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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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意识里,他一直把小哥儿当男人看, 男人手上起茧子, 这多正常的事儿。

“……”

陶竹有些无言:“我是把他当弟弟, 所以有些心疼。换做是你弟弟,你不心疼?”

“不心疼, 换做是我弟弟, 我肯定从小就让他干活, 学各种技能。”

黎荞实话实说。

“……那如果是咱们俩生的哥儿呢?”陶竹有些担忧。

这人喜欢他这种跟男人似的小哥儿, 该不会他将来养孩子也是这种审美吧。

“咱们的也一样。”黎荞听到“咱们俩生的”这几个字时忍不住笑,他抬头看向一旁的陶竹。

油灯下,陶竹的唇微微抿着,正扭头瞧着他,脸上带着担忧和震惊。

他的笑容不由扩大。

“如果是咱们的孩子,甭管是小哥儿还是女儿,我都会自小就让他们干活,学习各种技能。咱们俩不可能一直保护他们,他们终有独自面对这世界的时候。”

“不能时时刻刻保护,却又把他们带到这世上,那咱们最该做的就是教会他们各种知识和技能。这才是真正的负责。”

在这个世界,律法不完善,生产力低下,身为普通小百姓日子艰难。

像是郑屠户那般,随意来个小地主他们家就扛不住了。

但做到高官也不保险,生死还不是人家皇帝一句话的事儿。

当然,皇帝也不是彻底就无忧了,朝代更替并不是新鲜事。

至于他上辈子,本以为好歹可以混个衣食无忧,结果末世来了。

所以,哪里都不是百分百安全,唯有一身技能,才最能让他安心。

陶竹:“……”

这一番说辞,逻辑上没有问题。

但关键是以这人的经历而言,不该有这一番感慨吧?

“你是觉得公婆从前太溺爱你了吗?”他忍不住问。

溺爱到不负责,这几个字没有他没有直接说出来。

“我只是觉得他们老两口辛苦了一辈子,却没能享福,实在是对不住他们。”

“所以咱们要记住这个教训,真正的爱孩子,是给他一身可以打破一切困境的能力。”

黎荞认真道。

他的竹哥儿有些敏感啊,得找补回来。

陶竹:“……”

行叭。

虽然依旧有些怪,但勉强也说得通。

不过若是小哥儿和姑娘天天干活学这个学那个,到时候被晒黑了,手粗糙了,就不好寻婆家了。

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遭遇他经历的那些。

不过,想到自己眉心那淡淡的痣和夜夜努力却毫无动静的肚子,算了,此时说这些太早,孩子一点儿影儿都没有。

他转了话题:“说起来,浅哥儿说今后他不买胭脂水粉和漂亮衣服了,他要买田地。”

“买田地?”黎荞诧异,乐得转了话题:“他买田地干什么?”

“他说胭脂水粉和漂亮衣服不保值,若是家里生意没了,这些东西也跟着成了废品。还不如买田地,就跟村长家那样,平日里可以种庄稼,遇见难事了,也能拿去卖钱。”

陶竹解释。

“浅哥儿经此一遭,的确长大了不少。”

“可不是。所以我想着,要不咱们先不盖房子了,咱们先买地?田地是最保值的东西了,这时候买地,还能种一茬红薯、玉米。”

陶竹道。

“你也被吓着啦?”黎荞赶紧给他算账:“盖房子用不了多少钱,咱们半个月就能攒出来。等盖房子的钱够了,咱们就买地。”

“可时间不等人,半个月后就真的太晚了。咱们种点红薯玉米,吃的时候就不用买了。”

虽然说红薯玉米是杂粮,价格比面粉便宜很多,但总得花钱不是。

而且,他家的人,饭量都大。

他身为小哥儿,饭量和男人的一样。

黎荞和黎大山更是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像是面条,他们一家子敞开肚子吃,一顿能吃掉二十斤。

当然,湿面条因为掺了水会比面粉沉。但若是加上吃的馒头饼子,那他家一天吃掉二十斤面粉轻轻松松。

一斤面粉,若是向乡亲们购买,价格比县城的便宜些,七八文钱一斤,二十斤就是一百五十文左右。

若是再加上每天都有的肉和鸡蛋,那一天光是吃饭就要吃掉二百文。

当然,他不是舍不得,他自己吃的也很开心。

但买面粉这个行径,在乡下来说,太奢侈了,真的太奢侈了。

若是吃自家田里种的小麦,那肯定比花钱买旁人的省钱。

“我看,你就是被浅哥儿家的事儿吓着了。”

黎荞说着,搬着小板凳挪到了陶竹身旁,与他紧挨着,也握住了他的手。

“别怕,咱们的点心是独一份的,别人挤不垮。”

陶竹:“……”

好吧,他抿紧了唇,身子靠在了黎荞身上:“那天咱们得罪了那个赵掌柜。”

和想搞死郑家生意的小地主相比,人家赵掌柜怕是要厉害百倍,毕竟醉仙居做的是富贵人的生意。

郑家几十年的生意都扛不住小地主的低价竞争,更何况是他家的点心呢。

“所以我就想着,趁着咱们每日能挣不少钱赶紧买田地。盖房子的话,咱们盖的再好,在乡下也卖不出去,可田地不一样。”

“行,听你的,咱们先买田地。”黎荞点头,果真如此,竹哥儿被郑家的事给吓着了。

只要能让竹哥儿安心,那竹哥儿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过,他又道:“你放心,再不济我也能去捉鱼,卖鱼的话,一日也能挣不少钱。”

“而且,咱们也可以去县城门口卖点心,那里人挺多的,咱们的点心成本低,把价格降低一些,生意肯定不错。”

这也是他当初的设想。

之所以决定做点心生意,是因为这个不需要带太多的物件,随时停随时走。

那时候他想着,等他和陶竹成亲了,两个人每天背着背篓去县城门口卖点心,以城门口的客流量,生意肯定能做下去。

他还记得那个买沙琪玛的烧饼大婶。

“我之前不是教你做了好几种点心么?就算眼下这几样点心被人模仿了去也没事,咱们可以卖新点心。就像是桃酥,王掌柜一家子至今都很喜欢。”

……

陶竹听着黎荞这一条又一条的出路,心里头藏了几日的不安,一点点消了下去。

郑家是只能卖肉,花样少,所以才被挤兑得生意做不下去。

但这个人花样多,脑子好,一样又一样,赵掌柜想把他们家挤兑的没有生路,那根本不可能。

而且,实在不行,还有他。

他不是废物,他能做好多活,他什么苦都能吃。

从前他能一个人干全家的活儿养一家子,现在肯定也能养这人。

从前什么都没有的苦日子都熬过来了,现在只要和这个人在一起,哪怕是讨饭都比从前强。

“那咱们快点做这个绞肉器吧。”他坐直了身子看向黎荞,语调轻松了很多。

黎荞望着他水润又盛着光的眸子,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亲他的唇:“现在太晚了,黑灯瞎火的看不清,咱们玩点儿其他的。”

玩点儿其他的。

陶竹只挣扎了一秒钟,便绷不住嘴角的笑:“好。”

绞肉器先放一边,什么都比不上眼前这人。

于是,绞肉器被搁置,进度为零,两个人一整晚都忙着交流感情,等翌日黎大山过来拍门时,折腾到深夜的两人还未醒呢。

黎大山见两人眼睛里都挂着红血丝,以为他们昨晚是在熬夜研究绞肉器,瞧着厨房里那一堆零件,他一脸关切的道:“小叔,你和竹叔不用那么卖力气,该睡觉就睡觉,从前没有绞肉器不照旧做生意嘛。”

陶竹:“……”

他垂着眸子,不吭声。

黎荞一脸严肃:“你说的对,不能因为这个耽误睡觉,这样吧,今天你来帮忙,咱们三个一起研究,肯定会快一些。”

“没问题!”黎大山点头。

人多力量大,他能帮上不少忙呢!

陶竹见状,视线转回到黎荞身上,黎荞正瞧着他,见他望过来,还对着他眨了眨眼,一脸忽悠成功的得意。

“……”

算了,趁着现在还能忽悠赶紧忽悠,不然等黎大山成亲了,那就忽悠不住了。

他听王桂花说了,自打村人知道她家开始做麦芽糖生意,几乎每天都有人登门说媒。

不仅仅是黎大山,连年纪最小的黎小兰都被人惦记上了。

不过,黎春桃还是没动静。

眼下村里人似乎都信了赵二妞是遭了天谴,对黎春桃的态度改了很多。

但依旧没有好人家登门提亲。

黎家这几个孩子里,最迫切的是黎春桃,都十七岁了,黎大山才十六呢。

早饭之后,黎荞去找了庄丰收,他想要买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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