,现在正是马蜂结巢的时节,草丛里蜂很多,当心别被蛰了。要是不小心碰到蜂巢,一定要冷静对待,不要又跳又叫,手舞足蹈的,那样把蜂群惹毛了,更加撵着人蛰!”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一发现碰到了蜂巢,先立定不动,最好是能慢慢的蹲下身,用手护住脸庞脑袋,然后等被惹炸的蜂群安静下来了,再悄悄地离开。或者大声呼救,让别人过来帮忙。”
“这可是我的经验之谈,宝贵的实践经验,大家一定要记在心里。”
在女人们即便进入草丛之前,余乐郑重嘱咐着。
女人们听笑了,纷纷打趣他:“那你这位有经验的专家,又怎么半边脸颊都给蛰肿了呢?”
余乐脸一黑:“咱能不能,不提这个了?”
昨天,在一次进草丛里找食物的时候,余乐就不小心碰了一个黄蜂巢,结果嗡地一下,好几百只大黄蜂一起炸了出来,直接给他来了好几下。
手上一下,腿上一下,还有左半边脸颊,也给蛰了两下。于是半个小时后,就红肿起来了。
他现在,是吃饭和说话都疼,不料这些女人还落井下石,从昨天就开始嘲笑他,直笑到今天!
也还好当时他是处理得当,才给蛰了三四下。要是他当时慌里慌张的,又拍打又逃跑的话,估计这时候,他得躺在床上,要女人来服侍敷药了。
你一个用脚跑的人,能逃得过用翅膀飞的马蜂吗?
所以碰了马蜂巢,转身就逃,那是一个很愚蠢的举动。
从经验上看,马蜂只知道蛰那些会动的物体,而不会去蛰静止的物体(是脑子问题还是视力问题?),所以在马蜂群炸开的那一刹那,立刻化作木头人,是最直接有效的防御办法。
那些既不跑,被蛰疼了,还手舞足蹈的进行驱赶的做法,那就更愚蠢了。
这些守卫家园的猛士,是不介意把你身上能蛰的地方,都蛰上一遍的!
也正是有了昨天的教训,所以余乐才特别嘱咐一遍这些女人。
他皮糙肉厚的,不怕蛰。
那些细皮嫩肉的女人们要是被蛰几下,估计得哼哼好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