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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原始时代 第18节

祭拜完祖神后,公良所在的狩猎队伍就要继续踏上征程。

公良没有家人,他又要随着队伍去打猎,分得的兽肉在家也没人吃。

所以他就将分得的凶兽肉一部分送给大石家,剩下的全部用盐腌制烤干收起来,留着回来以后慢慢吃。

将要离开部落的时候,圆滚滚哭天喊地悲惨的抱着公良的大腿哀嚎起来,怎么也不松开。

这让原本想把圆滚滚留在家里的公良放弃了这个打算。再者,小家伙来到部落没有多长时间,对部落没有归属感,心中还没有将公良的石屋当成家的观念,只把他这个给它铲屎的家伙当成了衣食父母亲人,所以自然不愿意自己一个留在家里。

没奈何,公良只得回家去找来筐子,把它放在里面,背在身上。

小小石看了心情很不好,他还以为能和圆滚滚玩呢?这下泡汤了。

小家伙被公良背在后面,随着他的走动起起伏伏,好像坐轿子一样逍遥,好不快活。看到外面阳光明媚,空气清新,树叶青翠多姿,它就忍不住诗意的、有节奏的嗷嗷叫了起来。

公良被它呱噪得回头瞪了它一眼,圆滚滚叫得高兴呢?鸟也不鸟他。

“巫,我也想去打猎。”部落所在巨石上面,玉罕期盼的对巫说道。

“可以,不过你得先学会那些狩猎技能。”

“还要学啊!”玉罕丧气不已。

“自然要学,要不然你如何知道到了林中怎样狩猎,遇到凶兽怎样躲避?又怎样保护自己?”

玉罕被巫说得哑口无言,转过头看着远去的队伍,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我迟早会带着小玉玉去打凶兽的。小玉玉好像听到她的誓言,抬起头来,伸出舌头讨好的舔着她的脸,却被恼怒的玉罕一巴掌给拍到一边去了。

公良这次跟的猎队还是上次波竜所带的队伍,和大石、图垒他们一起。

理论上每个狩猎的队伍都有补充新鲜血液带新人的机会,但带新人显然不是一蹴而就,一次两次的事情,必须经过无数次的磨练才能让他们成为一个真正的猎手。公良、俸罕、金等三个新猎人距离这个称号无疑还需要一段不菲的时间。

一路往前,进入林中后,长长的狩猎队伍就像上次一样,慢慢分成一小队一小队狩猎。

公良他们的路线依然是上次那条,不过这次更加深入,穿过丛林,爬过山坡,越过小溪,最后走入上次他们猎杀敏牛的峡谷。

进入峡谷,公良才发现这是一条巨石裂开的隙缝,只是这隙缝有点大,有三十米左右宽。两旁是陡峭的山壁,道路弯弯曲曲,脚下的地面都是山洪冲刷出来的沙子,不时可以看到有水从山壁上渗出,在角落上汇成一条小流,缓缓往外流去。

因为潮湿,山壁上长满了青青绿苔,还有一些俯身在石壁上的杂草和小灌木。

再走一段,公良发现山壁上长着一棵棵半是藤类的小果树。

小果树柔嫩的枝叶低垂,挂满了白白、红红、黑黑,三种颜色,食指粗细的果子。

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公良想着,就对前面的图垒问道:“图垒大叔,这果子能吃吗?”

“能。”图垒肯定道。

公良听了,就去摘来一堆果子,分了一点给嘴馋的圆滚滚后,就吃了起来。俸罕和金感觉新鲜,也去摘了一些。旁边一些老猎人对于他们的举动只是看了一下,没说什么。

果子入口,就有一股甘甜的感觉传来,等想嚼时,却发现里面是一个硬硬的种子。

连续吃了几个,才发现这果子完全是中看不中吃的玩意儿,果肉其实只有外面一层皮,剩下的全是果核。

这还能不能让人好好吃东西了?

公良真是无语,就把摘来的果子全部扔了,只留下几个尝味道。不过圆滚滚这家伙倒是啃得津津有味。俸罕和金也是,只有他最挑嘴。

走出峡谷,外面一片刚竹林,眼尖的公良一下就看到了土中的竹笋。

天色不早,一行人准备在这里过夜。波竜和大石就带着公良等几个新人去打猎,其它人留下来准备一些过夜的东西。

一路上,波竜等老猎手对公良等新人都很照顾,不仅教导他们怎样迅速熟练的布置陷阱,还教他们如何狩猎凶兽,让他们尽快成长为一个真正的丛林猎手。公良三人也不错,路上分别猎杀了一头凶兽,算是小试一下身手,并补充了一份凶兽心头血。

越过刚竹林,公良惊讶的发现前面竟是一片巨大的湖泊。

那湖水澄清,在蔚蓝天空的倒映下是那样湛蓝,那样晶莹透澈。

那蓝是蓝得如此的纯净,如此的温柔恬雅。

此时无风,湖面上水波不兴。远远望去,那粼粼水波,像锦缎似的光滑。仰望天空,悠悠白云在轻轻移动;低视湖心,另有一片天,云影在湖中悠然徘徊。湖边上聚集着一些觅食水鸟,不时有水鸟贴着水面飞翔而过,双翅撩动的微风涤荡起些些水波。忽然一阵微风吹过,湖波荡漾起来,瞬间,开放出一朵朵涟漪。湖边金黄色的水草也随风轻轻摇摆起来。

这湖是个圆形的湖泊,周围都簇拥着郁郁葱葱的树林,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片披着金色阳光,低垂着头的垂丝巨树。

巨树的垂丝在微风吹动下,像仙女一样飘洒着轻纱,拂动着柔弱洁白的的手臂,翩翩起舞。树下是芳草如茵的草地,草地上零零星星地点缀着红的、黄的、蓝的小野花,远远望去,就像一幅针脚细密,精美的锦绣图案。

湖泊边上,有一片金黄的柔弱沙滩。沙滩边上,是一片宽阔的草地。

这处湖泊是林中主要的饮水地,所以早晚时候各种凶禽猛兽繁多,是众多猎队喜欢的狩猎地点,但此处并不是公良他们猎队的终点,只是他们的临时落脚处。

波竜和大石带着公良等人悄悄的往湖边潜伏过去,这时湖边刚好有一群七色鹿过来喝水。

波竜就叫公良他们三人准备,晚上能不能吃到一口鲜美的鹿肉就看他们了。

公良三人顿时捏紧了手中武器。

第三十六章 七色鹿

莽荒丛林中的兽类其实都有自己的固定地盘,尤其是一些块头巨大,性情凶猛的兽类,更是独自占了一块好大的地方。

而一些比较弱小的凶兽则是成群结队在一起,避免遭受到其它兽类攻击。

七色鹿虽然也被归为凶兽,但其实属于凶兽中比较弱鸡的一类。

因为它除了疾若闪电的速度和在岩石上磨得锐利的尖角外,毫无特别之处。若非是成群结队一起生活,很容易沦为其它猛兽的口中肉食。别看七色鹿群现在在湖边悠然喝水,但其实它无时不刻的保持警惕,一有风吹草动,立马撒腿就跑。在这宽阔的湖边草地上,很少有动物能跑得过它们。

公良观察了一下,悄悄放下手中长矛,从背后取出两根短矛。

再悄悄的往前走了一会儿,一行人在距离七色鹿饮水约有几百米的一丛小灌木旁停了下来。

他们努力将身子缩在灌木丛中,避免被七色鹿发现。观察了一下,波竜对公良等人说道:“接下来,就看你们了。”

这是对他们的考验,猎队会尽量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让他们几个新人猎手狩猎,以让他们尽快的成长起来,成为狩猎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公良、俸罕和金,三人对视了一眼,迅即从灌木丛中窜出,往七色鹿群的方向狂奔而去。在窜出草丛的同时,公良持着短矛用力的向鹿群掷去,一头七色鹿不幸的被掷中倒地。

几乎在他们窜出灌木的时候,湖边饮水的七色鹿就发现情况,吓得掉头往树林狂奔。

公良短矛掷中七色鹿时,七色鹿群已经飞奔到距离树林一半的路程,他连忙又拿起另外一根短矛掷了出去。这次击中一头七色鹿的后腿。那七色鹿一个踉跄,又挣扎着往前面树林跑去,公良迅即冲上去,一矛刺死。

旁边的俸罕和金,也各有收获。

金运气好,一冲上去就遇到两头没头没脑四处乱窜的小七色鹿,被他一下打趴在地抓了起来。

俸罕倒是奇怪,没抓到七色鹿,反而抓到一头凶兽孟极。

“你怎么没抓七色鹿?”公良问道。

“我本来想抓七色鹿,谁知这家伙竟然向我扑过来,我不抓它抓谁?”

原来是只傻货,看看它头部被俸罕一棒打得脑浆都出来也知道有多倒霉。两头大七色鹿,两头小七色鹿和一头孟极兽,足够他们猎队吃了,他们也没再下杀手,带着猎物回到临时营地。

为了让他们尽快熟练处理凶兽,这次队里老人没有上前帮忙,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

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聚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老人来说,这东西简直就是一个鸡肋。所以有人宁愿喝水也不愿意喝七色鹿血。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当然还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

这家伙有了口服,大七色鹿的血都没几个人喝,更不用说小七色鹿了,公良就接了一大袋小七色鹿血给它喝。

小家伙抱着装满小七色鹿血的水囊猛灌,喝得一个小肚子像个圆球。

让公良惊喜的是小七色鹿头上竟然长了一茬小角,这在他前世叫鹿茸,可是好东西来着。焱部人不知道宝贝,倒便宜了他。他就把两头小七色鹿的鹿茸给切下来,还收获了一点鹿茸血,被他掺了一点酒直接喝下肚去。

把宰好的七色鹿和孟极兽放在木架上烤,公良就去旁边竹林挖了几根青嫩竹笋出来,放在柴火边上烤着。

“阿良,这东西能吃吗?”俸罕好奇的问道。

“当然能了。”

公良对他这个问题感到奇怪,没好气的回了一句,不再理他。

上次回去后他总结经验,觉得下次狩猎一定要带口锅去,要不然都没口热汤喝。只是这铁锅太大,带着又碍地方,思来想去,他想起了前世打仗时候部队戴的钢盔。那东西在当时可谓两用品,战时是头盔,可以用来挡刀枪子弹;闲时是铁锅,可以用来熬汤煮肉烙饼。

所以,公良就请野罕帮忙打造一个头盔。别看东西简单,野罕可是打了十几个才符合公良佩戴。

拿到铁盔后,他又在里面铺上一层柔弱兽皮,要不然头磕到铁盔疼得要命。起初戴头盔他很不适应,因为太重,戴久后也就习惯了。

这时候,公良取下头盔,并把里面兽皮拿出来,就带着铁盔来到湖边拿着沙子搓洗起来,免得熬汤的时候有异味。

洗好后,装了一头盔水回到营地。

接着,他又去找来几块石头做成石灶,把头盔放在上面烧。等水烧开后,就割了一些鹿肉下去,又从竹林挖了两根竹笋取肉扔了进去。来时的路上他随手采了一点黑耳子、鲜磨,这时派上用场,都被他洗干净后扔进了锅里。

不一会儿,一锅山珍鹿肉汤就熟了。

用腌制的小溪鱼调味后,公良试了一下,味道美美的,好喝极了。

“好喝吗?”俸罕在旁看了,忍不住问道。

“不错。”公良点点头道。

可这时他又发现,没有碗和筷子,怎么吃呢?他连忙去砍来一根粗大刚竹做成碗筷,刚好七色鹿烤熟,大家就开始盛汤吃肉。

公良没急着吃烤肉,而是从火堆旁边拿起烤熟的竹笋,慢慢掰开外面那层笋壳。不一会儿,就露出里面白嫩的笋肉,一股鲜笋的清香也随之飘散出来。咬一口,嫩嫩的,脆脆的,甜甜的,好吃得不得了。

旁边拿着一腿七色鹿肉吃的俸罕闻到香味,咽了口口水问道:“阿良,这东西好不好吃?”

看他那嘴馋的样子,公良直接将一根没掰开的竹笋扔了过去,“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

俸罕大喜,一下把鹿肉放在一边,掰起笋壳来。

烤竹笋的时候公良有数过人头,刚好一人一根。吃着竹笋,配着烤肉,喝着鲜美的山珍鹿肉汤。他第一次,感觉丛林生活是如斯美妙,若没有那么多的危险,他真的很想在这丛林中一直呆下去。

吃饱喝足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一轮弯月高高挂在天空,洒下丝丝缕缕皎洁月光。

有几天没洗澡,看着下面澄净湖泊,公良就想下去洗个痛快,却被大石一把拉住。

公良一时摸不着头脑,怎么,还不能洗澡?好似看到他的疑惑,大石就切了一大块剩下的烤肉,然后带他来到湖边,将烤肉扔了下去。

“嘭...”

湖边猛然炸开一片水花,一条长满尖利牙齿的大鱼跳出湖面,又潜了下去。背脊上那一丛尖锐的利刺在月光下露出森森冷光,看得人头皮发麻。

公良不由吸了口冷气,幸好大石拉住他,要不然等他下湖,估计就成这大鱼的美食了。

仔细看去,湖中还不只一条大鱼。隐隐约约,一条条黝黑的背脊在水里游弋,似乎在寻找刚刚大石丢下的食物。

这下公良可不敢再洗澡了,连忙回去睡觉。

第三十七章 晨曦 大鱼 怪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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