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昙姐,这个家伙真的是精怪吗?”向天赐忍不住问道,这精怪真的是太古怪了一些吧,昨天还觉得是个挺淳朴的小动物,还蛮可爱的,怎么今天这突然的一见面,就成为了马屁精了。
“或者说,这是猫狗吗?应该是马屁精吧!”向天赐撇撇嘴,见到这精怪还做了一个鬼脸,回了一个鬼脸给它。
“这就是精怪啊,以后你见的多了,就知道了。来的正好,订单已经来了,准备一下子,就上班吧!”清昙摸了摸猫狗的头,这两个家伙瞬间变得乖巧,还分别舔了一下清昙的手,不过清昙一不看它们就瞬间变脸,朝着向天赐做鬼脸。
猜到了这两个白眼狼是这个反应,向天赐并没有多说什么,反正送餐的人是自己,清昙姐一看就知道谁对她的帮助要大一些,肯定记得清自己而记不得它们的好。
记住了送货的地址,其中的一个是在日升街,另外的一个就在云东街。
云东街,这儿可是人类精怪居住的地方了,向天赐想了想,忽然有些小兴奋。
等待清昙拿过了两个外卖的盒子,说道:“云东街的那个你自己拿出来就好了,可是日升街的那个。。。。。。” “要让客户主动的打开!”向天赐接了清昙后面的话,清昙莞尔一笑:“聪明!”
向天赐接过了盒子,走了出去,猫狗跟在向天赐的脚边,说道:“觉得自己很有用吧!”
“你什么意思?”向天赐反问道。
“你不是认为自己可以帮助清昙姐送外卖,这样子清昙姐就会记住你的好吗!不过这样子是没有用的,你要想想,从昨晚开始,以后将会是谁与清昙姐朝夕相处,会是谁在清昙姐没有人说话的时候陪她说话,会是谁在你不在的时候陪清昙姐,你觉得你对清昙姐理解的多,还会是我理解的多!”猫狗这一脸小人得志的模样,向天赐看的是咬牙切齿,但是知道猫狗这又说的是事情,事实就是如此,他也无法反驳。
你奶奶的,我也很想一直陪着清昙姐啊。
不知不觉间,向天赐有些羡慕猫狗了。
“哈,你就好好想想把。去忙吧,人类,我去陪清昙姐说话了!”猫狗得意的一笑,退了出去,关上了门。
“我擦!”随着那一声关门声,向天赐反应过来:我这是,被一个动物鄙视,貌似还输给这个动物了?
狂翻了一个白眼,捏捏鼻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再次回到了熟悉的云东街,这精怪的世界里,没有灯红酒绿,也没有觥筹交错,充斥着人与人之间温暖的交流,大家互相寒暄,谈到喜悦之处,可以一起放声大笑。在悲哀之时,所有人也是安静下来,陷入了沉思。
向天赐在这个世界当中,一直在警惕,不可以沉迷在这个世界里面,因为他是人。
人不止有喜哀,还有怒和乐。所有的感情交织在一起,这个才是人类本体,而精怪,早就已经不是人了。
向天赐用力捏了捏自己的脸,因为这个精怪世界的情绪蔓延十分快速,也非常有效,往往是在不经意间就迷失在其中。
可是这个简单,向天赐也十分的沉迷,之前的工作与生活经历,让他疲惫,想要进入这种安静的世界里面,他的嘴角,开始不自觉的咧开,“呵呵”的笑声从嘴缝当中出来,忽然,所有的家伙都停下了动作,和向天赐的动作一致,竟然是开始咧嘴笑了。
这个笑声越来越大,扩张的越来越远,一直担心向天赐安全的如花也在这个氛围的感染下,与众人一起咧嘴憨笑。
听着这个笑声,饭店里面的猫狗走到了门口,它们的身边就是清昙。
“清昙姐,向天赐他,能够承受这个氛围吗?”猫狗的智慧比起精怪来说高了太多太多,一开始是在刘总身边耳濡目染,跟着他学了很多商业上面的技术,随后变成精怪之后开启了灵智,这让它们的智慧不弱于成年男子。
清昙对向天赐十分有信心,说道:“既然我选择了他,那么我就会无条件的相信他,你看着吧,迟早有一天,他会让你们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眼前的精怪世界,对他来说只是一张地图罢了,这种简单的关卡,相信不用多久,他就可以度过的!”
这下子,轮到猫狗来嫉妒向天赐了。虽然说了很多刺激向天赐的话,可是在清昙的眼中,真正重要的永远只会是向天赐,而不是它。
它也就在语言上刺激刺激向天赐,真正的胜负,其实并不重要,赢得那个人永远都是向天赐。
清昙的话,好似带着一种魔力,穿透了门,在世界当中漂流,寻找着最终的目的地,那个目的地就是向天赐。
终于,这个声音找到了主人。
向天赐忽然清醒过来,他转过身,看着饭店的方向:刚刚,似乎是听见了清昙姐的声音。
他思考了一会儿,十分确定,这个就是清昙姐的声音,因为只有清昙姐才会知道他现在的情况。
感动之余,提了提手中的外卖盒子,这个是清昙姐要我做的事情,可一定不能让她失望的啊。
记住了云东街的地址,向天赐找到了这个华西小区,华西小区的六栋三单元六零二室。
“您好,有您的外卖!”向天赐皱眉敲敲门,这户人家的声音是不是太吵了一些,里面有人在放声大唱。
也不明白他们的声音这么大,能不能够听得见外面的敲门声。
他撞了好几下门,说道:“有你们的外卖!” 他觉得也是醉了,怎么这个精怪还可以唱歌的,为啥外面的街道上面的精怪与屋里面的又不一样了。
门终于是打开了,来着正拿着一个无线话筒,刚刚的那个高音,让他有些虚脱了。
“进来!”不由向天赐解释这件事情,拿着话筒的中年男子就一把拉住向天赐,把向天赐拉近了房间里面。
“额,这样子不好吧!”向天赐被按在沙发上面,手中的外卖盒子已经不见了,不知道啥时候变成了话筒。
眼前的电视上,正在放着刘天王的演唱会,唱的歌是《忘情水》。
他明白过来这是让自己做啥,有些尴尬,因为他可是不折不扣的音痴,就是那种跟着原唱都可以跑调,唱中文歌永远只有一个调子的那种。
自从向天赐被同学拉去过一次唱歌地方大展歌喉之后,从此以后班级再有什么唱歌的活动,就从来都没有向天赐参与的份了。
“在我的生前,能够让大家都听到我的声音是我的理想,可是自从我患了癌症死了以后,就是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这个精怪给向天赐说到了自己的往事,在伤心处,竟然还在流泪伤心。
“嗯,你应该去外面唱,让所有人都听见你的声音!” 向天赐刚刚放下话筒,就是听见了野兽一样的低吟声,这个应该是他在警告向天赐吧。
“不,我是最好的,那些家伙都不配听到我的声音,只有刘天王的声音才和我有比较的地方,不信你唱!”这精怪的思维明显是错乱了许多,说话都说不清楚,这首歌向天赐倒是会唱,只是担心唱完了以后这个精怪经受不住刺激,有了想要杀人的举动,这样子多不好了。
向天赐不想唱,可是对面被向天赐多次拒绝,已经十分不满了,他的皮肤逐渐变得粗糙,暗青,血肉逐渐的脱落,向天赐咽了一口一口水,不等这个家伙发怒,就拿起了话筒,大声唱道:“啊,啊,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耶。。。。。。”
“滚!”那个精怪恢复正常,不过在向天赐的歌声下,他极易暴怒,就这么一下子的功夫,他就是抢过了向天赐手中的话筒,并且是推开了向天赐,这唱的是个什么东西。
“你这也叫唱歌啊,让你听听我是怎么唱歌的!”那个精怪坐在了椅子上面,按下了电视的播放,只见到电视里面人山人海,大家都在挥舞着鲜花和荧光棒,发出尖叫声,热烈的欢迎他们的偶像。
很多人都举着刘天王的牌子,那个家伙十分自恋的说道:“其实刘天王就是我。。。。。。”
向天赐一口老血差点没有吐出来,扯尼玛蛋了,刘天王还过得好好的,虽然五十多岁了,可是依旧老当益壮,演唱会电影,忙得不亦乐乎,才不是眼前的这个精怪了。
“东边的朋友们,举起你们的双手!”他开始摇摆,对着话筒说道。
电视的镜头切换到东边,那边的人举起了双手,正在大声欢呼。
向天赐吓得一哆嗦:这家伙不会还有特异功能的吧,还能够指挥电视不成吗?
“西边的朋友,让我听见你们的尖叫声!”他一只手拿着话筒,另外的一只手做大喇叭状,似乎正在收声。
镜头切换在右边,那边的人开始了疯狂的尖叫声。
“中间的朋友们,站起来,和我一起唱!”他双手把持话筒,开始大声吼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