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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54节

秦易:嘉儿喜欢金器,记下了。

第65章 第六十五章

◎杀猪菜◎

今年的第一场雪下得格外大, 一夜之间,黑色的大地上覆盖上了厚厚的雪花,一眼看去所有的风景都成了黑白色的水墨画。

大雪让出行变得不方便, 好在昨夜崔巍和范夫子就派人来秦家传了话,说雪天路滑,让大家在家休息几日, 等雪化了再去镖局和学堂。

一大早秦易就起身将院落中主干道上的雪给铲了, 给家中的家畜和家禽添了草料之后, 他踩着积雪回到了院中。刚迈进门槛, 秦易就和准备出门的二叔撞了个满怀。

昨夜下雪时没刮风,二叔在后山种下的竹子被大雪压断了枝头, 爆竹声断断续续响了一夜,可将二叔愁得整宿没睡好。秦易拦住了要出门的二叔:“山上滑, 二叔别去了。竹子断就断了,人没事就好。”

二叔搓了搓手, 半晌后沉沉叹了口气:“这雪下得……太大了啊。”幸亏今年秦家修了新房, 要是换成之前的老房子,说不定半夜大雪就已经将屋顶压垮了。

正如秦易所说,人没事就好。竹子爆了就爆了吧,大不了明年少编几个箩筐,反正今年自己卖竹器也赚了一些银钱,用来度日没什么问题了。

“哇——好大的雪!”孩子们不懂大人的惆怅,推开门看见满地的白时, 秦朗立刻弯腰团了个雪球,折返回了自己的屋子, “成章, 子初, 看,外头好大的雪啊!”

没多久三个孩子呼啦啦冲出了房间,早饭还没来得及吃,他们就已经顶着小雪堆上了雪球,打起了雪仗。家中的两条狗也加入了战局,一时间院中无比热闹,欢笑声和狗叫声不绝于耳。

简嘉就是被孩子们的笑声给惊醒的,她迷迷糊糊睁开眼,本想伸手去摸衣服,却摸到了一团温热的绵软。刺客昨夜又偷偷潜入了自己的房间爬上了自己的床,简嘉瞬间清醒,起身在床上床下看了又看才松了一口气。

刺客这猫哪哪都好,就是太客气了,每隔一段时间它就会带上一点小礼物给自己。有时候是一支滚圆的老鼠,有时候是咬掉了脑袋的小蛇,还有一次简嘉在鞋子里发现了一条大毛虫,可将她吓得差点神魂出窍。

伸手摸了摸猫脑袋之后,简嘉无奈极了:“你爪爪干净吗?又爬我床。”刺客满足地呼噜着,半点没把简嘉的威胁放在心上。

屋中的炉火未灭,炉子上还放着一个大大的铜壶。铜壶中装满了水,经过碳炉的烘烤,早上正好可以用来洗漱。今天铜壶中的水格外烫,看样子昨夜秦易来帮自己加了木头。

等简嘉洗漱完出了房间后,孩子们已经在院中堆了一个丑丑的雪人。雪人的脑袋应当在地上摔了好几次,本该圆润的脑袋变成了不规则的形状,脸上贴着做眼睛的棋子一高一低。简嘉一看差点笑喷了:“好丑哦~”

孩子们立刻开始七嘴八舌地控诉:“都是大黑和大花的错,是它们推倒了雪人。”“对!原来很好看的!像姐姐这么好看的!”

简嘉:……

谢谢了啊。

今天的早饭是鹅汤馄饨,下雪之后菜蔬储藏不容易,但是面食存放的时间会变长。简嘉提前调好了菜肉馅儿,切好了馄饨皮,吃之前裹一下就能下锅了。

就着热乎乎的汤馄饨,秦易提议道:“正好这几日有空,我们提前杀年猪吧。”简嘉先前对他说过,她想要做一些腊肉香肠存着,现在温度低,杀好的肉能存放。

简嘉笑道:“好啊。”天气一凉家畜和家禽们就不容易长膘了,二叔和秦易日日投喂也辛苦。而且再过十几日萧子初就要回宫过年去了,正好今天大家都有空,杀年猪再好不过了。

简嘉刚到秦家没多久,秦易从山上猎到了一头小野猪。那时秦易和二叔两人联手,很快就将小猪收拾了出来。而这次宰杀家中的香猪,光凭这两人怕是搞不定。

香猪虽然是体型比较小的家猪,可从出生至今也有十个月了,尤其是到了秦家之后,各种瓜果菜属从没断过。简嘉有时候还会给小猪们加餐。两只猪长得滚圆,体长接近成人,目测最起码有两百斤。

这样的一头活蹦乱跳的猪,光是将它们从猪圈拖到院子中宰杀就得耗费很大的力气。更别提后续的去毛开膛环节了,秦易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帮手,于是吃完早饭之后,他便骑着俏俏去了一趟鸡鸣镇。

没过多久,秦易就回来了,一进门他便笑道:“运气真好,刚走到岔路就看到林岑了,他说先去范家庄找夫子有点事,一会儿就过来帮忙。”

林岑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将他那懒懒散散的少爷崔巍给拖了过来。天气一凉,崔巍就将自己裹得格外厚实。身着锦缎的崔巍里三层外三层,走路摇摇晃晃,亏得他身量高,若是矮一些只怕要被衣衫装饰成一个圆润的球了。

大冷天的,崔巍也没舍得放下他手中的烫金折扇。不知是哪位能工巧匠出手,竟然在折扇上镶嵌了一圈黑色的绒毛,倒是和崔巍这一身格外搭配。崔公子装模作样的对着身边的空气扇了扇扇子:“杀猪呀?那我今天可有口福了哦,嘉儿会做杀猪菜吧?今天就看你的了。”

简嘉对着崔巍笑了笑,然后丢过了一件由黑色棉布做成的罩衫:“今天任务有点重,大家都得帮忙,你也别闲着,快穿了罩衫帮秦易他们拖猪去。”

崔巍呵呵笑了两声,不可置信地指了指自己俊美的脸:“嘉儿妹子说什么胡话呢?我?拖猪?开玩笑,本少爷怎么可能去帮忙拖猪?呵呵,不可能不可能。”

当范夫子拎着大大的食盒走进秦家院门时,就听果园中传出了香猪的惨嚎声。同时崔巍的惨叫声也清晰传来:“它拉屎!它拉屎了!!!天啊!”

拽着猪尾巴的崔巍躲闪不及,糊了一手的猪便便。可怜崔巍面色发白,整个人都快厥过去了。就在他要松手的时候,林岑嗷的一嗓子:“少爷!不能撒手,你使劲儿啊!”

崔巍:……

老天爷,他为什么还没晕?

整个过程兵荒马乱,从拖拽着小香猪离开猪圈到将它摁在长凳上放血,崔巍只记得猪叫惨烈,记得猪粪哄臭。到最后他舍了全部的面子,半身压在了猪后腿上,才堪堪制住了乱蹬的猪腿。

红红的猪血装在了清洗干净的木盆中,等血块凝结完成后,简嘉会将它做成血豆腐。当她端着大木盆迈过门槛时,就见崔巍像木头人似的坐在秦家的门槛上。他双目放空,满脸的麻木:“啊……我脏了,脏了……”

范夫子笑得连连擦泪:“怀善哪,你放平心态,换个想法。古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你今日不但见了猪跑,还听了猪叫,拽了猪尾,压了猪腿,一会儿还能吃到猪肉,多充实多完美啊!”

崔巍痛苦的想要掩面,可是一想到手背刚刚沾了不可描述之物,虽然他用澡豆子洗了好几遍,可还是觉得有一股味道。崔巍颤巍巍放下了想要掩面的左手,哀求道:“恩师,求你,别说了。”

同娇气的崔巍相比,林岑杀猪的手法熟练得让人心疼。如果不是简嘉想要猪血做血豆腐和血肠,他根本不用秦易和崔巍搭手,只要一把匕首,他就能让两头香猪魂断猪圈。

见自家少爷面无人色,林岑叹了一口气摇摇头道:“少爷啊,不是我说你,你这体格子去了军中,多半是活不下来的啊。瞧瞧,一点粪便就让你要死要活的,你要是在战场见了那残肢断臂,不得疯了?”

林岑瞅了瞅倒在雪中的香猪,叹道:“要是军中的兵卒听说今日杀猪能吃肉,怕是一个个的都争抢着要来拽猪尾拖猪腿。可惜西北猪肉少,一年半载也吃不上两回肥肉。多少士兵上战场之前就盼着能吃上两口大肥肉,你是不知道啊,那大肥肉从喉咙里面滑过的滋味……”林岑砸砸嘴,长叹一声,“那真是神仙滋味啊!”

崔巍沉默了许久一言不发,直到秦易手拿麻绳和布条去拖第二头猪时,他才起了身追了上去:“等我一下~少了我拽猪尾巴,我怕你们两被猪撞飞出去。”

杀猪的过程很快,匕首滑过血管,不用半柱香的功夫,香猪就断了气。可收拾香猪却不容易,两头猪很大,家中留下来的杀猪盆勉强够用,开水一浇,盆子周围雾气缭绕。秦易和林岑二人手握薄铁片,在猪身上快速刮着。一片片猪毛刮下,猪身逐渐变得白嫩。

崔巍看傻了眼:“它们不是花的吗?为什么刮完毛之后会是白色的?”

简嘉瞅了崔巍一眼,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记得当时野猪刮完毛之后也是白色的,简嘉也问过秦易同样的问题,不过秦易没能告诉她原因。想了想之后,简嘉对崔巍说道:“你要是用开水烫了之后再刮一下毛,应该也是白色的。”

哄堂大笑中,崔公子哭笑不得:“好你个嘉儿,竟敢打趣我!看招!”说罢他从地上团了一个雪球轻轻砸向了简嘉。

院中笑闹一片,趁着秦易他们在前院收拾猪,简嘉回到了厨房中收拾起了新鲜的猪血。厨房中烟熏雾燎,猪血豆腐的味道漂浮在空中,虽然现在闻起来不是很美味,可是只要烹饪得当就会变成令人惊艳的食物。

就在这时,范夫子溜达着进了厨房门,抽了抽鼻子之后,他笑问道:“在做血豆腐哪?”

简嘉竖起拇指:“不愧是夫子,这都被您发现了。对了,今日长喜小师傅怎么没来?”

范夫子背着手溜达到灶台边,探头一看,“我让他去镇上送信了。”灶上的小锅敞着口,浑浊的热水中漂浮中一块块半个巴掌大的血豆腐,范夫子捋了一把胡子笑道:“嘉儿的手就是巧,我看我家中的仆役做血豆腐,一块血豆腐切得都有我的脑袋那么大了。再看看你做的血豆腐,真是精巧。”

简嘉抿唇笑了笑,解释道:“夫子,这种血豆腐很快就能吃,因而不能切得太大。回头我还要再煮一锅,那时的血豆腐才会切成大块。”

听说立刻就能吃,范夫子来劲了,他老人家抚摸着瘪了两圈的肚皮怀念道:“说起来,老夫我年轻时曾经在蜀地呆了两年。在那边就曾经吃过不一样的血豆腐,呵,又嫩又滑又麻又辣,那叫一个过瘾啊!”

在蜀地的那两年,每隔几日他就会去县中集市旁的老店中吃上一碗热腾腾的血豆腐。可惜老家的人不太吃辣,无论他如何教导家中仆役,做出的血豆腐总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味道。

简嘉眨眨眼,范夫子真是见多识广。这年头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走出过自己出生的县城,他却能天南海北到处走一走,真希望朗儿将来也能像他这样见识到各处的风土人情。听范夫子这么一说,简嘉笑了:“夫子,一会儿您尝尝我做出来的血旺是不是你记忆中的那个味道?”

血块切得小,熟得就快。用热水焖熟的血块嫩得能滴下水来,筷子轻轻一碰就会碎裂开来。如此柔软的猪血,自然不能像普通人家做出的血块那般棱角分明。可范夫子一见到简嘉捞起的血块时双眼就已经亮了:“嗯!像!”

白瓷碗中装上四五块猪血就已经满得快要溢出了,猪血上撒着常见的细盐和五香粉,上面盖了一层细腻的辣椒粉花椒面,最后点缀着翠绿的葱花和香菜叶。最妙的是勺子中那小半勺白玉一样的猪油,感受到猪血中传来的热意,猪油正在缓缓融化……

简嘉小心将大碗放到范夫子面前,关切道:“血旺中有孔洞,吃的时候注意别被烫到了。”

范夫子甚是惊奇地看着简嘉:“没错了,蜀地的人就是这么称血豆腐的。对对,就叫血旺!这个就是嫩血旺。”

搅开血旺上面的调味料后,一碗麻辣滚烫的鲜血旺就成了。小心舀起一勺血旺,不用牙齿轻碰,柔软的血旺已经顺着唇舌流入了肠胃。就像范夫子说得那样,又麻又辣又香又热,大冷天来上一碗全身都舒坦了。

半碗血旺下肚,范夫子全身热腾腾,他擦擦嘴好奇地问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嘉儿,你和你的爹娘都是本地人吧?怎么会知蜀地的烹饪方法?”

简嘉不动声色道:“说来也神奇,我爹爹在世时曾经在南安县郊外开过铺子,也帮助过一些南来北往的人。我娘是个喜欢鼓捣吃食的人,每次得空时就会问问那些人,当地的饮食有什么特色。时间长了就摸索出了一些门道……”

穿越至今,简嘉已经能做到睁着眼睛说瞎话了。不错,这是可喜的进步,至少能糊弄得了范夫子了。

鲜血旺很快得到了众人的一致好评,林岑一连喝了两碗,放下筷子时意犹未尽:“嘉儿妹子的调料配得真好,如果能配上一碗米饭就更好了。”

一群人中只有崔巍吃不下饭,生性喜洁的他总觉得身上沾了猪味,这味道让他不断放大血旺中残留的那一点猪血味。最终崔巍叹了一声:“我觉得我得先回镇上洗个澡换一身衣裳再来。”

简嘉乐了:“洗澡何必去镇上?家里也能洗啊。你忘记了?之前你还说过要试试家里的浴锅。秦易的衣裳你也能穿,你先穿他的就行了。”

崔巍想了想后拊掌道:“行!”

贵公子崔巍提了两桶水才装了大半浴锅,他站在锅边时不时伸手试试水温。别说这下面烧着火上面煮着人的锅升温就是快,这才多久啊,水温就已经升到他觉得舒适的温度了。

就在崔巍慢条斯理脱了衣裳准备下锅时,秦易捧着几块木板走了进来:“我给你送点东西。”

一瞬间崔巍像是被人看光的良家女子,不知道该捂上面还是下面,情急之下,他转过身面对着墙壁:“什,什么东西?”

破水声传来,秦易将木板丢入了浴锅中:“垫板,掂在后背、屁股或者脚底,免得皮肤被升温的铁锅烫伤。好了崔兄,你可以去洗澡了。”

崔巍老脸红成一片:“知道了,谢谢。”等秦易走了之后,崔巍啧了一声嫌弃自己:“真是的,大家都是男人,紧张个什么劲。”

简嘉的声音从浴锅对面的墙的另一侧传来:“哇嗷,崔兄被秦易看光了吗?快,让他对你负责!”

崔巍脚下一滑,差点一头栽到在浴锅中:“你能听到啊?”

简嘉理所当然的声音传来:“当然,要不然一会儿水凉了谁帮你烧水?”顿了顿之后简嘉揶揄的声音再度响起:“嘿嘿,当然,你也可以让我们秦易帮你烧水,如果有必要的话,还能帮你搓背哦~”

崔巍面色一黑:“求你了简嘉,闭嘴吧。”

撇开这个小插曲之外,用浴锅泡澡的感觉其实挺不错的。虽然比不上他那安了地龙和暖炉的浴堂那般舒适,可也足够他使用了。洗得热乎乎香喷喷的崔公子给了秦家浴锅一个中肯的评价:“还不赖。”

简嘉翻了个白眼:“大哥,你一个澡泡了半个时辰,秦易和林岑两头猪都杀好了,你竟然才爬起来。我都怕你晕汤淹死在锅里去了。”

崔巍展开折扇扇了扇,感受到凉意之后又讪讪合上了扇子:“嘿嘿,这不是觉得舒服就多泡了一会儿吗?我的嫩血旺呢?”

简嘉瞅了崔巍一眼:“你还惦记着血旺?吃完了。”那一小碗血旺在崔巍去了浴室之后就被三个孩子瓜分了。

看到崔巍失望的脸色,简嘉安慰道:“没事,再等一会儿就能吃午饭了。”

鸡鸣镇附近的百姓们只要杀了年猪,就会邀请亲朋好友来家中吃杀猪菜。所谓杀猪菜无非是取下新鲜的猪肉入馔,主家做了什么,客人便吃什么。范夫子他们本来以为今天的杀猪菜会是他们熟悉的红烧肉糖醋排骨之类,却没想到简嘉和秦易二人搬出了一大一小两只碳炉。

小一点的碳炉是简嘉用来煮花茶的,大的那个是最近刚买的。秦易在碳炉中放上引燃的木炭后,又在上方盖上了一层薄薄的铁丝网,简嘉则忙着将切好的五花肉片和排骨块端到了碳炉旁边。看到这个配置众人的积极性立刻被调动起来了,崔巍惊喜道:“好家伙,原来今天的杀猪菜是炙肉啊。”

香猪的五花肉比起普通猪肉格外好看,它的肥肉部分白得近乎发光,瘦肉部分颜色红润,肥瘦均匀的五花肉放在铁丝网上立刻发出了吱吱声,面向炭火的那部分很快变了色。

怕光吃肉肥腻,简嘉还和孩子们一起摘了院中鲜嫩的菜蔬。先前降温时,简嘉就为不耐寒的菜蔬准备了“暖房”。所谓暖房,和现代的温室大棚看起来极为相似,只是她没有透光的塑料薄膜,只能在竹篾上蒙上了一层窗户纸。虽说窗户纸透光性不强,可是只要能挡住寒风冰冻,菜蔬们就能活下来。碰到太阳大的日子,暖房中的温度比外头能高上许多。

在暖房的加持下,今日端上餐桌的菜蔬格外鲜嫩。这里面最醒目的便是一张张舒展开的白菜叶,简嘉不知道这种白菜是什么品种,她只知道这玩意不像普通白菜那样会包心,就算长得巨大,叶片也还是像绽放的花朵一样。霜雪一来,白菜质地变得脆嫩,口感更加清甜。用来包烤肉再合适不过了。

除了白菜之外,餐桌上还有三四种可以用来烤制的菜蔬。菜蔬中放着简嘉调制好的几大碗蘸酱,其中有她和孩子们喜欢的酸甜口,有秦易喜欢的香辣口,还有融合了甜味和辣味的甜辣口。

烤肉吱吱作响,丰厚的油脂顺着铁丝网缓缓滴落在燃烧的炭火上。等一指厚的烤肉烤得两面金黄时,再用剪刀将肉片剪开后慢慢烤制一会儿,喷香的烤肉就能入口了。

吃烤肉的方法也很简单,性急的人直接夹起肉吹一吹后就塞入口中,牙齿开合间,能同时品尝到烤肉酥脆的外壳和油脂丰腴的内里。

有耐心的人则会拿起菜叶,裹上两片蘸了蘸酱的烤肉,慢条斯理塞入口中。菜叶清脆清甜,蘸酱香辣,烤肉的的滋味更加凸出的同时,口感也更加丰富。

秦易眼疾手快给简嘉夹了几片烤好的五花肉:“多吃点。”这是专门为喜欢吃肉的简嘉养出来的香猪,有亲朋同享美味是好事,可私底下,他还是希望简嘉能多吃一点。

香猪的肉就是比普通的猪肉紧致有弹性,炙烤后吃在口中口感脆而香,吃起来满嘴流油却又肥而不腻。范夫子越吃越满意:“明年我也要让庄子里的人养上几头香猪,到时候邀请大家去我家一起吃肉喝酒!”

只希望明年的现在,大家还能聚在一处,谈天说地,喝酒吃肉。

作者有话说:

新年快乐~元旦快乐~祝我可爱的小读者们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身体健康财源广进~怎么吃都不胖~

第66章 第六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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