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之日,雷声便是起了,阳和启蛰,品物皆春。
要说这是异乡吧,其实也算不上,有妻有子怎可言他乡。可要说是故乡吧,没有了三月的鳜鱼也没有了和着梅菜蒸的腊肉,总觉着是少了些东西。
白日中跟着蠢货马明远跑了半个辽新都,入夜之后宋北云坐在房中露台上吹着尚有清冷的春风,听着外头雷声隆隆,脚下点着冒着渺渺青烟的艾草,一方小案上摆着几道小菜,一壶清酒自斟自饮。
久违的独处,倒却也是不怎么孤独,混合着远处城中传来隐约而断续的丝竹之声和偶吠的犬声,再被这春雷一发便是有一种鸟鸣山更幽的滋味。
白日的劳心劳力,晚上小酌一杯,倒也是这平淡日子中最大的犒赏了。
大约三杯温酒下肚,门口传来脚步,脚步声离近也未传来敲门声,门便是被打开了来。
宋北云没有回头就已经知道是谁来了。
果然,没那么几个呼吸,一阵香风就袭来,从后头抱住了他的脖子。
“想不到辽国皇帝陛下百忙之中还抽空来探望我啊。”
小宋的话让佛宝奴松开手坐到了他对面,今日的陛下穿的是男装,一副白衣胜雪的模样,精心布置的妆容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看出来是个女儿身,顶多就是个娘们唧唧的男子罢了。
只是那一身与生俱来的香气却是怎样都掩盖不住,据深入研究过她体质的宋北云分析,这个味道可能是因为佛宝奴上辈子是块香皂。
“明日我休沐,便过来瞧瞧。”
“那就瞧瞧吧。”
佛宝奴脱下鞋子将脚放在宋北云腿上,伸手就要接过他的酒杯,但却被他一把按住:“还要给孩子喂奶,不能喝酒。”
“为何?”
“陛下喝过草原上的奶酒吗?”
佛宝奴愣了一会子,接着便是笑出了声音,她的脚不老实的在小宋肚子上戳来戳去:“哪学来这些怪话的?”
“这哪里算怪话,我可还是个名医呢。”
佛宝奴虽是表露出不屑,倒是却没再执意要喝酒了,她靠在椅子上看着远处城中星点的灯火,雨水冲刷下来倒是让这天地都变得迷蒙了起来,颇具几分诗情画意。
“你倒是会享受日子。”
“总归没法子享受月子,那索性享受享受日子了。”
“狗东西。”佛宝奴骂了一声便也靠在那听起了外头的雨声。
过了许久,她突然开口问道:“今日查案怎样了?”
“一切顺利。”
“顺利?”
“嗯,顺利。”
佛宝奴皱起眉头:“可是却未听到奏报啊。”
“顺利归顺利,顺利又不一定能出成果,能干出这等事的人,自然是早有准备,再说我老早就打草惊蛇了,他们还能留下蛛丝马迹不成?”
“打草惊蛇?为什么啊!”佛宝奴对此表示不解:“这总归是要给我个交代吧。”
“陛下分派给我一个笨蛋,那自然便是要用笨蛋的法子来处置,打草惊蛇的那条蛇终归是要到处爬的,我不着急,我已经写信去了金陵和长安,说这个春天我就留在辽国抓长虫了。”小宋椅子晃得吱嘎响,声音清淡的很:“我放下了手上很多事情,陛下你觉得你得给我点什么赏赐比较好?”
“要赏赐是没有的。”佛宝奴摇头道:“休想再从朕这骗东西走。”
小宋哦了一声,靠在那里顺手从旁边扯过一条毯子盖在自己身上,半梦半醒的样子看上去逍遥的很。
“日子啊,有时候就是没有头绪的,但你不能着急。说不定哪一天这个头绪就蹦出来了。很多人都喜欢规划人生,但是人生怎么规划呢,那么多意外。”小宋闭着眼睛含含糊糊的说道:“所以我老早就学会和意外和平共处了,这日子不是一场戏,它没有主线的,遇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解决不了就暂时放下,迟早有一天能解决的。”
佛宝奴见小宋的确是有些醉了,她倒也是不着急,只是静静的坐在那,感受小宋正在感受的东西。
这个人是个懒狗,她一早就知道了,但有一件事很有趣,就是这个人啊,他的生活从来就没有一团糟过,永远是那么井井有条,他做事没长性也定力,但总是能够把大部分问题解决掉,解决不掉的他就会果断的扔给别人,从来不跟自己较真更不会跟自己怄气,一切都以自己活的舒服为标准。
这样也挺好,至少佛宝奴是这样认为的。
与这日子达成共识和谅解,倒也算是一种豁达的人生观了,只是佛宝奴觉得自己做不到。
看着逐渐进入睡眠的宋狗,佛宝奴只是笑了笑然后把他拖到了床上,然后自己推开门便走了出去,但刚走没多久就又回来了,因为外头雨下很大,明明来的时候没这么大雨的……
外头雨打芭蕉声声入耳,佛宝奴将外衣脱下钻入宋狗的被窝里,习惯了他的体温,在他身边睡得也是格外安稳。
佛宝奴个子不算小,但在宋狗这个体格面前也就算是个大号的抱枕罢了。
外头的雨水不正常的越下越大,气温也在半夜陡然降低,但越是如此在干燥温暖的被窝中就越是睡的香甜。
第一次两个人睡一屋什么也没干,就只是睡觉,感觉还是挺不错的,但第二天早上小宋起床之后倒是干了个爽……
“你可是真烦人,大清早的。”佛宝奴洗完了澡之后走了回来:“不由分说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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