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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碰撞3

从匈奴时代开始,游牧民族对上中原王朝的军队就有一个铁律,叫“阵列不战”。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尽量不要去攻击已经列好方阵的中原王朝军队。

游牧民族在打仗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一波接着一波冲向对方,在飞驰的战马背上拉开马弓,向敌军倾泄出一轮轮箭雨,射完了就撤,或者绕着敌军来回的射,利用这种非接触战术给敌军造成大量伤亡,一点点地削弱敌军的实力,打击敌军的士气。这种只能干挺着挨打却没法还手的憋屈对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一种折磨,哪怕是强悍的罗马军团,在帕提亚人那没完没了的箭雨冲刷之下也因为弓箭手和投石兵数量太少,只能干挨打没法还击,被一点点的吞噬,加莱一战,四万大军团灭。

但那是罗马军团,而且是撇下了重骑兵,没带多少弓箭手和投石手,以重步兵为主的罗马军团。

中国在秦汉时期就知道应该怎么对付他们。两军相遇,中原王朝的军队会以最快的速度列阵,用骑兵掩护两翼,用步弓和强弩与弓骑兵对射,同时在弓弩手后面排出数重长矛手,来吧!弓骑兵要玩放风筝,首先得面对射程和杀伤力都远超自己的步弓和强弩,尤其是强弩,射速虽然慢了点,但杀伤力极强,而且精度很高,一箭过来,只有皮甲的游牧民族弓骑兵根本就扛不住,这种对射他们自然是非常吃亏的。至于重骑冲锋……

想被长矛穿成羊肉串吗?想的话只管冲。

所以,他们会尽量避免与已经列好阵的中原王朝军队交战,能绕过去就绕,绕不过去就试探着打一打,打不动就撤,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死磕。倒不是说死磕就一定会输,而是面对阵列严整、训练有素的中原王朝步兵方阵,他们就算能打赢,伤亡也是非常惨重的,这样的仗,人丁稀少的游牧民族根本就打不起。

可现在鞑靼人面临的处境却是,他们既啃不动明军的方阵,也绕不过去。冷口寨战场实在太窄了,这一带的开阔地只有不到二里阔,一边是陡峭的山体,一边是大片沙地和淤泥形成的河滩,可供骑兵驰骋的空间实在是小得可怜。他们空有数千骑兵,可是一次性能压上来的也就三四百骑。

三四百名弓骑兵跟一千两百名拿着燧发枪、还有四门大炮助阵的射击部队拼火力,那不是自己找死吗?

就跟葫芦娃救爷爷似的,一波波的送,几个来回下来,尸体已经铺满了战场。这对明军来说是重大利好————光是割首级就能换不少钱了,但对鞑靼人来说却是雪上加霜。战场本来就窄了,还躺着这么多死人死马,冲锋就更难了!

骆天生冷笑着盯向远处那面鞑靼狼旗。天时地利全在我这边,你们的风筝战术对我们一点用都没有,还有什么招?只管使出来吧!

拱兔见久攻不下,有点犯愁:“明军……很坚韧啊!地形也对我们非常不利,这一仗不好打!”

暖兔咬牙说:“他们的盔甲太好了,我们的箭雨对他们造成的杀伤很有限!”

拱兔问:“那怎么办?”

暖兔说:“让那些弓骑兵回来,换有铠甲的重骑兵上!”

这是要压上老本了。

重骑兵跟弓骑兵不一样,对于中原王朝来说,能在马背上开弓放箭的骑兵是精锐,但对于草原民族来说,马背上开弓放箭只是他们的生存手段,他们的小孩还不到十岁就已经放会了骑着羊用小弓箭射老鼠、野兔,可以说,他们的弓骑兵是一抓一大把,十五岁以上的人不会男女,有副弓箭有匹马都是弓骑兵。重骑兵就不一样了,那是要拿来冲阵的,既然要冲阵,你总得有副盔甲吧?你的马质量不能太差吧?你的兵器不能太寒酸吧?你得拥有马上马下的搏杀技巧吧?这些重骑兵才是真正的精锐,让中原王朝步兵头疼不已。现在见弓骑兵的回旋射击战术失效,暖兔只能召回这些炮灰,让重骑兵上了。

随着阵阵号角声,苦战良久的弓骑兵如逢大赦,扔下一地死尸退了回去。鞑靼大军中号角连连旗帜移动,显然在进行紧张的调动。

骆天生冷笑:“打算出动真正的精锐了么?等你们很久了!”

扭头冲一名军官说:“派一队人上去割首级!”

那名军官皱着眉头说:“现在割首级会激怒鞑子……”

骆:“我就是要激怒他们!”

那名军官心领神会,马上去组织人手。

根本就不用怎么组织,一听说要割首级,骁骑营的士兵便欢呼起来,争先恐后的跑出去干活。

对明军而言,首级是很重要的战利品,晋升受赏全靠它了,一切都是拿首级说事,没有斩获首级一切休提。所以每打完一仗,明军都会争先恐后的冲上去抢着割首级,为二三十颗首级两支部队拔刀相向的情况都不少见。这个时候明军就会乱作一团,如果敌军乘机反扑,明军分分钟反胜为败。不过,浙军很少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来他们的薪水相当高,一年能拿十八两银子,不是很缺钱,所以对首级不像其他部队那么热衷;二来,斩获首级获得的赏银他们是人人有份的,火铳手拿多少,长矛手拿多少,藤牌手拿多少,都有规定,所以他们只需要确保打赢这一仗,就能拿到赏银了。这几千名由浙军一手训练出来的延绥军将士很好地传承了这一优良传统,对那遍地死尸视而不见,依然严守阵列,岿然不动,慷慨地割首级的任务让给一直没怎么动过的骁骑营。

骁骑营战士拿着刀斧在一堆堆狼籍的尸体中间寻觅,看到还算完整的首级就咔嚓一下砍下来拎在手里,有手脚比较快的很快就砍下了好几颗,手拎不过来了,就悬在腰间,弄得自己浑身是血。一些受伤的鞑靼士兵看到这些浑身是血腰间挂着好几颗血肉模糊的人头的家伙朝自己走过来,当场就吓尿了,尖叫:“饶命,饶命……”

可惜,骁骑营战士听不懂鞑靼语,咔察一刀就砍了……所以说年轻人多学一门外语是很有好处的。当然,就算骁骑营战士能听懂鞑靼语也没用,这可是赏银啊,求饶也照砍!官兵有时候打了败仗又想领赏银,还要借老乡的人头立个功咧,砍几个伤兵算个毛。

只是,他们这种残暴的行为可把鞑靼人给激怒了。拱兔暴怒,咆哮如雷:“该死的明狗,竟敢这样对我的勇士!?今天不灭了你们,我誓不为人!暖兔,上一个千人队,不,两个!所有重骑兵一起压上,一定要一举冲垮明狗的军阵,让他们的血染红沙河!”

暖兔皱起眉头:“战场太小了,很难摆开这么多骑兵!”

拱兔冷着脸说:“那就轮番冲锋!分成几队一队接着一队的冲,不级明军任何喘息的机会!日落之前一定要将明军战旗砍倒,将明军大将的脑袋提到我的面前!”

他是这路人马的最高指挥官,他都下达命令了,暖兔也只能答应:“遵命!日落之前我一定会砍倒明军的战旗,将明军将领的人头割下来交给你做成酒器!”

拱兔一挥手:“去吧!”

愤怒归愤怒,这只兔子还算有点理智。再怎么说也是从小就跟着土蛮汗四处征战,大仗小仗没少打,他这水平谈不上名将,但绝对是在及格线以上。他很清楚,战场的地形对明军太有利了,继续像刚才那样一次派几百人上去,那跟送死差不多,想要取胜,只能投入最强大的兵力,通过连续不断的、疾风骤雨般的轮番进攻,一举压垮明军!

暖兔也深知这一点,他立即调集部队。那些被打得死伤累累的弓骑兵士气完全垮了,肯定不能再投入战场,不过重骑兵还没有出动过,都是满员的,还没领教到明军枪炮的厉害,斗志还算高昂。他对手下几个达儿罕说:“阿术,你带三百铁甲弓骑兵第一个冲锋!要不用普通箭镞,直接用破甲锥!明狗的盔甲精利得很,普通的箭根本就啃不动,得用破甲锥瞄准颈部或者四肢射,他们这些部位防护相对薄弱一些!”

“阿速,你带三百投矛手跟在阿术后面冲锋。把你们的破甲锥交给阿术用,你们每人准备两三支点钢掷矛,冲到十步之内再投出掷矛,然后立即撤退!”

“哲哲,你带五百人,等阿术和阿速冲杀几轮后再冲锋,一手掷矛一手铁锤,冲到明军面前后先投出掷矛,再用铁锤砸,我就不信那些明军的神经都是铁打的,这样反复冲击都不乱!”

他用力握紧拳头:“等到你们将他们冲乱之后,我再亲自率领具装甲骑,给他们致命一击!”

几个达儿罕齐声应诺,按照他的部署展开,千余身披制作相对精良很多的厚重皮甲甚至铁甲的鞑靼骑兵缓缓策马从山坡上倾泄而下,直奔明军方阵而来,势如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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