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2节

尸骨是徐仲易,凶手是谁,妻儿下落在哪里?

尸骨不是徐仲易,那他又为何销声匿迹多年,全然忘了国内还有父母!

尘封了20年的真相,到了被揭露的时候。

估计每一天对于奶奶来说都饱受煎熬。

20号的时候,颅骨复原的结果还没出来,夏晓兰的期末考试成绩先出来了。

电话里黛西的声音很尖锐:

“你应该看一看!你应该亲自来学校看的,不过没关系,我可以给你传真过去……夏,我太高兴了,我现在有些语无伦次。”

黛西说着说着居然哭起来了。

但这绝对是喜悦的泪水。

压抑太久后流下的泪水,多么让人激动!

夏晓兰不由放轻了声音,“哦,小黛西,让我猜一猜,你的《结构要素》获得了a对吗?麦卡锡教授给了你a!”

“是的,我拿了a,理查德、莱尔还有我,我们都是a!上帝,我实在太激动了,我决定给自己买一辆新车,然后开着它来一场跨州旅行!”

黛西显然决定要花掉cw那笔奖金了,这不奇怪,不要和美国人讲储蓄概念,特别是美国年轻人,有钱不就是要及时享乐花掉?大家都是学生,又不结婚,不买房不养孩子,更不会存钱了。

第1463章 受害者or加害者?(4更)

夏晓兰才不会说教。

奖金是黛西付出了汗水拿到的,人家想怎么花都行。

恭喜了黛西几句,挂了电话没多久,夏晓兰就收到了传真。

一共有5门课,有的是必修,也有夏晓兰自己的选修。

最低成绩是“a-”,是一门艺术鉴赏类的课,这个“a-"也是夏晓兰尽力的结果,一个沉迷赚钱的钢铁直女努力想提高自己的审美水平,必须要允许她循序渐进的进步嘛。

剩下的,不是a就是a+。

让夏晓兰颇为意外的是《结构要素》这门课,麦卡锡教授也给她a+……她以为自己拒绝了p&w事务所的邀请,和麦卡锡教授暗示她能留在康奈尔的意思后,大魔王对她应该会非常失望?

“失望是肯定的,辜负了麦卡锡教授的看重,但我看轻了麦卡锡教授的职业素养。”

她考试的试卷,结合平时的作业表现,如果达到了a+的标准,麦卡锡就不会因为个人的喜恶强行将她成绩压到a或者更低!

事实上,听到黛西说小组三人都拿到了“a”,对于麦卡锡会给自己“a+”的成绩,夏晓兰也有80%的把握!

夏晓兰成绩单,大概就是近几天来唯一让人高兴的消息。

这个时候,周诚早就到了国内,和考察团分道扬镳,回到原部队了吧?

考虑到两国不同的时差,夏晓兰没有马上打电话回国内。

除了周诚,她还要告诉茅康山,告诉汤宏恩呀!

于奶奶也说好:

“好事成双,这个是好消息,颅骨复原那边就一定是好消息!”

可惜了,为了她的事,一到美国就跑来旧金山,阿芬一定是很想去晓兰上学的康奈尔大学看一看的。

于奶奶其实既害怕出结果,又期盼着快点出结果。

等待是最让人煎熬的过程。

“一定是好消息!”

刘芬重重的加了句。

汤宏恩这几天也在关注着这边的事。

没有汤宏恩和周诚一起出力,华国驻美大使馆也不会这么快介入。

有这么多人在帮忙,也给了于奶奶很大安慰。

温曼妮没有说假话,多方压力下,颅骨复原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也就是夏晓兰拿成绩后两天,旧金山警方通知于奶奶:

“死者为30岁左右的亚洲男子,这一点和1967年的验尸报告相同。头骨检测出钝器敲打痕迹,据推测死者生前和人有过激烈打斗,被钝器打击后昏迷吸入大量浓烟死亡,大火只是烧焦了他的尸体,并不是真正的致命原因。”

吉姆的调查是对的。

打斗和纵火是真的,基本上还原了案发时的情况,夏晓兰的美元没白花。

警察其实也这样怀疑的,携带大量财物,本来就容易被犯罪份子盯上。

于奶奶一脸刚强点头:

“这些情况我都知道了,颅骨复原的结果……”

颅骨复原的结果肯定要让于奶奶亲自看的。

说实话,华国人的五官轮廓不够立体,外国人容易犯脸盲。

本来也只有60%-70%的相似度,和于奶奶提供的徐仲易旧照对比,旧金山警察辨认的很困难。

他们让于奶奶辨认。

于奶奶抓着夏晓兰的手上前两步,死死的盯着颅骨复原后的人头模型:

“不是,这不是仲易!晓兰你看,这根本不是仲易!”

夏晓兰也觉得不像。

复原后的模型看起来有点突嘴,而在于奶奶给的老照片里,徐仲易不说是个大帅哥吧,三庭五眼挺标准的,分部的恰到好处,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很耐看。

突嘴就不像。

颧骨位置也略为高耸,看起来凶凶的。

“我也觉得不像。”

“对,这不是仲易,仲易还活着!”

没出国前就觉得不对劲,于奶奶把不好的想法压住,没哭。

到了纽约,听了周诚的话,于奶奶没哭。

开棺验尸时候,亲眼看着警方挖出尸骨,于奶奶也没哭。

这时候确认尸骨不是徐仲易,于奶奶老泪纵横。

刘芬搀着她,也跟着掉眼泪:“这是好事呀,您应该高兴才对!”

旧金山警方糊涂了。

反复确认了几遍,于奶奶都说不是徐仲易。

这就奇怪啦,死在徐仲易当初租住的房子里,年龄和人种都对的上,如果不是徐仲易,又会是谁?

“如果徐不是受害者,他就可能是杀人凶手。”

这个大胆的猜测,于奶奶完全不能接受。

“仲易不会杀人,他性格温和,连杀鸡都觉得血腥,何况是杀人!”

这个说法,警方根本不信。

所有杀人犯被抓时,家人都会为杀人犯辩解,说他不可能杀人。

事情一下反转的太快,开始以为死者是徐仲易,颅骨复原证实了不是徐仲易,徐仲易又被怀疑是杀人凶手……警方的逻辑也有一定依据,这个无名氏被烧死在徐仲易一家租住的房子里,徐仲易一家从此消失不见,杀了人害怕被抓住,也有可能主动藏了起来。

这一藏,就是19年!

于奶奶不相信,夏晓兰也觉得这事儿弄的不舒服,旧金山警方却要重查这件1967年的命案。

发生命案的房东和附近的居民全部被调查了,警方想找出无名男子的身份,身份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知道死的是谁,就能理清他和徐仲易的交集,继而确定徐仲易会因为哪些原因杀人。

于奶奶很是气愤:

“这些美国警察会不会办事,我是要他们找人,不是让他们把仲易当成杀人凶手通缉!”

旧金山警方的态度,仿佛已经认定了徐仲易是杀人凶手。

旧金山电视台也没想到剧情一波三折,会是这样的反转,更想采访于奶奶了。

夏晓兰想了想,“我认为您应该接受采访。现在确定了死者不是徐叔叔,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有找到徐叔叔才知道,我们不能让徐叔叔蒙受冤屈东躲西藏对不对?”

徐仲易真的是杀了人躲起来?

如果旧金山警察的推断是真的,徐仲易又为什么会杀人。

这完全颠覆了吉姆的调查,吉姆认为徐仲易携带着大量财物,成为当地黑帮打劫的目标。

死者不是徐仲易,已经让吉姆非常吃惊了,旧金山警察的推断,吉姆拒绝相信:

“夏,你找到那个花瓶的买家了吗?”

第1464章 卖家和电视台采访(加)

杜兆辉办事的效率不高,至今还给她答复。

吉姆的询问她回答不上:

“再等等,应该很快了,你查到卖家了?”

吉姆递给夏晓兰一张纸:“本菲尔德,现居洛杉矶,是一名建筑商人。1969年以前,他都住在旧金山,1969年就搬到了洛杉矶,做起了建筑商,如果证实那是于家的花瓶,我认为他和徐失踪的案件有关。”

“花瓶就是这个本菲尔德卖掉的?”

吉姆点头,“去年他的建筑生意不景气,卖掉了这个花瓶作为资金周转,这是我查到的,但他坚称花瓶是他从旧货市场偶然买到的。”

不是徐仲易卖掉的,也不是从徐仲易手里抢走的?

1969年,那就是在徐仲易一家失踪后两年,本菲尔德在旧金山住的好好的,为什么忽然搬去了洛杉矶。

洛杉矶离旧金山不远,飞机还不到两个小时。

夏晓兰觉得这个本菲尔德值得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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