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节

“我怕你迷路,找不到你住的地方。”年轻小伙笑着和她说。

年轻小伙说得没错,她睡过站了。

两人一起下车,一起往下走。

走了一段,戈樾琇看到了不冻港。

初来摩尔曼斯克,一名计程车司机和她说:坐上那趟开往南方的列车,就可以在下午四点看景,在下午四点看夜景是一件美妙浪漫的事情。

这天,戈樾琇和一名陌生小伙在下午四点钟,看了一场夜景。

年轻小伙给她买的热咖啡很好喝。

这一年,戈樾琇二十二岁。

第128章 戈樾琇,我唾弃你(番.上)

(番外.上)

敲门声响起,手机屏幕显示时间为九点十五分,窗外是沉沉夜色。

宋猷烈自然知道敲门声来自于谁。

嗯,戈樾琇回来了,宋猷烈想要度过一个安静的暑假应该有点难。

也许是从心理权威学者们拿到所谓的“健康鉴定”让戈樾琇感觉到飘飘然,敲门声符合正常人设定,理智克制。

从前,她来他房间总是不打一声招呼,也就只有在心血来潮时才会装模作样敲敲门。

敲门声最多维持在四次,你脚步稍微晚些,她就自己打开了,一打开门就质问,是不是不欢迎她。

或许会有人说:“既然这么讨厌的话,反锁门就得了。”

不,不,不可以。

还在乔治镇,在他个头不及她高时,她就说了“宋猷烈,你晚上不能反锁房间门,你一反锁房间门我就会很不开心,本来我就很不开心了,你不能让我更不开心。”

这是戈樾琇条约:我不开心是我自己的事情,但你让我不开心了就是你的不是!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总是在他耳边孜孜不倦强调。

“一反锁房间门,戈樾琇就会不开心。”开始变成一道植入程序,有那么几次,他反锁了房间门,但反锁键就被他自行撤销,有时是半个钟头后,有时是一个钟头后,最长也只维持到凌晨。

这次敲门声超过四次,甚至于比四次还多出一倍,也没自己打开房间进来,更有,敲门声温柔得很。

嗯,戈樾琇十九岁,要当优雅的淑女了,这是她和外公通话时说的话。

淑女?

从度假屋回比弗利山一路上都在骚扰他,刚刚还拿小石子打他的窗户来着。

淑女?

打开门。

说要当淑女的人毛毛躁躁,从他和门缝挤了进来,发末不经意间拂在他脸上,擦过,嗅觉此刻异常活跃,是夜间花粉混合着沐浴水的香气,一种很奇异的味道,但不能否认地是,很好闻。

关上门。

不听使唤,往她靠近。

这样一来,就可以从她身上摄取那种奇异的香气。

她和他说“我的睡裙裙摆被打湿了,鞋子也是。”让她身上好闻的香气越发浓郁,她就站在他面前说得这话。

仲夏之夜。

打湿她睡裙裙摆地一定是夜晚露珠,想象着她的裙摆擦过花瓣,想象着她的脚踩在草尖上,最后停在他的窗前,站于簇簇繁花中。

光是这样想,就让他忍不住想弯下腰,轻揉她被露珠打湿的裙摆,用掌心哄干她裙摆的湿意,再握住她脚腕,把她的脚从打湿的鞋子里解脱出来。

最后,抱起她。

现在,他要抱起她已经是非常容易了。

“要抱起她很容易”这个想法在沉沉夜色中时常会引发他淡淡喜悦和遐想。

但,那是曾经。

如果,一个月之前,他没在那个天蒙蒙亮的清晨看到戈叔叔从妈妈房间出来,宋猷烈想,他也许会那样做,抱起戈樾琇。

那个天蒙蒙亮的清晨,他睡不着,绕着跑道跑了几圈,远远的看到有人从妈妈房间里出来,走进,走进……

是这幢住宅的主人,戈鸿煊,他的戈叔叔。

要怎么理解这个时间点戈叔叔从妈妈的房间里走出来呢?

那一刻,很慌张。

倒是那在清晨走廊走动的男人身影无任何慌张,甚至于隐隐约约间可以窥见狂妄,狂妄的男子背影镶着富丽堂皇的住宅。

站在妈妈房间外,没打开妈妈房间门去一探究竟,也没追上男人身影大声质问,就深怕,一不小心自己变成可笑的人。

这个早上,宋猷烈骑着单车从这条街上绕到另外一条街上,用尽全力,只为了甩掉让他慌张的那个念头。

直至精疲力尽,车往一边丟,躺在篮球场中央。

太阳出来了,明晃晃挂在头顶上。

即使一再否认潜藏内心深处的那个想法。

按照思绪逻辑:妈妈对戈叔叔的作风并不认同,戈叔叔喜欢性感风情的女人,妈妈瘦削且行为刻板,戈叔叔最近和某位性感超模打得火热。

但,脑海里深深映着戈叔叔从妈妈房间离开时的身影,很惬意。

那个惬意的身影毁掉这个清晨的一切一切,就在昨晚,他通过了跳级测试,正式成为一名高中生。

阳光很明亮,但和昨天不一样了。

如果不是那个清晨,从戈樾琇口中说出的“我想你了,每天都在想你”应该会有一点点可爱的吧,也许像那只总是很骄傲的小猫儿难得露出温顺,那温顺让人忍不住伸手想挠它几下。

阳光很明亮,但和昨天已经不一样。

戈樾琇,也和从前不一样了。

和从前不一样的还有宋猷烈。

成长的道路在这个清晨被拦腰截断。

此时此刻。

敲门很有耐心、嘴里说着“我想你了,每天都在想你”的戈樾琇让宋猷烈内心深处泛起一阵快活感。

但那快活感只适合放在阴暗角落里。

好比一无所有的人庆幸着旁人幸福破碎,都是见不到光的。

戈鸿煊不再高高在上让他敬仰,戈樾琇也不再可怜可爱。

从这一刻起。

他要享受,享受那种存储在阴暗角落里的快乐。

充分享受到阴暗角落里的快乐前提是你必须去追求。

某些情绪萌芽,茁壮。

一切如宋猷烈想要的发展,戈樾琇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单纯,单纯得让他头疼,单纯得……也让他愤怒诅咒。

这个周末下午,在他房间书房里。

小疯子,我要吻你的,你那父亲大人正朝这边走来,戈叔叔应该是想给那两个孩子一个惊喜。

自负独断的商人应该做梦都不会想到:他眼中的两个孩子暗地里给他送上更大的惊喜。

平淡无奇的生活需要让人跌破眼球的转折点,这是宋猷烈献给戈鸿煊的转折点。

宋猷烈得承认,这样的时刻,让戈樾琇温软的身体陷落于他怀里给他带来前所未有的亢奋。

那种亢奋还夹杂一丝丝愤怒:傻妞,没感觉吗,没感觉到正在吻你的人动机不纯吗?

不是有那样的说法,一名精神病患者具备高于缠人的敏锐直觉吗?你应该推开他!

一点推开他的迹象都没有,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可以更进一步,依然是无半点抗拒的架势,愤怒持续加强,动作肆意。

戈鸿煊进来了,依然是高高在上,脸部每一丝纹理都写满自以为是。

看着戈樾琇因戈鸿煊的进来手忙脚乱,狼狈不堪。

笑,戈叔叔,目前,游戏正在进行中。

如果,您的女儿能聪明一点游戏会应该更加精彩,但,截止目前,她的表现差强人意。

抱她,拉她的手,亲吻她的嘴唇,带着她去做那些可笑的事情等等等等都是针对戈鸿煊的游戏,戈樾琇是这场游戏的一个棋子。

一旦,道德枷锁被解开,欲.望就条条大路通罗马。

被禁锢的劣质根源,获得甘泉的滋养。

午后的图书馆,思想家道德家们撰写的言语被制作成为了严肃书籍,精美绝伦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在模样,嗯,又一个戈鸿煊。

堆放着严肃书籍的书架下,站着的那女孩叫做鲜于瞳。

鲜于瞳是宋猷烈在华西提夏令营认识的,是那类一看就很乖学习很好的女孩。

一次忽发山雨中让河水漫涨,回营地的路被阻断,他们被困在河岸一整夜,两人翻箱倒柜就只有一个口香糖,口香糖还是从他包里翻出来的。

他把口香糖给了她,曙光来临时,她告诉他,她还有一个中文名字:鲜于瞳。

她说以后你能不能叫我的中文名字。

“鲜于瞳”叫起来很拗口来着,索性,他以单字唤她“瞳。”

华西提夏令营,他和她早就知道,很快,他们还会成为同班同学。

在华西提夏令营,和宋猷烈走得比较近地还有名叫约翰的洛杉矶男孩。

约翰是一个头脑简单但运气特别好的家伙,因一次救人事件成为洛杉矶人的平民英雄,连洛杉矶市长也号称和约翰是朋友,洛杉矶著名高中也朝那家伙抛出橄榄枝。

那应该是全校最笨的家伙吧?很快,这家伙在学校就得了一个“饮水机男孩”绰号。

即使,饮水机男孩随时随地沦为笑柄,但依然每天乐呵呵吃着汉堡,喋喋不休说着心爱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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