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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2节

早说啊,害得她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

不过秦猎户的精神值得表扬,发现不足之处之后,他没有回避问题还在努力寻找解决方法。简嘉就欣赏这种态度,她接过黄麻纸认真看了看,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没有写错,写得很好!”

秦易应了一声收回了纸,耳根微微发烫。

正在炼制的这锅油是为了坛坛肉准备的,因而不能熬制得太老。当锅中的油脂从乳白色变得清澈时,简嘉便开始往陶罐中舀油脂。舀了小半罐猪油后,她小心将陶罐转移到一边的架子上,防止被人不小心碰倒。

此时的肥肉已经不见初时的模样了,它们缩小了好几圈,外表已经从乳白色变成了金色。它们正在完成从肥肉到油渣的进化过程,熬制的时间越长,深藏在肥肉内部的油脂越少。

诱人的油脂香味从厨房扩散出去,引得小两只在厨房外探头探脑。简嘉转眼一看,就见窗外晃动的两个小脑袋,当下她差点笑出声:“别着急啊,油渣还没熬好,一会儿好了唤你们。”

记得小时候过年时,村里家家户户都会熬猪油。每当到了那个时候,简嘉总是格外期待那一口酥香味美的油渣。比起板油的油渣,她更爱花油的油渣。

缠绕在猪肠肠外的花油油炸之后像鸡冠一样,口感又香又酥,还有那裹挟在油脂中暗红色的沙肝,现在想来口水都要往外掉了。

说起来……花油呢?

简嘉用笊篱推了推漂浮在油上的油渣:“秦易,你看到猪肠子上的那一层油了吗?那层油丢了吗?”

秦易正色道:“没丢,二叔还没收拾好,一会儿收拾好了会拿过来。”

锅中的油渣挨挨挤挤漂浮着,金黄色的油渣外表已经被炸得酥脆,笊篱一碰就发出了酥脆的声响。静静等待了一会儿后,简嘉捞起两块油渣看了看:“好了。”

刚出锅的油渣还在发出细小的声响,热腾腾的油渣堆放在大碗中像是一座金色的小山。简嘉招呼秦易:“秦易,把油渣端走。朗儿,吃油渣了,吃的时候注意别烫到了啊。还有,不能吃太多,中午还有好吃的!”

说罢简嘉顺手从小山上捡了一粒油渣,吹了吹后丢入口中。油渣入口满口香,嚼一嚼又酥又脆,香得让人停不下来。

简嘉哼着小调将锅中剩余的油脂舀到了另一口罐子中,清亮的油脂装了大半罐,端在手中沉甸甸。将罐子搁在灶台角落后,她的心中涌出了一股莫名的安全感。

这可能就是家里有粮心不慌吧?

作者有话说:

阿聋我啊,最喜欢吃鸡冠油了,农家大猪杀好之后取下猪肠外面的那一层鸡冠油和网油,柴火灶架起慢慢熬,熬好了之后鸡冠油又脆又香,我特别喜欢藏在里面的“瘦肉”,后来才知道那玩意是淋巴==。

不过架不住它香啊!再说了,炸了那么久就算是淋巴也熟透了,哼哼……

上一次吃油渣已经是好几年之前的事情了,自从家里不养猪也不买年猪之后,很多隐藏美味都消失了。

第19章 第十九章

◎被压制的天性◎

熬好猪油之后,终于到了简嘉最期待的红烧肉环节。天知道她馋这一口多久了,穿越之后,她还没能大口吃过猪肉。肥嫩嫩油滋滋香喷喷的红烧肉,吃到嘴里的满足感无法替代。

方才熬了油的锅中还残留着一点油,锅中正热,简嘉往锅中丢了一小把冰糖,准备炒个糖色。

在大景,糖比盐要贵重,因为技术的限制,现在还没有白雪一样的白糖,只有像板砖一样的红糖块和颜色发黄的冰糖。秦易买回来的便是□□糖,若是细细看,能清楚看见其中的杂质。

结实的冰糖入了热油后发出了碎裂声,大块的冰糖崩裂成小块,小块的冰糖则慢慢融化同热油融合在了一处。锅中的油越发浓稠,待到冰糖完全融化之后,简嘉握着锅铲在糖油混合物中缓慢搅拌着,时刻注意着糖稀的颜色变化。

秦易再一次站到了灶台旁,他看看糖稀又瞅了瞅简嘉。这一次简嘉不等秦易发问便主动告知道:“我在炒糖色,糖色就是将糖加入热油中融化升温,等变成棕色时炒肉,肉的颜色会非常好看。”

一边熬着糖色,简嘉一边同秦易说着熬糖色时要注意的点。秦易认真地听着,眉头轻轻扬起。不得不承认,先前他确实小瞧了简嘉,看着柔弱的简嘉其实懂的东西挺多的,就比如炒糖色这事,他之前就没听说过,更不知道炒个糖色竟然还有这么多的注意点。

简嘉很快就适应了秦易这个“学生”的存在,既然秦易有心学习做菜,她就不会藏私。在学习这件事上,她觉得说千遍不如做一遍,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会让秦易有动手的机会。

随着温度上升,糖稀的颜色逐渐从淡黄色转成了焦红色,浓稠的糖稀间还出现了细密的气泡。炒到这个程度,糖色就算成了,若是继续熬煮,煮出来的肉就会发苦了。

简嘉指挥道:“把切好的五花肉递给我。”

秦易快步走到了方桌旁端起宽大的砧板,砧板上堆着切得方正的五花肉块。小野猪的五花只有一寸厚,厚厚的猪皮之上瘦肉的比例远高于肥肉,暗红色的瘦肉间夹杂着白色肥肉层,看起来漂亮极了。

“肉可以下锅了。”别说,有个人能搭把手的滋味还真不错,简嘉抬起锅铲对着锅点了两下,“下锅。”

秦易将砧板上的五花肉推入锅,只听“刺啦”声响起,锅中冒出了青色的油烟。受热的肉块四周开始变色,暗红色的瘦肉部分变成了粉白色。这时就能看出糖色的威力了,翻炒几下后,每一块肉都均匀的过上了油亮的糖色。

原以为加了糖色之后,锅中就不用再添加酱油了,可简嘉沿着锅边烹入白酒之后,还往肉中浇了两小勺酱油。这下轮到秦易不解了:“糖色……”

简嘉解释道:“糖色只是让肉的颜色更好看,不能给肉增加味道。这里放酱油,是为了给肉增加咸味和鲜味。”

料酒姜片去腥,八角香叶增香提味……放进去的每一种调料都有它的作用。秦易抬手摸了摸下巴,面色严肃的记下了锅中放着的每一种调味料。简嘉唇角不由得抽了两下,秦易的表情和神色让她感觉自己不是在做红烧肉,而是在实验室里做秘密试验。

充分翻炒均匀后,锅中的肉变成了好看的红棕色,方正的肉块间夹杂着姜片香叶八角。简嘉揭开了灶台上最小的那口锅,这是专门用来烧热水的锅,今日用灶台的时间长,锅中的水早已煮开。她舀出滚水添入大锅,待滚水浅浅淹没肉块后,她盖上大锅盖静等美味在锅中酝酿。

农家土灶用泥土和石头搭建而成,灶台最上方铺着一层黑色的石板。作为家中最有烟火气的地方,灶台也是最容易脏乱的地方。方才熬油和炒肉时,锅沿上不可避免地溅上了一些油渍。

简嘉喜欢一边做菜一边收拾灶台,接管秦家灶台之后,她立刻换了灶台上黑得看不出形状的抹布。现在用的两块抹布是用白色的棉布做成的,白色最不耐脏,也是最能检验清洁度的颜色。

肉香混着油烟从锅盖的缝隙中冒出,白色的水蒸气慢悠悠地在灶台上转上两圈,又顺着大窗口飘出了厨房。简嘉手握抹布,不紧不慢地擦拭着灶台一圈。收拾干净的石板泛着油光,看起来像墨玉一般温润。

秦易本想帮忙,可是一时之间却不知道能帮忙做些什么,只能后退几步看简嘉收拾灶台。简嘉身穿藏蓝色的裙子,明明是当地最常见的布料,穿在她身上却格外好看。秦易的目光从灶台挪到了简嘉的双手上,又从她的胳膊转到了她的鬓发上。

白色的栀子花随着简嘉的动作微微摇晃,秦易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简嘉一边收拾着灶台,一边和秦易打着商量:“一会儿你能帮忙把猪肝切成薄片吗?中午咱吃个爆炒猪肝?”这么棒的刀工,不用来切猪肝可惜了。

秦易收回视线,声音有些低沉:“好。”

*

从小到大因为体弱,秦朗有很多东西不能吃,稍不注意轻则上吐下泻,重则卧床不起。酥香的油渣嚼起来又脆又香,不用沾任何调料滋味已经非常鲜美,这是他从没品尝过的滋味。他郑重从油渣中挑选了三块看起来最顺眼的放在了小碗中,然后端着小碗坐在了小板凳上。

小心捏起一块金黄的油渣,秦朗侧过头呲着两个细细的门牙一点一点啃着香喷喷的美味。这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小妙招,慢慢啃着吃,一块油渣能吃很久。

眼看秦朗投入地眯着眼吃油渣,将军不乐意了。刚开始时,将军还端庄地坐着,一双狗眼认真地看着小主人,指望着小主人能赏它一个油渣。可等啊等啊,口水都流了一地了,小主人却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它。

“嘤嘤嘤……”将军哼哼了几声,试图引起秦朗的注意。

秦朗侧目看了将军一眼,就是这一眼,给了将军一个信号。狗子突然咧开嘴吐着舌头“哈赤哈赤”笑了,大大的尾巴有节奏的摇晃着。四目相对间,秦朗察觉到了一丝奇怪的不妙。

就在秦朗思索着这股不妙代表着什么时,将军突然动了。

黑色大狗站起身,机灵地闪身凑到秦朗身边,在秦朗没有反应过来之前,飞快探头拿舌头一卷,吧唧一口把碗里剩余的两个油渣给吃了。

边吃边快乐得发出了呜呜的声音,尾巴飞速晃出了残影。

呜呜呜好好吃。

大黑凭本事抢来的肉肉,大黑好喜欢!

秦朗面对空碗直接傻了眼:“……”

没、没了?!

狗子吃完后还觉得不够,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随后鸡贼地盯上了小主人手里那块还没吃完的油渣。它眼睛转了转,狗狗祟祟地抬头拱向了小主人的手,先安慰似地舔了舔秦朗的手指,秦朗以为这是将军在跟自己道歉,心中刚刚一软,只见下一秒狗子已经卷走了他手里残余的油渣,一边发出噫呜呜噫的狂喜声一边蹦蹦跳跳地飞快逃脱了现场。

嘿嘿,这是大黑凭本事得到了第二块肉肉!

大黑好棒!

冷风裹着湿漉漉的水汽吹来,糊了秦朗一脸。看着大狗圆润的屁股,秦朗咬住了嘴唇。他不停地告诉自己不要和一条狗计较,可是越是强忍,他的情绪越发不可收拾。

“哇——”

秦朗实在没憋住,对着空碗嚎啕大哭,“狗叼走了我的油渣,哇——”

听到秦朗的哭声,秦易愣了一下,他已经很久没听秦朗这么哭过了。

普通人家的兄弟年纪相差不大,而秦易和秦朗却是个例外。秦朗是爹娘的老来子,秦易十二岁时,秦朗才呱呱坠地。面对比自己小一轮的弟弟,秦易一开始时并不喜欢他。

在他看来,秦朗太娇气了,饿了困了会哭,磕了碰了更会扯着嗓子嗷嗷直哭。那时的他早已能独自上山打猎,而他的弟弟却在蹒跚学步牙牙学语。让这样的他窝在家里带秦朗,对他而言是世上最大的折磨。

后来官府发来了通知,秦家要派一个人去服兵役。父亲年迈弟弟尚幼,纵然心中不情愿,秦易还是顶了上去。离开家时,秦朗不到两岁,他已经不记得那一日爹娘对自己说了什么,只记得糊了一脸泪的秦朗死死抱着自己的大腿,含糊不清地喊着“兄长别走”。

军中四年出生入死,原想着挣个军功回家光宗耀祖,却不料等到的是娘死爹重病的消息。等他跨越了千山万水归家时,偌大的家里只剩下了秦朗一人。

犹记得归家之后第一次看到秦朗时,年幼的弟弟白着一张脸低着头连自己的眼睛都不敢看。分别的时光让他们兄弟变得更加陌生,记忆中那个糊了一脸泪的哭包弟弟变成了他不认识的模样,秦朗从一个娇气的小哭包变成了一个听话懂事的弟弟。

秦易放下手中的刀,快步走出了厨房,看着哭得脸色通红的弟弟有些心疼。他责怪地看了将军一眼,同时伸出手指向了墙角的位置。将军委屈地哼哼了两声,然后垂着尾巴低着脑袋贴着墙角小心翼翼地缩成了一团。

收拾好将军之后,秦易走到了秦朗身边,扯起衣袖轻轻擦拭着秦朗脸上的泪痕:“不哭了,兄长已经教训了将军。碗里还有很多油渣,兄长给你拿。”

原以为秦朗得到新的油渣之后会收起眼泪,哪知道自己的声音和动作越是轻柔,秦朗的眼泪掉得越凶。秦易的衣袖被眼泪打湿,不知何时秦朗已经拱到了他的怀里放声大哭。

秦易笨拙的搂着弟弟瘦弱的身体,一时有些充楞。他再怎么迟钝也能看得出来,弟弟这一哭并不只是因为油渣被抢了,反而像是要将这些日子承受的委屈和酸涩发泄出来。

平日里秦朗连说话的声音都不会大声,即便有什么委屈或者需求也从不对自己表达。除了前几天卖俊俊时他哭了一场后,这是归家后第二次听到秦朗哭。

也是秦易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自己的弟弟还是个孩子,秦朗不是真正的成长了,而是在双亲去世之后,在他这个严厉而又少见的兄长面前故作坚强。

作者有话说:

将军:大黑委屈,大黑心里苦e(┬┬﹏┬┬)3 ,有没有人来哄哄汪?

第20章 第二十章

◎红烧肉和爆炒猪肝◎

简嘉捡了几块油渣装在小碗中,待秦朗不再嚎啕大哭只是靠在秦易怀里抽噎后,她将小碗放在了秦朗手边:“大黑坏,我们今天不理它了,一会儿做了好吃的红烧肉也不给它吃。”

秦朗扁着嘴巴,眼泪汪汪地看了看大黑的方向,看到狗子委屈成了球,他又开始心软了:“还是给它吃吧,我不生气了。”说来也怪他自己,兄长明明提醒过他,让他吃东西的时候把碗放在桌上,不要随手放在低矮之处,将军从不觊觎饭桌上的饭菜,但是饭桌下的食物它都会默认成自己的。

明明是自己忘记了这事,还好意思嚎啕大哭……秦朗抬起眼睛瞅了瞅秦易的脸,又看了看秦易胸口的一滩水迹,然后低着头坐直了身体,不好意思地从兄长怀里退了出来。如果地上有一条缝,他一定毫不犹豫钻进去。

这时二叔从门外走了进来,他身穿蓑衣,一手提着存放着内脏的竹篮。秦朗连忙揉了揉眼睛,起身快步向着二叔跑去:“二叔,我来帮你。”二叔来得太及时了,要不然他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兄长。

看着秦朗瘦弱的背影,秦易眼神愧疚,作为兄长,他确实不够观察入微,竟然没能发觉弟弟的异常。不过没关系,将来的日子还很长,他们兄弟还有很长的时间能互相了解彼此。

“秦易,有个事想和你商量一下,你看我们要不要给朗儿找个夫子?”正好秦易的目光落在秦朗身上,简嘉觉得自己可以提一提关于朗儿的事,“朗儿已经七岁了,正是应该启蒙读书的年纪。他性格文静,又喜欢练字看书。回头我们看看哪家学堂或者私塾的夫子脾气好学问高,把朗儿送去吧?”

第一次见秦朗时,简嘉还以为他是个四五岁大的孩童。后来才得知,他已经七岁了。大景的孩童五岁就能启蒙,秦朗虽然晚了两年,可现在启蒙也还来得及。

秦易惊讶地看了简嘉一眼,而后转过头,沉默地凝视着秦朗的背影。简嘉说的事情他去年就考虑过了,他自己能识文断字,当然不希望弟弟目不识丁。

可是找人启蒙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太难了。

如果秦家位于村镇倒也罢了,可是秦家远在山中,方圆五里内连人家都没几户,更别说私塾了。朗儿五岁时,爹娘就曾经送他去过村外的私塾。那私塾离家有八里路,每天天不亮爹或者娘就要翻山越岭送朗儿去读书,吃过午饭没多久,又要翻山越岭去接他回来。

一来一回,每天的时间都花在路上了。后来娘出了意外,爹一人无法接送朗儿,读书的事就这么耽搁下来了。

去年的时候,秦易想着家中有俊俊,接送朗儿应该不是难事,于是动过继续送朗儿去读书的心。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每天光是往返于山林和镇子已经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若是再多个接送朗儿的事,他实在分身乏术。

而且山外的那家私塾他去看过,夫子是个只会死记硬背的老顽固,入学的孩童顽劣不堪,秦易并不觉得朗儿能在那里学到知识。

想找个离家不太远,夫子又有学识的学堂太难了。秦易回过神,轻叹一声后,将自己考虑的难点告诉了她。

经过炖煮,锅中的红烧肉散发出了独有的香味,那香味像是长了眼睛似的,专门往人的鼻腔中钻,惹得五脏庙都闹腾起来了。嗅着熟悉的肉香,简嘉的心情格外放松,她看着沉默思索的秦易,就知道他在为难什么。简嘉目光悠远地看着院外烟雨朦胧的天空:“事在人为,要是中途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可以再想办法解决,你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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