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看见门口的人,眼中露出一丝意外。
站在门外的不是厉家的人,而是慕峥弛,他身高跟厉先生不相上下,身材比厉先生略微消瘦一些,比他这个年纪的小伙子要健壮很多,线条比例非常好,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服,也遮掩不住本身的光华。
幸好,他们这一片是高档住宅,隔音效果比较好,没几个人过来观望。
瞧见厉景煜,他完全没有老朋友见面问候的意识,而是红着眼,沉声道,“莫烟呢,我要见她。”
说着就往室内闯,厉先生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将他甩到墙上,语气低沉冰冷,“这里不是你家!”
慕峥弛稍微冷静了些,抿着唇,深吸了一口气,“我有事要问她,你让她出来一下。”
厉先生抱着双臂站在门口,淡淡道,“她睡觉呢。”
慕峥弛脸黑了黑,“你不会叫她起来!”
厉先生眼神一冷,“不是不会,是不能!”
慕峥弛瞧着她,突然嗤笑一声,“你不会要告诉我,你爱上她了吧。”
厉先生并不生气,淡淡道,“你是想找庞医生对吧。”
慕峥弛动作一僵,捏紧拳头,视线冰冷的望着她,“你知道她在哪儿?”
“不知道。”
厉先生扫了他一眼,不紧不慢道,“但我知道,她不想再见到你了。”
慕峥弛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咬牙切齿道,“胡说八道!她就算不想见到我,会跟你说?”
“她当然不会跟我说,她会跟莫烟说。”
厉先生冷冷的勾了勾唇角,“你爱信不信。”
慕峥弛抿起唇角,嗓音沙哑道,“不可能,她说过会永远在我身边的!”
厉先生嗤笑一声,“你今年二十七,不是十七,‘永远’是这世上最没有保质期的一句话。”
“她不会骗我!”
慕峥弛冲他大吼,不知道是在说服自己,还是在说服别人。
“你身边那么多女人,难道还缺她一个?”
厉先生抿起唇角,加重语气,“她跟你不是一个圈子的人,好歹你们也算好过一段时间,给别此留点儿回忆吧。”
慕峥弛愤怒的看了他一眼,扭头就离开。
厉先生见他上了电梯,才关门进来。
莫烟此刻正站在楼上望着他,厉先生瞧见她,眼中闪过一丝温柔。宠溺道,“怎么起来了。”
莫烟抿起唇,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问道,“你知道一一跟慕峥弛之间的事?”
“多少知道点儿。”
厉先生并无隐瞒,“慕云墨以前留过学,比我高一届,我认识他,所以慕家的几个兄弟,我都不陌生。”
莫烟觉得她对厉先生的了解实在是少得可怜,她对他的认知,其实比外人多不到那离去,对他的朋友圈,也仅仅是知道一个时宴跟乔瑜津,其他的一概不知晓。
厉先生的人脉,比她想象的要大得多,这样一个人,即便是在国外,也能发展的很好,为什么要回国遭受别人的白眼呢。
她望着她的眼神有些复杂,厉先生似乎不愿意过多的讨论别人,他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子,低声道,“我换身衣服去公司了,一会儿有人给你送早餐,吃完东西,想回家的话,打电/话让李湛送你回去,帮我跟爸问声好。”
莫烟点了点头,看着他进了卫生间,有些苦恼的抓了抓头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怀孕的缘故,她觉得自己有点儿患得患失。
厉先生离开后,莫烟一个人也不想在公寓里呆,喂了毛团之后,就离开了,她没好意思麻烦李湛,毕竟这里打车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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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烟回来的时候,莫诺正坐在客厅看报纸,瞧见她,眼皮抬了抬,不咸不淡道,“还知道回来。”
莫烟扯了扯嘴角,小声叫了声“哥”。
莫诺瞧了她一眼,刚巧瞥见她脖子上的一块儿红痕,眉头一蹙,加重语气,“一个怀孕,一个失血过多,你们俩就不能矜持点?”
莫烟闹了个大红脸,她伸手扯着衣服,往脖子上遮了遮,咬着唇道,“哥,我们俩没那什么……”
这句话在莫诺这儿显然没有一点儿说服力。
莫烟丧气的塌下肩膀,抬头左右敲了敲,问道,“爸呢?”
莫诺动作一顿,脸色有些不好看。
莫烟心里一突,紧张道,“爸出事儿了吗?”
“那倒没有,”
莫诺沉着脸道,“何彩姗那女人回来了。”
莫烟神色一变,“爸找她去了?”
“估计是从报纸上看见你跟厉景煜的消息,觉得我们莫家翻身有望,想过来分一杯羹,昨天来家里找爸,被爸拒绝了,结果今天医生来电/话,说她在酒店割腕自杀。”
说道这里,莫诺语气更冷,“真要死,多的是办法让人发现不了,这回没死成,目的达到了,还指不定怎么缠着爸呢。”
“爸不是那么拎不清的人啊,何彩姗当初卖了家里的东西不告而别,爸还能不清楚她的为人?”
“你忘了,”
莫诺抿起唇,低声道,“何彩姗曾经流过产,不能生养,就因为这,爸一直觉得亏欠她,你觉得这次他能拎得清吗?依我看,悬呢。”
正说着,就听见院子里有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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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珩搀扶着何彩姗,淡淡道,“小心点儿。”
他精神不怎么好,对何彩姗的态度,也是不冷不热。
何彩姗已经快三个月,没有来过这个地方了,想到当时莫氏危机的时候,自己做的事,她还是心虚的。
从昨天跟莫珩见面,到今天他出现在医院,她明显感觉莫珩对她不走心,她心里也有些着急。
莫珩比她大十几岁,以前的时候,总是疼着她,让着她,就算她跟莫烟莫诺闹矛盾,莫珩也多多少少会向着她点儿,她知道,除了因为她曾经意外流/产过,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的眼睛特别像他的前妻。
她以前是在百货公司的专柜上卖化妆品,莫氏的产品在百货公司有专柜,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无意中认识了莫珩。
莫珩年轻时候,的确很有魅力,这份魅力,不仅仅是靠金钱跟权势包装,更吸引人的是他身上那份儒雅跟绅士,还有他对亡妻的终成,当年云安市谁不知道,莫珩前妻去世十余年,他都未曾娶妻,更没有什么花边新闻,这样的男人,即便是二婚,也是一个非常有诱/惑力的存在。
因为她这双眼睛,再加上一些必要的手段,花了两年时间,才让莫珩娶了她。
当初她的确也迷恋过莫珩,但是过了恋爱那个劲头,更吸引她的是上流社会这种奢华跟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