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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一百十四、改变

黎华刚换完衣服就看到方若绮正伸着一根手指沿着星星奖杯的边缘认真地描画着。他打趣道:“别心急,也许下一座就是你的了。”

他们一会儿要参加一个party。黎华因为刚刚去给奖杯刻字,所以晚了些。方若绮收拾好了便过来等他,顺便瞻仰一下荣光。

指尖一顿,方若绮转身笑道:“借你吉言。不过得先打败你这个大魔王。”

“大魔王准备养老了。”黎华挑挑拣拣地将随身物品放到一个手提包里,“不出意外这是最后一座了。”

方若绮一愣:“这是什么话?”

“有些风向即便没有挑明也能感觉得出来。二十年了,改换人了。”

如果说32岁之前他还能和高明权打得有来有往,32岁之后就没有人能和他比肩了。在巨星这条路上他已经做到了极致,接下来就是等待后继者将他的记录打破。世人期待着新面孔,娱乐圈期待着新血液。这个世界终究是属于年轻人的。

并非囿于光环,也不是失去斗志。他只是清醒地认识到这样的结局,然后尽量坦然地面对“传奇落幕”的到来。可这种理智不知怎么的,让方若绮心中一沉,然后难受起来。黎华的心态比她好多了。他一派轻松地说:“还好啦,只是不要奖杯而已。想想马上要40了,确实该有些改变了。”

方若绮问:“你要做什么?”

黎华笑道:“还没想好。想好了告诉你。”

方若绮故意嗔他:“故弄玄虚。要么你回来跳舞吧。我喜欢看你跳舞。”

她说出“喜欢”这两个字时有着女性独有的娇俏,就好像朝着耳朵吹了口气让人心上一动。

黎华走到她面前,一手压着梳妆台,一手扶着椅背将方若绮困在方寸之间。他低下头温柔地看着她:“我考虑考虑。”方若绮顺势凑上去吻了他一下。蜻蜓点水转瞬即逝,两人心里同时一甜。

黎华志得意满地将奖杯收起来说:“走吧,夏川他们要等急了。”

方若绮跟在他身后吐槽:“刚表扬他学好了。这才几天就原形毕露了。”

按照以往的惯例,每三年的这天,夏川都会提前从家族宴会中抽身,找几个亲密的朋友庆祝黎华获奖,同时安慰一下高明权。这位悲情的天王巨星只有在黎华29岁的低谷期碾压局拿了一届艺能天王,其余都是陪跑。好在他心胸开阔,怀抱着“天下第二也挺好”的心态,不仅没有一蹶不振,反而越挫越勇。久而久之这对当代瑜亮也成了众人口中励志与传奇的代表。只是励志会让人心生怜爱,而传奇则会让爱他的人愈发爱他,恨他的人更加恨他。

为了躲避记者,黎方两个出来的比较晚。他们一边走一边低声说话。黎华正想问方若绮这两天的安排,方若绮突然脚下一顿,一把抓住黎华的手腕,趁他没反应过来直接塞进了柱子后头。

黎华吓了一跳,正想问怎么了。却见方若绮朝他比了个禁声的动作,接着麻利地掏出手机一通猛拍。这技术娴熟的,跟狗仔似的。黎华一边腹诽,一边顺着她拍照的方向看去。原来是徐心宁。确实是天敌的感觉。

只见徐心宁上了保姆车,车子随即就开走了。没什么特别的。

黎华低头看方若绮,见她正对着自己拍的照片沉思。

“怎么了?”他问。

方若绮皱起眉:“徐心宁这个助理我好像在哪见过。”

黎华无语地从柱子后面出来,掸了掸身上的羊绒大衣:“我当什么事儿。圈子这么小,赶通告擦肩而过很正常。而且不久前你不是还和她交过手?”

方若绮神神叨叨地摇头:“不是啊,我觉得不是擦肩而过,就是说过话。”

黎华不和她争辩,兀自大步流星地走到车位,打开车门,随手将包丢到了后座。方若绮跟过来,看着他行云流水的动作啧啧两声:“一看就是奖太多,都不爱惜了。”

两个人坐进车子,黎华打火踩油门一气呵成:“要不然呢?搂在怀里睡觉?”

方若绮不理他,只盯着照片里那个戴眼镜的男性猛看,几乎把手机看穿了。黎华斜她一眼,阴阳怪气地说:“需要帮你解释一下么?”

“解释什么?”

“所谓既视感,是由于左右脑信息处理不一致造成的。是一种记忆错乱现象。你以为你看过,实际上是记错了。懂?”

“开你的车吧!”方若绮白了他一眼。

黎华哼了一声:“不相信科学。”

两人说不到一起干脆各干各的。黎华专心开车,方若绮专心回忆。

突然,方若绮一拍大腿:“我想起来了!”黎华吓得方向盘一抖,就听方若绮倒豆子一样说,“你还记得当年我们在影视城拍《浮生若梦》么?杀青那天,你们在酒店里庆功,我自己回宾馆,结果半路遇到了黑中介,是梁安救了我。”

黎华点点头。这件事他想忘都难。他还记得那时的方若绮脆弱无力得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狮子。现在,小狮子长大了。人生大概就是由这些偶然串联而成。如果当时方若绮没遇到梁安,她会走上怎样一条路,成为什么样的人,他们又是不是还能相遇。

黎华一个人想得出神。于是忽略了方若绮大部分话,却有一句入了耳,然后在脑子里炸开。

“那个徐心宁的助理,就是我遇到的黑中介。绝对没错,就是他!”

黎华诧异地看她一眼,又赶忙转回去看路。“你没认错?”

方若绮已经百分百确定,只是想不起那人叫什么。她咬着嘴唇很是苦恼:“他怎么会给徐心宁当助理呢?”

黎华沉默片刻说:“际遇这种东西说不好的。这么多年过去了,谁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声音丝毫不乱,就像这辆潜入暗夜的黑色宾利深沉平稳,笔直向前。

他说的对。方若绮点点头:“是吧。改邪归正也是好事。”说完,她心情一松,张嘴打了个哈欠。

黎华扫过一眼,笑道:“累了?睡一会儿吧。”

他一说累,方若绮真觉得累了。她将大衣披在身上,又打了一个哈欠:“那你开车小心,我先睡一会儿。”

黎华伸手调高了空调温度,眼眸深沉如海。黑色的汽车在灯红酒绿中穿梭,仿若一艘潜艇,悄无声息又暗藏汹涌。他在红灯前停下,方若绮已经陷入沉睡。

“若绮?”他叫了她一声,没有回应。他的视线落在了方若绮随手放在车前的手机上。他拿过手机,打开相册,将刚刚的照片转拍了下来。方若绮依然在沉睡。红灯熄灭,黑色潜艇摆着两道红色亮线消失在夜色里。

每三年的一月一号,伴随着新年第一缕阳光,两条话题总会同时出现在热门前排。“黎华蝉联艺能天王”,“黎天王携xx女星出席庆功party”。关于他每三年就会挑一个女明星上热门这件事大众已经喜闻乐见了。三年前是席若芸。再往前数三年是周映彤。今年轮到方若绮。

一个人名声越响,就越逃不过是非。黎华就是。鲁迅有句名言:“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以八卦媒体和吃瓜群众在这方面的想象力,黎华若是没几个私生子都愧对他的天王头衔。于是哪怕他每年都高居“最想和他结婚的男艺人”前排,女明星粉丝们却都盼着自家姐姐能离他远点儿。

方若绮这次还算有水花。一方面过去半年俩人时有传闻,一方面也是昨天晚上那个纯欲舞台氛围太好。但除了西皮粉之外,很多人对他俩还是持观望态度。毕竟12岁的年龄差摆在那里。

艺人当久了,这点儿定力还是有的。于是等方若绮睡到日上三竿被夏嫣叫醒,黎华已经去工作了。他后天就要出发去影视城,所以很多工作都压在了这两天。认识黎华之前以为他做什么都很轻松,熟悉之后才会发现什么叫全年无休,什么叫有天赋的人比所有人努力。徐心宁说得没错,他的荣光来之不易,确实不能随随便便放弃。

他们昨天晚上闹得挺晚,后来都是在夏川这睡的。高明权在日本没能来,但还是通过视频电话交流了感情。方若绮今天也有行程。下午要去eami见加贺和水川,之后要去回生医院接林妮雯出院。

关于林妮雯拍戏期间在酒店卫生间滑倒并摔成脑震荡这件事方若绮至今都难以相信。但生活么,总有很多意外。于是当她推开病房大门,看到最好的朋友一个人在收拾东西,登时大为光火。

“你和马志文又又又吵架了啊!”

她真是服了这对奇葩夫妇了。结婚没到半年,好歹是新婚燕尔,结果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比谈恋爱的时候还夸张。婚姻难道真是爱情的坟墓不成?

“别和我提他。”林妮雯头上还缠着一圈绷带。虽然说话中气十足,但神色却显得有些可怜。

方若绮牵着她坐到病床上,仔细打量了一番,缓声说:“颧骨还有痕迹。你这是撞到哪里了,搞得这么惨。”

“人倒霉呗。喝凉水都塞牙。”

“这些天就你一个人啊。”

“没有。之前老马都在的。后来进组了。”

方若绮无奈地叹口气:“你俩可真是影视城夫妇。”

林妮雯垂着眼,两条长腿在床沿边晃荡着:“若绮,其实你现在这样挺好的。有爱情、有事业、没牵绊。不需要瞻前顾后,只要自己开心。人和人啊,一旦被拴在一起,往前往后都难受。”

“……”

方若绮不知道该怎么接。林马之间一定有事发生了。自己这个好朋友是典型的打碎牙齿和血吞。无论她们再如何亲密,她都不会露丑于人前。这么些年,方若绮谨慎地把握着分寸,不劝和也不劝分。只是她今天这话让她不禁想到了即将到来的约会。从昨天到现在她的脑中精彩纷呈,充斥着无数嘈杂和热闹,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那件事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怎样天翻地覆的变化。甚至她都无法预料她和黎华的关系会朝什么方向发展。公开?地下情?哪个都不是最优解,但又不甘心放弃一个拉近距离的机会。所以其实她也没见的有多开心。

她们各有所思,一时间忘记了说话。这时候,有人敲响了房门。林妮雯喊了一声进,门外卷进一阵清新的风。方若绮眼睛一亮,一下子站了起来:“新年快乐啊,欧医生。”

“新年快乐,方若绮。”

他还是那个文质彬彬的欧凯文。不知道是不是对于工作稳定的普通人,时间在他们身上也会走得慢一些。至少在方若绮的印象里,从大学初识到现在,他始终是这样温柔专业值得信赖。

“我朋友住院期间麻烦你了。”方若绮礼貌地道谢。

“举手之劳。”欧凯文推了推眼镜。

都说衡量人脉的一大标准就是医院里有熟人。于是作为方若绮的人脉,欧凯文在各方面都很尽心尽力,以至于大家好像忘了他只是个骨科医生。

下班的护士对他说明天见。欧凯文微笑着点点头算是给了回应,可是却在心里轻轻地叹了口气。他转头看了看住院部大楼,最终挫败地低着头往地铁站走去。

其实之前的每一次见面,伴随着方若绮咖位的提升,他都觉得他们的距离在逐渐拉远。直到现在,终于活成了两个世界。刚刚在林妮雯的病房,他本想和她聊聊天,最终却变成了单方面的倾听。那一个个似是而非的名字和无法感同身受的遭遇都会让他产生一种巨大的疏离感以至于落荒而逃。

能说什么呢?欧凯文刷卡过闸机,跟着无数上班族在车站里排队。他的世界是枯燥的学术、奇葩的病患、还有打成死结的医患关系。这些充斥着烟火气的烦恼贫穷又乏味,好像一旦说出来就会给方若绮那身高级成衣上溅一滴油点子。可能自己真的无聊又不善言辞吧。如果换成那个人,一定不会这样。从小到大,自己总是站在他的影子里。

被人推搡进车厢,欧凯文站在了后门和栏杆形成的三角空间里。身旁两个女孩正兴致勃勃地聊着黎华和方若绮的八卦。作为今天网络上最有存在感的新闻,也吸引了欧凯文的注意。

“方若绮不会真转正了吧。”一个说。

“不能吧。黎华不是挺乱挺渣的么。”另一个说。

“方若绮也没好到哪里去吧。”

“论坛上反正是撕了将近2000楼。本来以为是天王粉的碾压局,没想到方粉这么有战斗力。”

“练出来的吧。身经百战。”

欧凯文看了她们一眼,只见两个女孩正手机凑着手机,大概在论坛刷贴。近距离聆听熟人的八卦有些微妙。欧凯文想不通,那样两个人怎么会和“挺乱挺渣”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

走下列车的时候,他想起那本著名的《乌合之众》:大众没有辨别能力,因而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许多经不起推敲的观点,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普遍赞同。

列车呼啸的风吹了他一脸。他突然低头一笑。还行,自己还会为他们的不公正评价而气愤不已。

欧凯文的家距离医院只有三站地铁。大多时候他都会地铁上下班。相比于每一家医院周围都水泄不通的路况,地铁的存在简直是救赎。

客厅里开着温暖的灯,空气里弥漫着饭菜的香味。这是活着的味道。欧凯文想,如果没有母亲,大概这个家会冰冷得像被福尔马林泡过。

“我回来了。”他一边在门口换鞋一边随口喊了一声。

“今天挺早啊。”客厅沙发上坐着一个人,此时应了他一声。欧凯文抬头一看,整个人提着皮鞋僵在那里。坐着的人翘着二郎腿,只用一只脚尖勾着拖鞋,鞋底一下下拍打着脚掌。那人长着一张无比帅气的脸。难得回家一趟,还罕见乖顺地取下了耳朵上的耳环。

“新年快乐。”那人说。

欧凯文盯着他。母亲最美的眼睛和圆滑的性格遗传给了他,父亲优秀的逻辑思维也给了他。占尽父母全部优点却“不务正业”的天之骄子。他顿时觉得刚刚为了他气愤十分不值。

黎华无语地放下二郎腿,双手插兜站起身:“怎么,见鬼了。”

欧凯文低头将鞋子塞进鞋架,这才不情不愿地喊了一声:“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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