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就是因为相亲看对了眼,所以两个人才会在一起,结婚生子,结婚的时间不长,亲情还没产生,更加无关爱情,这样的两个人,分开后,会产生仇恨吗?
答案是,会。
短不是问题,不幸福才是这个问题产生的最关键的因素。
钟离知看着薛季遥,对方身上有一股书生气息,她猜测,对方的学历至少是大学,可是她身上缺少社会生活的味道,所以可以推断出,对方是个家庭主妇,那种大学一毕业,没出去工作,反而是立刻嫁人的女孩子。
凡是大学毕业的孩子,先不管学校怎么样,对上那些低学历的人时,总归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高傲感,那是知识量带给他们的底气,是她没有的底气。
而对于那些从顶尖大学的毕业生来说,就算是成了家庭主妇,对于工作还是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理解,工作对于那种人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还是他们社会价值的体现,简单来说,她们根本不会成为那种安安分分待在家里等待丈夫归来的女人。
女大学生一毕业就成为家庭主妇,很多情况下,是一种牺牲,当这种牺牲没有收回应当的幸福感时,很容易产生仇恨。
那个叫做章钟正的人,真的太把自己当回事了,所以从来没有打算去了解睡在他身边的女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钟离知见过不少成功人士,成功人士的身上都有一种独特的气质,章钟正没有,倒是边上的薛季遥有。
她说不上来那种气质到底代表了什么,只是,有的时候,会觉得羡慕。
话说回来,钟离知认识的绝大多数人就是像章钟正这样,把自己当成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却瞧不起真正能成为大人物的人。
脑子里出现了两个声音,一个在说,手不应该伸太长,多管闲事的人会有报应,她不应该惹事上身……
另一个声音在说,没关系,薛季遥身上有大人物的潜质,帮了她,那就是在给未来的自己铺一条路……
红色的灯光扫着钟离知,让她的眼睛一片通红,就好像是得了红眼病,看起来妖冶,还带上了一点癫狂:“我来帮你啊~”
薛季遥似乎一开始就知道钟离知会帮自己,听到这句话,她的表情十分淡定:“你打算怎么帮我?”
“看过电视没?比如说《回家的诱惑》?你看看人家林品如是怎么报复洪世贤那个渣男的。”钟离知笑嘻嘻,“男人啊,就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锅里的饭色香味俱全,他就会觉得碗里的饭菜没滋没味,打算倒掉,重新打一碗,这个时候,突然发现被倒掉的残渣是佛跳墙,锅里就是一锅紫菜蛋汤,你觉得他会不会心疼?”
“男人就是视觉动物,看女人,永远先看外表,所以啊,等你休息好了以后,开始塑形,好好打扮一番,再加上有我配合,等到他主动出手挽回你的时候,再把离婚协议书往他脑门上那么一扔,万事大吉。我告诉你,这种复仇方法,虽然俗套得很,但胜在好用。没听过那句话吗?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这样就好了吗?
结束了吗?
那也太轻巧了吧?
薛季遥闭上眼睛,被子底下的手盖在了肚子上。
她背弃了自己上大学的初衷,成为一名家庭主妇,可以说是把自己的人生价值都丢掉了,肚子里的孩子也是被他弄掉的,虽然那孩子在自己肚子里的时间不长,但是她的母性已然是被激发出来,那孩子没成型,但流产的那个时候,她所经历的痛是那么轻描淡写就可以过去的吗?更不要说现在娘家人把她当成了外人。
身心俱创,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掀过去的,一倍的痛楚,要两倍才能奉还,他得拿自己最珍惜的东西才能偿还自己的痛楚。
许久,薛季遥总算是开口了:“好,你帮我。”
冷淡的语气,犹如冷空气过境。
钟离知的身子因为这句话僵硬了,大概是因为遭受了这种非常人所能遇上的事情,她总觉得薛季遥性情大变,外表还是和自己见到的一样,软软萌萌的,却有说不上来的诡异,像一个暗黑萝莉,在阴森恐怖的哥特式城堡中苟延残喘。
小白兔变成了黑萝莉……
只有大仇得报方能得到解脱……
她突然想起来,十八岁成年的那一天,红塔房逼仄的街角,一个醉鬼倒在街角,腹部有个血洞正在噗噗往外淌血,他看着自己,向自己求救,然后呢?她戴上了同学送的手套,拿起了边上的废弃纸箱,盖在他身上,一个又一个,地上的血迹也被她用工业垃圾严严实实地盖住了。
三天之后,那个人的尸体才被找到。
那一天,她用垃圾埋葬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也是那一天,她离开了红塔房,埋葬了自己垃圾般的过往。
那十八年来,这一堆红色屋顶的房子盖着她喘不过气,她把那些让人喘不过气的东西从她心上一点一点搬开,方才可,迎来新生。
她迎来了新的人生,但是心却还没有得到解脱。
钟离知笑着:“那你这几天要好好休息了,养好身子才好复仇。不过,你娘家人迟早会知道这件事,我能帮你对付男人,但没办法帮你对付你娘家人,这你得自己应付。还有,住的地方。如果你回娘家住的话,你周围的人肯定会一直要和你搭话,一个两个都在劝说你回去,到那个时候你的心态肯定会被影响到,没办法专心致志……诶,这样,要不然干脆,你还是和我住一起算了,我现在住的那房子是我自己的,你连房租都省下来了,也不需要你出生活费,一日三餐在我需要的时候给我做饭就行了。只是我家里现在还住着一个男人,你到时候只能和我挤一间屋子。”
半调笑,半认真。
薛季遥认真考虑了一会儿,觉得自己人情好像越欠越多了,但是,对方说的话却让自己没办法拒绝,咬咬牙,答应了:“谢谢。”
“不客气,以后记得承我恩情就好了。实不相瞒,我看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是干大事的料。”钟离知毫不犹豫地扯皮。
第一眼?
那个时候小心翼翼地护着肚子里的孩子,穿的衣服都是宽松的卫衣,整天素面朝天的,一点精英范都没有,怎么会有人觉得自己是一个干大事的人?
看穿不说穿。
红色离开了这间屋子,薛季遥支起身子,选了一个星空背景,像素星星瞬间填充满了整间屋子:“我流掉的那个孩子,是个女孩子,他之前给孩子取了好几个名字,比如说,章墨徽,章昱函,章艺曦,章妙菲。他取的名字,其实我都不喜欢,但是他那个人,有点大男子主义,认定的就不想改,硬是要我从里面选一个出来,当时我选了章墨徽这个名字。实际上,我觉得孩子就叫章徽算了,单字,简单,大气。”
钟离知叹了口气。
上学的时候她就非常难以理解女孩子的这种心思,她们到底是怎么想的,谈个恋爱而已,结婚生孩子还没个影子,结果就在给“我们以后的孩子”取名字。
薛季遥怀了孕,胎相还没稳定下来,就在那边开始给自己的孩子取名字,在某种程度上和那些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孩子一样。
违心地说了一句:“其实我以前怀孕的时候也给孩子取名字来着,我的孩子,一定要跟我姓,钟离这个姓氏多美好,传承不下去,多可惜。”
哎,再好听也必须绝育,挂着钟离这个姓氏的人,真的太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