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来的快,去得也快。
枪声停止时,草原上已布满了狂暴兽的尸体。
那只狂暴兽首领也已经在车碾枪击下彻底死去。
从破碎的尸体边拾起蓝色的小箱子,打开来一看,是一把颜色血红的锐利钩爪。
“狂暴之爪D级,极品单手爪,攻击14-18,切割性攻击,攻击目标时百分之五几率造成切割特效,自带技能暴击:对目标进行一次四倍于力量伤害的攻击,该倍数作用于力量的发挥值而非最大值。狂暴类技能或装备对狂暴之爪威力有加成作用。你拥有狂暴戒指,使用狂暴戒指后再使用狂暴之爪,伤害提升百分之二十。”
“你获得了D级特殊装备,你可以随时打开回归之门回归都市。释放回归门需要一分钟等待时间。”
微微发了一下怔,沈奕摇头叹息。
这狂暴之爪也算是一件不错的特殊装备,自带技能也同样可以,不过对沈奕这种快攻主打,连力量值三分之一都很难发挥出来的人来说,实在是无意义。
想了想,他把狂暴戒指取下,连同狂暴之爪一起扔给格斗士兵约翰,再扔给他一瓶恢复药水:“它们给你,好好用吧。”
约翰的专署技能是巴伯萨的铁钩慑魂,没有钩爪类武器,他什么都慑不了,这技能等于白学。狂暴之爪给约翰用到是最合适不过,而且它的切割特性更加有助于发挥铁钩慑魂的肢体分离特效。
对沈奕而言,这样的行为叫做物尽其用,但是看在其他人眼里,可就不是滋味了。
大家冒着风险跑到荒野来做什么的?还不就是为了提升实力。好不容易出了一件D级特殊装备,竟然被沈奕随手送给自己的召唤士兵,如此做派,怎么看都是没法顺眼的。
“不放在眼里?”张建军笑着看沈奕。
沈奕耸了耸肩回答:“也不是了,只不过只有D级嘛,再怎么特殊也压不过等级差距,还是找机会去搞件C级的装备吧。”
“知足吧。”张建军叹息了一声,指指满地的兽尸:“就这些家伙,随便放在哪个任务世界里,都够资格做为主线任务了。要是全灭,怎么着都得给个万把血腥点再加件C级装备吧?妈的,跑到这荒野上,杀光了也就是个D级。这事可真操蛋。”
“怎么?现在觉得还是任务世界安全了?”沈奕笑看张建军。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啊。”张建军叹息:“我现在可以想象,要在这种地方搞到一件C级装备是怎样的困难了。现在我开始理解为什么那些高难度区域的冒险者都喜欢跑低难度区域来杀人。因为对他们来说,这才是最安全的发财之道!”
“说得没错。”沈奕眯起了眼睛:“不过就因为这样,我们才要多来荒野啊。任务世界……现在看来那里不过是一个给我们锻炼自己的地方罢了。别忘了,无论你在任务世界如何努力,哪怕是最完美的表现,你所获得的,其实都是有限的。而在这里……”
沈奕在加勒比海一战中,几乎端掉了整个海盗老窝,然而加上无畏号和飞翔的荷兰人号,所得收益也不过十万点左右。
这已经是极限数字,沈奕估计在二难度区域,以后都不可能再获得比加勒比海盗更多的丰富。
而在血腥都市,十万点其实不过是沧海一黍——和地球上拥有十万块钱未必有多大区别。
但是荒野不同!
这里没有收获上限。
只要你有实力,你可以尽情的去做你想做的事。
不,或许唯一的限制就是时间!
这刻沈奕看看张建军:“只要你有实力,只要你能做到,在这里的收获是可以无限提升的。这……或许就是问题的关键。想要成为真正的强者,我们就必须在荒野的道路上走出属于自己的天地。”
张建军目瞪口呆地看着沈奕,他做梦也没想到沈奕会说出这番话,然而沈奕却已经不理他了。
他对着士兵大声叫道:“动作都快一些,我们要赶快离开这里了。”
士兵们此时正忙着收割那九十多头狂暴兽。狂暴兽的爪子是制作爪类武器的基础材料,数量越多,越能换到高级的爪类武器,因此大家不遗余力的打扫战场。
红虎大踏步的走过来,对着沈奕咆哮道:“我说,你小子得了那件装备,要是不想要,就让给老子,干什么这么浪费给自己士兵?”
沈奕斜瞅了他一眼:“怎么?想反悔?说好了九成归我,一成归你们。装备是我的,地上收集的材料,可以拿三成给你们。”
“放你/妈的屁!”红虎大叫:“谁不知道这些材料不收集齐根本屁用没有!一百只狂暴兽的爪子才能换到一把普通的D级爪类武器,数量不够连带都带不回去!这里一共才九十七只,有个屁用,要分,就分那狂暴之爪!”
沈奕冷笑:“怎么分?掰个爪子尖给你们,然后你们五个人再分?”
张建军不满皱眉:“红虎,你不要太过分!这次没有沈奕,大家能不能活着都是问题呢。”
红虎傲然回答:“那是两码事。他是科技类强化路线,在这种场合能发挥作用也是正常。不过我到很想知道,老子现在就站他面前,他能把我怎么样!”
他吃定了沈奕不擅长近战,只要被冒险者逼近就是束手待缚的命运,因此这刻死死盯着沈奕,只要他敢动一下,他有绝对把握迅速击倒对手。至于那些士兵,他压根没放在眼里。
他现在满脑子想的就是拿下对手,然后逼他把车子,枪还有狂暴之爪等所有装备都交出来。
外物强化虽然优势多,但除了适应性不足外,还有一个巨大弊病就是极易引来外人觊觎。沈奕甚至未拿出一半家当,就已经让人看得眼红,想要爆他了。
张建军一拦手,横在两人之间,他怒视红虎:“你想都别想!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转的什么念头?你不就是想打他装备的主意吗?”
“是又怎么样?”红虎反问:“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他妈的荒野!是弱肉强食的地方!不是只有高难度区域才能打劫低难度的,是他妈的强者就能打劫弱者的!他没什么别的本事,偏偏身上还有好装备,不抢他抢谁?抢了他,他的装备我们照样能用,实力不会有任何影响,分好处的人还少了一份,有什么不好?拿到狂暴之爪,咱们中就有一个人能随时回去,有什么不好?!你要想妇人之仁,你就早晚死在这个世界!这他妈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他这一番大叫,不光是张建军哑口无言,就连兰媚儿也听得颇有几分心动。
惟有那少年园丁,斜靠在黑色闪电上,摆弄着他的吸血藤,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沈奕仰天长嘘了口气:“原来是这样么,只要是弱者,就注定要被抢掠?”
“当然!”红虎恶狠狠回答:“识相的,把你所有的装备都交出来,我不为难你。”
沈奕冷冷看着红虎:“我怕你还是要为难我一下才行了。”
“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红虎正要动手,张建军已经一把阻住了他:“我警告你别动。”
“张建军,你他妈的脑子不开窍是不是?你要是不想动手,就学兰媚儿他们站在那里看好戏,老子自己收拾了他!”
“那就得先过我这关。”
就在这时,笑弥勒李松呵呵笑着走过来:“哎呀,大家都不要生气嘛,有什么话好好说多好。张兄弟,你听我说一句,我看不如这样办……”
他一边说一边向着张建军走来,张建军正要听他说什么,沈奕突然叫道:“小心!”
他一把推开张建军,李松的一抓已经贴着张建军的腰间掠过。
这突如其来的一击让张建军又惊又怒:“混蛋!”
他反手一拳打了过去,李松怪叫着后跳,对红虎大喊:“你还不动手!我来缠住这家伙,解决沈奕后帮我对付张建军,他的装备咱俩对半分。”
红虎精神一振,大吼:“好!”
右手雷光乍现,一拳向着沈奕打去。
张建军大急:“沈奕兄弟,你小心!”
他想帮沈奕,奈何李松却死死缠住他不给他机会,至于兰媚儿则左右张望着,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帮谁谁好,干脆眼一闭,学那少年园丁只当看不见了。
沈奕寸步后移,躲过红虎的一拳,同时漫声道:“三把枪,一件狂暴之爪,一辆跑得还算快的汽车就能让你火急火燎的翻脸相向,我看你真得是穷疯了。难怪我一开始还奇怪,你明明没什么本事,为什么还会跑到这地方来冒险。现在我明白了,敢进荒原的,不是只有强者,也不是只有胆大之辈,更不是只有团队中人。还有两种人也会进来。一种是蠢货,一种是穷疯了的。看起来你两样皆备啊。”
红虎一拳比一拳快速凶猛,同时狞笑道:“看起来我运气还算不错,能杀了你,老子就发达了!”
“那真的不叫发达……这年头乞丐捡到一百块钱都不会说自己发达的。”沈奕摇头叹息:“也许我该让你明白一下发达的真正意义。哈比。”
沈奕侧身一退,格斗兵哈比已经冲了上来,屠戮战斧眩起一片凄厉光弧,怒斩红虎。
红虎一呆:“那是……”
他知道不好,及时收身后撤,铁拳上雷光狂现,迎击而上。
他用的也是拳套武器,这刻战斧与拳套相撞,只听砰的一声铿锵之音,火花四溅。
令人惊奇的一幕发生了,原本以为以红虎近战冒险者的身份,一个召唤士兵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对手。没想到这一下硬碰硬的冲撞,被打飞的竟然是红虎。
他连退好几步,吃惊的大眼瞪着哈比看。
别说是他,就连一旁观看的少年园丁和兰媚儿也同时一个哆嗦。
那战斗中的张建军和李松更是同时“虎躯一震”。
“这怎么可能?”红虎怪叫。
哈比已经举起战斧向他劈去。
红虎眼中厉色一闪,他这次知道自己很可能是招惹了一个大麻烦,对手只怕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简单,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现在就算相收手也晚了,只能一把拼到底。
右手雷光大盛,爆雷冲击拳发动。
双D级技能爆雷冲击拳5级,攻击目标造成100点强力伤害,附带2-3秒麻痹效果,当目标力量不如己方时,附到击退效果。
这一拳打出,哈比旋身跃起,左手竟迎着红虎而上,雷霆一击发动。两拳相撞,彼此同时震了一下,竟正好彼此力量对消,哈比只觉得身体微微一麻,却是受到了爆雷冲击拳附带麻痹效果的作用,动作些微有些迟滞,红虎厉笑着迎了上来,高高跳起,一个旋身腿飞踢哈比,一脚踢在他脸上,蹬得连连后退。
人刚落地,红虎已经扬手打出一道虎哮冲击,直扑哈比前胸。他这一击其势如虎,气势狂野,充分展现出一个近战冒险者应有的步步抢攻的作战态势,眼看就要对哈比造成连圾之势,哈比眼中突然放出一道强光。
红虎立知不好,怪叫着跳起,专署技能死亡之眼已经打在他胸前,随后又是一记雷霆一击,打得红虎狂喷鲜血。
这厮到也强猛,刚中了两记高伤害的技能,竟然连药都不喝,转身一个大旋踢,电光闪烁间已经飞腿踢中哈比,一脚蹬飞哈比,断了他持续进攻的机会,这才匆忙给自己喝药,可见战斗经验还是相当丰富的。
沈奕此时已经退到黑色闪电边,手里还拿着一把瓜子在磕,看到红虎喝药,他眉头一跳:“艾文斯,医疗弹,战斗需要公平,对吗?”
两发医疗弹打进哈比身体中,哈比猛一抬手,屠戮向着空中高高抛起,这一抛,天空中顿时出现漫天斧影,向着红虎砸落。
红虎怔怔地看着无数斧影,骂了一句:“我操!”
再不敢犹豫,红虎连忙从血腥纹章中取出一件圆球形道具向着天空一托,竟然形成了一道水晶玻璃罩,将红虎罩在罩内。
一连三十六记重斧劈下,砍得那水晶玻璃罩摇摇欲坠,漫天冰屑飞舞,只是他运气不错,一连三十六下攻击,百分之五的无视防御几率竟然一次都未能产生,被他硬生生的抗下了这一轮疯狂屠戮。
只是下一刻,哈比已经重新接过屠戮,人跃空中,重重一斧劈下。
仿佛是压跨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将那水晶玻璃罩劈成一片玻璃碎粉,随风飘散。
“我的护体水晶!”红虎心痛的大叫起来。
这水晶罩一旦被劈毁就算是彻底没了,抢宝不成,自己反而先毁一件护身道具,叫他如何不心痛。
两臂间电光再现,红虎这是要拼命了。
看到这一幕,沈奕摇头叹息。
哈比的三板斧用完而打不垮对手,再加上疯狂屠戮带来的防御下降后果,哈比再想打赢这一场就不太可能了。
下一刻沈奕扬声道:“奈特,约翰,你们上去帮忙,弗罗斯特,拉尔夫,甘伯尔你们三个负责策应,就用他来给大家练练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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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感谢大家这么踊跃给意见。
具体做什么,我让我老婆做选择。等到真搞起来了,我会通知大家。
另:不用怀疑沈奕的实力,他现在的确已经是普通区的强者。
在终结者世界时,我就说过。难度是个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沈奕毫无疑问是个危险世界中的天才。假如任务世界以沈奕为标准设立难度,那么没多少人能通过,血腥都市的存在没有意义。
但是当以普通人为标准设立难度时,对沈奕这类人而言,那就是有着大把的机会。
所以他才能一次又一次完成完美任务。
人与人是有差距的,但世界却不能因人而异。
所以,在贫民区打下良好基础后,在普通区又度过一次任务,大获丰收,在刺血队上又捞取足够好处,他现在就可以称得上是普通区强者了,或许还不是第一,但至少已进入强者圈了,这没什么好疑问的。虽然他只经历过一次任务,但那一次任务的收获,已经抵得上普通人五次。
当然,也许有人问,那后面还怎么写?
呵呵,那是我要考虑的问题,反正我会保证继续精彩。
简而言之:沈奕强,但绝对不无敌。
而血腥都市,也不是说你强了,就能真正多轻松过关的。
毕竟所谓的轻松,是相对的轻松,是相对同类的轻松,不是吗?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