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云筝一直怀疑地下黑市是叛乱者的据点,然而苦于没有证据,这种怀疑也仅仅停留在想法的层面上。地下黑市忽然起火被烧个精光,他虽不清楚是何人所为,心里却十分畅快,不过身为一城之主,于情于理他还是到绸缎街露了面,于是归府的时间比平常晚了些。
待回了城主府,雷云筝在卧房、花园转了一圈不见“金有怡”的踪影,随口叫住一个府里的侍从,询问“金有怡”去了什么地方。
侍从答:“回城主,夫人从下午回来之后就进了厨房,现在还没出来。”
雷云筝有些意外。
在他的印象里,“金有怡”擅长厨艺,做出的吃食比之外面的酒楼也不逊色,让人回味无穷。然而寻回“金有怡”后,她只道自己厌烦了洗手作羹汤,不再进厨房,雷云筝认为是她在外面吃尽了苦头,受尽了劳累,十分心疼,倒没再期待过她为自己下厨这事。
甫一听闻“金有怡”再进厨房,雷云筝即刻带着欣喜的心情过去。
“夫人今日怎有这般好兴致?”雷云筝笑着迈进门,“炖的什么汤?里面是不是放了莲藕?我闻到了藕香。”
金无颜手上搅拌的动作一顿,很快放下汤匙,盖上了盖子,说:“当真是瞒不过城主的鼻子。我下午出去选了条乌鱼让人送来府上,又让厨房准备了莲藕,才炖上没多久。不过鱼肉不耐煮,很快就好。”
雷云筝听到“金有怡”为了食材而亲自去挑选备受感动,不过还是说:“专门跑一趟实在是劳累夫人了,以后还是让侍从去跑腿。”
金无颜点了头,没有说话。
雷云筝到“金有怡”身边握住她的手,本想说什么,却注意到一直戴在她手上的那个玉镯不见了,不由皱眉,“怎么没有戴玉镯?”
那个玉镯本就是属于金有怡的,当初互换身份时金有怡便把它给了金无颜,如今金无颜决定将一切换回来,便迫不及待地先把玉镯还了回去,只是没想到雷云筝一眼便注意到了。
“今日上街不慎遗失了。”
雷云筝不语。
待汤熬好之后,两人一起用膳。金无颜先给雷云筝盛了一碗汤,后者喝下,起身从卧房里拿出一个盒子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个上好的翡翠镯子,亲手戴在“金有怡”的手上,说:“这镯子倒是衬你,不愧是我一眼相中的东西。”
金无颜垂头扫了一眼翡翠镯子,笑着道了谢。
雷云筝似乎是被这顿饭勾起了过往的诸多回忆,叙叙说起从前的事:“我记得你从前的手艺就是如此,小时候冬日,天寒地冻,你每日都冒着风雪给我送热汤。每每见你,斗篷上全是寒霜,脸冻得通红,那汤的味道我至今都还记得。”
雷云筝小时候的生活并不富裕,需得每日外出做工才能维持日常开支,到了冬日落雪的时候,手上生疮,仍不能休息。金有怡对比自己年长几岁的雷云筝抱有十足的好感,觉得这个哥哥过得很苦,便自告奋勇每日炖汤给他送过去,有一日路上结了冰太滑,她出门刚走几步就狠狠地摔了一跤,汤洒了大半,金无颜见状便劝她休息,她却觉得自己不能失约,一瘸一拐地提着剩下的汤送了过去。
金无颜是真的觉得金有怡是个傻子,一个让人心疼的傻子。
“对了,有一样东西……”雷云筝从怀里取出一个布包展开,里面是一支样式已经过时的发钗,“其实当年你走的时候,我就想把它送给你,只是错过了。你回来以后,这发钗已不是时下流行的样式,我怕你不喜欢,就一直留着。现在想来还是把它给你,留或不留,凭你的心意。”
金无颜接过发钗,估算着下在汤里的毒药发作的时间差不多了,露出冷笑,信手将发钗丢到桌上,眉宇间浮起不加掩饰的厌恶,“既然以前没有送,现在也不必送了。”
这忽变的态度仿佛变了个人,雷云筝不解地皱起眉,却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钻心般的痛苦迅速弥漫全身,他被迫一手扶住桌子,一手攥紧覆盖胸口的衣料,喘着粗气。
金无颜冷眼旁边,说:“雷云筝,身体很难受是不是?”
雷云筝抬眸,见金无颜拿着汤匙搅拌尚还温热的乌鱼莲藕汤,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汤有问题,不可置信:“你……”
“是的,是我。”金无颜起身,“你现在所受之痛苦,不及我妹妹被剜去眼睛时的万分之一。从我知道你对我妹妹做了什么混账事情开始,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感到无比的恶心。”
“妹妹……”雷云筝重复这个称呼。
“你到现在都没有发现。”金无颜走到雷云筝身边俯下身用极尽嘲讽的口吻一字一句吐露出真相,“我才是金无颜。多么讽刺的一件情,雷云筝,你自诩情深,却从来没有怀疑过我到底是谁,我跟妹妹有太多的地方不像了,你都忽略了。”
“你冒充她……”
似乎是愤怒到了极点,雷云筝在毒发之下仍然站了起来,双目赤红,魁梧的身形带着极强的压迫感。
金无颜后退几步拉开自己与雷云筝之间的距离,以免他暴起伤到自己,“随你猜测,不过有一点,你自以为是的一往情深从一开始就是错付的,可笑有怡明明在你身边,你却从来没有珍惜过。不过,你就放心地去死吧,我和有怡会离开西城,开始新的生活,把这里所有的恶心事情都忘掉。”
雷云筝两手砸在桌上,逐渐有些喘不过气来。
金无颜依然冷眼旁观着他的死亡,想到其所作所为,心中十分畅快。其实从决定下毒到真正动手,金无颜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说来也是讽刺,这样简单直接的手段能够成功的原因,在于雷云筝对“金有怡”非常信任,从来不觉得“金有怡”会残害自己,自然毫无防备。
雷云筝逐渐失去了生机,金无颜从衣柜里取出几叠银票,推门出去,步履匆匆地向宿戈他们暂住的那间院子走去。
金有怡仍然摩挲着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镯子,耳朵听见匆匆的脚步声,身体不受控制地紧绷,然而在来人进门之后,她已然察觉是金无颜,放松下来。
雷云筝已死,仇怨已消,金无颜再无什么顾忌,走过去将金有怡紧紧抱住,半晌后双手捧住后者的头,额头相抵,“我的妹妹,有怡……一切都结束了,一切的苦难也不会再发生了。”
“金有怡”对“金无颜”的称呼让冬忍瞪大了眼睛,根据他们看到的那份卷宗,金无颜才是姐姐,现在却完全相反了。
金有怡沉默着不说话。
金无颜转头看向宿戈几人,“我要带她走了,鉴于你们曾帮过我,现在我给你们一个忠告,如果不想卷入即将席卷整个西城的混乱当中,就像我一样,趁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各位,不必再会。”
金无颜匆匆带着金有怡离开,冬忍看到这两个人走了,脑子一时没转过来,仍是十分茫然的:“怎么回事?”
孔时清抹了把脸,语重心长道:“这个城主夫人说话怎么神神叨叨的,我只听懂了一个意思,就是西城要乱起来了,我们不想掺和进去就趁早离开。”
“西城怎么会乱?”冬忍不解。
“难不成……”
孔时清心中有了个大胆的猜测,有点害怕地捂上了自己的嘴。
他夸张的动作让冬忍皱起眉,“西城会乱无非是权力之争,莫非刚才城主夫人的意思是雷城主出事了?这么大的事,怎么城主府一点动静都没有?”
“也许是还没有被人发现。”时留往肚子里灌了一杯酒,“那位夫人行色匆匆,一刻也不耽误,说不定就是她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你们忘了那本卷宗么?金无颜嫁过人,她嫁的说不定就是雷城主。”
“你说这两姐妹先后嫁过雷城主?这倒是跟我当初的想法一致。”
“没有比这更合理的解释了,金无颜——我们认知当中的金无颜,她嫁人后过得应该不太好,金有怡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对雷城主多有怨怼。”
宿戈有些疲惫地捏了捏眉心,“不管西城会发生什么,与我们无关。既然城主夫人好心劝诫,我看不如我们趁着月色尽快离开,早点到南城去。”
孔时清露出促狭的笑容,打趣道:“你的确是一分一秒也不愿意多等了,毕竟南城那里有位佳人等着。”
“噫。”冬忍颇为嫌弃地抖了抖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看向时留,“惠茗真的已经先一步去南城了么?她是怎么拿到西城令牌的?真不知道她到底遇到了什么。”
时留耸了耸肩,“我不知道,我回来的时候就跟你们说过,我没有见到她,只得到了一个口信,无从辨别其真假。”
冬忍叹气,“只能先去南城了,希望能尽快跟惠茗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