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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婢 第107节

“绿儿……”

沈妙贞瞥了她一眼,绿儿撅撅嘴不在说话了。

“的确都是六公子所赠,我自己不过是个农户女,哪里有钱买得起这些呢。”

裴邺感叹:“六叔在裴家,在洛京的名声都是极为好的,仗义疏财,宅心仁厚,对妙儿也如此宽宏大量,还给置办了嫁妆,真是个好人呐。”

沈妙贞心里还吊着一个水桶,七上八下的,见他如此,试探着问:“夫君可是不喜?我不戴便是了。”

她怕伤了他的自尊心呢,真是个体贴的好姑娘。

裴邺在外面表情不多,情商却很高,结交五湖四海的朋友,没点本事是挣不了这么多的银钱的。

沈妙贞心里这点想法,根本瞒不过他。

“我怎么会不喜欢,妙儿喜欢什么就戴着什么。”

他兴致勃勃从里面跳出一支红珊瑚的簪子,在她发髻上比划:“这个妙儿戴着一定合适。”

裴邺如此坦然又大度,却让沈妙贞心里暖呼呼的。

“绿儿,把姑爷打的首饰拿来,我戴那个。”

她选了两只玉簪,戴上了银幢坠,簪上那只垂丝小金凤,裴邺还傻乎乎的问:“妙儿还是戴六叔给的吧,我给你置办的这些实在比不上。”

沈妙贞微微一瞥裴邺打开胭脂盒开始涂胭脂:“我就喜欢夫君给买的。”

她这一瞥,怎么都像是在抛媚眼,和着这股矫情的劲,可爱的让裴邺心痒痒,恨不得就这么包过来,好好的亲亲。

从前见到她的时候,她温柔沉静,就像是没有声响的潭水,虽然生的一张芙蓉面,却安静的仿佛下一秒就能淡去。

没想到,这姑娘还有如此娇憨的一面,像个小姑娘似的,焕发了新的活力。

“夫君不必觉得比不上六公子,他出身侯门,出生就是二房独生子,享受了爹娘所有的关注,六公子虽然惊才绝艳,可若不是生在裴家,也不见得考功名就能如此顺利。”

“夫君没爹娘帮着,独自一人打拼至今,在我看来比六公子还要有本事的多。而且莫欺少年穷,夫君只要努力下去,还能让我带不起首饰吗?”

这话说的裴邺心里熨贴极了,恨不得立刻说一个爽字,他觉得自己更加爱她了,若是此时她要他裴邺的性命,他也是愿意给的。

这两人对视傻笑,绿儿却瞧着撅嘴:“姑娘,您是新妇,穿戴的这么素净不大吉利的。”

沈妙贞笑了笑:“哪里就素净了,我这头上不是还有一只垂丝金凤吗?”

“姑娘头上总共就三件首饰,这玉簪盘在发后,可就瞧不出来了。”

绿儿为她打抱不平,而当事人却毫不在乎,她笑笑:“这有什么,你瞧我的。”

她起身,探出窗外,那外面正有一片开的艳丽的月季花,她剪下一朵簪在鬓间,花乃艳丽之物,尤其是月季牡丹这种重瓣花,带了这么大一朵花又簪的满头满脑的首饰,便太满太过了。

沈妙贞的审美是被裴境培养的,自然也是一脉相承,明白月盈则亏,过满则溢的道理。

只是簪了一朵月季花,便衬的她人比花娇,美艳非常。

“看看,这朵花不是比那些首饰都好看吗?夫君你说呢?”

沈妙贞原地转了个圈,将裴邺看的双目发直:“妙儿,好看,戴什么都好看,比花还好看。”

沈妙贞捂着嘴,吃吃的笑起来。

她已经决意要开始新生活,与她的夫君琴瑟和谐,她明白,哪怕丈夫最初如何的爱她,婚姻也是要经营的。

她会用她的美貌,才智,紧紧抓住裴邺的心,两个人一起好好的平淡的过完这辈子。

裴邺的娘便是在侯府时听说过的那位,廊下的五嫂子,在公子的别庄小厨房上,曾经看到过的那两个厨娘之一。

给一位曾经要尊称自己一声姑娘的厨娘敬茶,称呼娘亲,沈妙贞洁并没有不适。

她从来就不尊贵,尊贵的是六公子,而她不过是处在那个位置上,才叫旁人敬重几分。

五嫂子本姓于,今年四十多,瞧着却像是五十多的老妪,大儿子新婚,她也换了一件新衣裳,相貌气质是远远比不上二太太那种世家妇人,因为要拉扯三个儿子长大,生活的蹉跎让她苍老又疲惫,是这几年才开始过上好一些的日子。

但她相貌并不凌厉,是个和蔼的老太太。

沈妙贞恭敬的跪下敬茶,五嫂子垂头打量,这个姑娘相貌是没得说,嫁妆也不少,自己便带了八抬,她原本还担心,公子们身边的大丫鬟都是心高气傲,根本瞧不上普通老百姓,如今看来是她多虑了。

欢天喜地而喝了媳妇儿茶,她还给封了个小红包。

裴邺见母亲欢喜,这是接受了沈妙贞,更是喜不自胜,紧接着便介绍了自己的两个弟弟,二弟相貌与裴邺有七分相似,只是一双眼睛狭长,斜肆的打量她,叫人觉得很是不适。

沈妙贞微微皱眉,别过视线。

裴邺白了这个二弟一眼,他痞痞一笑,很是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不再那么肆无忌惮,却仍旧偷偷打量沈妙贞。

裴邺的三弟,身子有些瘦弱,远不如他两个哥哥那么健壮,袍子在他身上显得空荡荡的,他面色苍白似乎有病容。

而当起来行礼的时候,被身边的丫鬟扶着起来仍旧颤颤巍巍的,沈妙贞这才发现,这个三弟居然不良于行。

所以裴邺说的买了两个丫鬟,一个服侍他娘五嫂子,一个服侍他三弟。

沈妙贞上了心,裴邺这两个弟弟,一个看起来不好管教,一个是个病秧子,这与她当初想象的家庭有些出入。

不过她也明白,凡事不能求尽善尽美,裴邺对她真心,婆母不为难,就已经是很好的姻缘。

裴邺家目前都是靠着他做些活计挣钱,今年也置办了地还买了个小田庄,但要收成还得等明年,虽然买了两个丫鬟,却没钱请厨娘伺候着,婆母五嫂子原来也是做厨娘的,但近年来年纪大,不太能干的动,就只是请了个帮厨,给五嫂子打打下手。

于氏那个侍女也跟着帮忙,这才做好一家子的饭菜,不过他们家人口不多,倒也不算累。

沈妙贞虽是新妇,却也是人家儿媳妇,断没有叫婆母给她做饭吃的道理,于是她便亲自下厨整治了一桌子的菜,做了六菜一汤。

于氏赞不绝口,把沈妙贞夸赞的不好意思,用完膳,沈妙贞便提出,说想请个厨娘在家,一日三餐的给家里做饭。

这话刚一说出口,于氏便为难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 136、136

于氏很为难, 毕竟是新妇,刚到家里来也不能给人家使规矩,可她到底是婆婆, 也得拿出婆婆的款来:“老大媳妇儿,咱们家不是那等豪门, 就是连个乡绅都不是, 这一个厨娘, 月银便得五百个大钱, 咱们请这个帮厨,一个月就已经支出一百钱,两个丫鬟一个月要二百钱。”

“老大在外头, 拼死拼活的赚钱不容易, 你是她媳妇儿,得心疼他, 不要胡乱的花,这过日子过的是节俭, 咱们做女人的,不能挣钱,也不能给爷们拖后腿不是。”

沈妙贞默然片刻:“娘,我不是想家里出银子, 大郎挣钱难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我是心疼娘, 小叔身子也不好, 总要吃点好的养身子,请个厨娘到底能帮着分担一些, 我有嫁妆, 厨娘的月银, 就由我来出,不走公中的账。”

于氏脸上也并没有半分喜色:“你那些嫁妆,虽是你自己的,我们家再穷也不会打你嫁妆的主意,可是这些将来都是要留给我孙子的,你现在便肆意的花,将来孩子大了,要娶媳妇儿你聘礼拿不出不是傻了眼。”

“娘,孙子什么的,您现在想的是不是太早了。”

“早什么早,大郎都二十多了,都怪我这个做娘的没本事,没能早早给他娶妻,那时候我们家里穷呢,谁肯来我们家做儿媳妇。如今你来了,那可就好了,收收心,早点给他生个孩子,也让我们老裴家有了香火。”

“你得给孩子攒钱呢,哪能现在就这么大手大脚的花销,咱们能自己干的就自己干,老三是实在没办法,我年纪又大了,若是我还能干的动,丫鬟我也是不要的。”

“对了,你那个丫鬟是怎么回事,不是娘说你,咱们平头老百姓需要什么丫鬟小厮的,还月月要银钱,不如早点打发了的好。”

沈妙贞堆着笑的脸,都要僵住了:“娘,绿儿是侯府的人,因为跟我关系好,公子把我放出来,她也跟着我一起出来,她没家人,若是我把她打发了,她没处可去。”

絮絮叨叨听到她说了有一个时辰的话,于氏终于大发慈悲的放她回去,出门的时候,沈妙贞差点腿一软直接摔倒。

绿儿止不住的抱怨:“夫人也忒能说,不知道姑娘昨晚辛苦吗?今日早上起来就要操持一大家子的早饭,还说您不心疼郎君,分明是不心疼您。”

“婆母就是唠叨了些,可没有坏心思,若是遇上那些头一天便给你立规矩磋磨你,还打你嫁妆的婆母,你连哭都没地方哭去。”

沈妙贞叹了一口气:“不请厨娘就不请了吧。”

“那还不是要姑娘来做,这新媳妇儿娶进门可是好,少奶奶没做成,先要做奴婢伺候她们一大家子人了。”

沈妙贞倒是看得开:“自古女人都是如此,便是世家大族的夫人,不也是服侍婆母,听婆母教诲,咱们在侯府的时候,那姜三娘那样刁蛮任性的,在老太太跟前不也得老老实实服侍用膳,府上姑娘们都能坐着,她这个做孙媳妇的就得站着。”

“我就是心疼姑娘累。”

沈妙贞失笑,虽然被于氏教诲半天,但于氏也把管家的权交给了她,裴家没什么太多的产业,不过一些田地和一个庄子,但也可以见到于氏是认可了她这个儿媳妇,信任她。

“不过做几顿饭,哪里就那么累了呢?”

“就算是累一些,如今的生活也是我自己求来的,婆母不为难,郎君爱护,已经很好了,我们不能再奢求什么。”

绿儿不敢再回嘴巴,心里却不服气,找个平民老百姓,倒是做了正妻,可平民也有平民的烦恼,那就是一个字,穷。

他们家姑娘不穷,有公子给的那么多嫁妆,用自己的钱也要受着管制,真是憋屈。

她实在不明白,姑娘为什么这么倔,好好的公子如夫人不做,呼唤奴使婢的日子不过,非要到这种人家来。

这个于氏当初在侯府的时候,连内院都进不得,还要尊称她们一声姑娘,现在倒是好,落在这家子,被于氏管制了起来。

裴家二进的院子,因为是裴邺买的,他现在又娶了媳妇儿,成了家立下了业,自然占单独的一进。

回了自家的小院,沈妙贞可算是松了一口气。

她点了点自己的银钱,公子给的嫁妆里有两千五百两现银,这些现银放到钱庄里不仅没有息还要倒给钱庄保管的银子,不划算,三百亩田水田的粮食,每年若遇上丰收年,能有两三百银子的进项,而遇上灾年,佃户们自己都吃不饱,自然没有租子可交。

现银不能钱生钱,除非拿出去放印子钱,但公子说过,这种方式,赚的是黑心钱,不少把人家借了钱的逼死,霸占人家家产,这种钱是不能赚的。

两个庄子有管事管理,铺面是个绸缎庄也有掌柜打理,掌柜是聘的庄子管事的卖身契却在她手里。

这些日子她准备见一见这些管事的,至少得争取到自己手上,给自己卖命,不然公子把这些给了她,她却弹压力不住这些手下,岂不是让公子笑话。

到了这时候,她已经不再清高的不想要公子的赠予,现在本也还不回去,至少作为新主人,要让他们正常的经营下来,这才不辜负了公子的心意。

她又看了裴邺家而账本,裴邺家的田庄也不是上等的,大概每年只能产出一些粮食瓜果和牲畜,几十亩地卖粮食也收入不了太多的钱。

一家子都是靠裴邺在外面做些活有进项,有时候多些有时候少些,并不稳定。

而支出的那一项,沈妙贞看着看着,就皱起了眉。

裴邺的二弟今年也十九了,竟是没个正经的活干,他若是挣了银子便留着自己花,从不往公中交,而裴邺的三弟是个病秧子,日日吃药的钱,便要一二十两。

这么算着,竟是每年熬药多则二百两,少则一百多两,他有咳疾,还不良于行,先天的胎里弱,要吃燕窝温补,买不起燕子盏只能买些燕窝碎,可这样糜费也是不少的。

还是要想些新的赚钱的法子。

沈妙贞在那里写写画画,苦苦思索,绿儿瞧得满心的为她委屈。

还是那句话,若是跟着公子,他们姑娘哪里会为生计问题发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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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境不用为生计问题发愁,但他过的也并不好。

用空青的话形容,便是人还活着,魂却死了,整个人就像是一具行尸走肉,根本就感觉不到活气。

若早知道沈姑娘对公子的影响有这么的深,他当初拼死也要求沈姑娘不要走。

公子越发的冷峻,现在不说是笑脸了,人都像是冰雕出来的,跟那一双充满着死寂的眸子对视的时候,叫人心里突突的害怕打冷颤。

实际上,裴境的情况,比空青想象的还要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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