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那是一件艳如朝阳的火红长裙。

它的设计理念,应该出自宫装,而且是那种正式的礼服,前面的长度正好可以露出一点点鞋子,后面长度则是拖地的,材质是极薄的真丝,层层叠叠,蜿蜒旖旎,有飘逸的腰带束起,袖子是箭袖,平添一份凌厉之美,樊芷兰将长长的黑发放了下来,他的发质真是好到不科学,如流水一般顺滑而下,整张脸都露出来,修眉斜飞,凤眼微敛,他身上不知怎的多了一抹浅浅女儿态,却并不会显得怪异不和谐,这烈烈的红色极为衬他,那种夺目的美甚至能冲击的人一时间忘记呼吸。

班冲张大嘴巴,由于先前的心理建设做的太好,他洗脑洗的挺成功,所以当即下意识的捏住大腿一小块肉,狠狠一拧——

“啊——卧槽!”

他的这一声惨叫,终于打破了室内恍若被定格了的气氛,王卉双手在胸前紧紧握住,她激动的浑身颤抖,“竟然真的可以,奇迹啊老天真是对我太好了!本来还打算压箱底,不会有展出的机会了……哼哼,当初谁说过我脑子有坑来着?等着被老娘啪啪啪打脸吧!”

樊芷兰照着镜子,是的,他果然还是喜欢这种风格的衣服。三观已定,审美已定,这个世界的衣服不是不好看,但他总会时不时的觉得别扭,现在穿的这件虽然有些不伦不类,比他荷包里存放的那些差远了,却依然可以聊慰相思。

参加这次的时装周,最大的好处就是开拓了他的眼界,郝英俊一开始劝他转变穿衣风格,说不改的话走在街上会被人当做神经病,但看过秀场那些各种奇形怪状的奇葩设计之后,他终于意识到郝英俊是在扯淡,在现如今这个世道,就算玩果奔都不一定是神经病,他还有可能是行为艺术家!

樊芷兰的审美悄悄地发生了一些喜闻乐见的改变。

看着镜子里那抹浓烈的红,他勾了勾嘴角,暗自赞叹道,真是个耀眼的美人儿啊!

肯定会有男人喜欢的!

王卉激动了一会儿,终于将一颗心稳了下来,她期待的看着樊芷兰,“来,走走看!这件衣服我命名为倒影,原本就是设计给男人穿的,男人的一面是女人嘛,想象一下,一个威严霸气执掌天下的王,他的内心深处,却住着一个倩影,并不是他心爱的女人,而是他的倒影,另一个半身,威严,凌冽,同时妩媚,绝艳——台步不能太男人,也不能太女人——你懂我的意思吗?是不是说的太抽象含糊了?”

她当初这个设计,被很多人骂做神经病,表示完全不可理解,给男人设计条裙子,还要表现出那种在天地间游离的美,完全是异想天开!其实男模中有许多同性恋,有些人的气质会显得很娘,貌似挺符合王卉的要求,她却死活说是不对,根本就是曲解,还因为这搞出了许多不愉快。还有人建议她,干脆就当是女装好了,以女装来说,这条裙子的设计也是非常不错的,真不知道她这么认死理是在抽什么风。

后来王卉就认命了,干脆将这条裙子封存起来,她是个完美主义者,不能表现出最好,宁愿废弃掉,束之高阁。谁知道就是如此上苍眷顾,本来她看樊芷兰,只是认为他适合王权部分,这条倒影她连想都没想起来过,结果恰是刚刚那一眼惊鸿一瞥,叫她敏感的察觉到了他的另一面气质,大胆尝试,才发现竟是如此合适。

如今就看他能不能走出自己想要的感觉了,王卉紧张的等待着。

☆、第031章

樊芷兰走了几步。

王卉皱起眉头,“不对,这也太妩媚了点,过了,要往回收收。”虽然真的毫无违和感啊,比自己看着都有女人味……但并不是这条裙子需要的气质,这让樊芷兰看起来就像个长得比较硬朗一点的女人。

樊芷兰停顿了一下,又开始走了几步。

王卉叹气,严厉的道:“这完全又是个男人了!霸气是足够霸气,那丝意境还是没表现出来。你就不能中和一下吗?下巴稍微抬高一点,注意眼神!”

樊芷兰停下,开始揣摩那种感觉。这一刻,他好似又回到了那惨绿的中二年纪,随着小仓鼠郝英俊,两个人偷偷摸摸的矫正,每次都提心吊胆,生怕被他娘抓住,樊芷兰固然不会有好果子吃,郝英俊却是肯定要被人道毁灭的,躲躲藏藏,简直是身心俱疲。

但这样的经历,也让他骨子里充满韧劲儿,那样的年月都经历过来了,还有什么能打败他!

过了两分钟之后,他又试着走了两步,不得不说,他的基本功打的太扎实了,若是底子太薄的模特,被这样抽象神经的要求一搅合,估计连迈哪条腿都不知道了,最后走成个四不像。但在樊芷兰这里,他却可以通过极少的微调,控制自己的肢体幅度,肌肉走向,同时眼神气质什么的也能做到位,所以这次虽然仍旧不合格,却绝对是在往正确的方向调整。

班冲在旁边看着这神奇的变化在自己眼前达成,人生观都要被刷新了,此刻他对芷兰兄是心服口服,这尼玛就是个神啊,长得比自己还man,扮起女人来却毫无违和感,且说变就变,气质动作一起变,简直如同双重人格,这样牛逼的人物,别管他是什么身份,自己就必须得服气!

莉莉丝在外面坐了会儿,她是个理智的人,培养了那么多模特,通常看一眼,就能摸透一个人的发展方向,合适就是合适,不合适就是不合适,在她看来,王卉为了她的设计,已经有些偏执了,太天真,逮住个人就跟抓了根救命稻草似的,奇迹这东西要那么好出现,人人都能成超模了。

她训练了樊芷兰一个多小时,在他看来,无论是外在还是内在,樊芷兰就没有一丝‘女性’的感觉,那种风格压根儿就不适合他,王卉注定了要百忙一场,她不想去凑那个热闹,只在这儿等一小会儿,他们就会又雷又囧的回来。

结果出乎她意料,这都十分钟了,那边依旧没动静,莉莉丝终于忍不住,想过去看看是发生了什么事。

推开门,樊芷兰正如同初春新柳一般往这边走,眼神睥睨,神情冷傲如同女王,步伐有一种刚柔并济的独特韵律,一股夺人神智的火红之美扑面而来,樊芷兰丝毫不受影响的走到她面前一米的距离,停下,定格,幽黑如深潭的双眸垂下,恰好与莉莉丝对视,两三秒钟之后,他刷的转身,长长的裙摆翩跹,划出一个动人的弧度,他慢慢走远了。

莉莉丝恍若被慑走了魂魄,呆呆的站在那里,雕塑一般凝滞。

但在场的人却没有一个留意她,王卉和班冲啪啪啪的鼓掌,“太棒了,就是这个感觉!把它记住,到时候肯定惊艳全场!”

郝英俊趴在高处看着这般神采飞扬的樊樊,也激动极了,拿着两只粉嫩嫩的前爪啪啪啪的拍,别提多起劲儿了。班冲鼓掌的间隙眼角余光扫过,顿时大吃一惊,尼玛这仓鼠不是成精了吧!这架势拿的相当的到位啊!

樊芷兰心情很好的走过来,“既然差不多了,就先把衣服换了吧!老是这么穿着,若沾了汗迹污渍,展示的时候就有瑕疵了。对了,卉姐,有几个地方需要改一下,我指给你看。”

王卉连忙过去,“怎么,有地方不合适?”

樊芷兰,“有些是不合适,有些地方却是影响美观,比如这里,最好多放出一寸,这里,褶皱要减少两个,还有这一层,根本不需要,会显得比较累赘。”

王卉刚开始听,还有些不高兴,一个门外汉对着一个专业设计师指手画脚,太不自量力了吧?但因为樊芷兰现在的地位非常重要,她不好得罪他,只能耐心听着,实际上很不以为然。

但是听完之后,再稍稍一观察,王卉终于严肃起来,她发现樊芷兰提的那些,并不是毫无理由的,如果照他说的修改了,这件衣服的档次肯定还会有一点提升!

她一边觉得庆幸,一边又心里不是滋味起来。十几年前她还是模特,并没有到超模的地步,在国际上只能算二流,但她心细有野心,模特再风光,也只是吃青春饭,若不早作打算,以后还是要回归碌碌无为,见识过那么大的舞台之后,她甘心吗?思考良久,她终于找到了一条出路,她要去做设计师。

重返校园,拼了命的学习、研究,幸运的是,她是个有天分的人,有了天分,再加上勤奋和野心,最后还要抓住那些稍纵即逝的机遇,打拼了十几年,她终于又一次有了站往国际舞台的资格,只不过换了个身份。

每年那么多模特寻求转型,成功的都是极少数的幸运儿,她一直自豪自己在设计上的天分,但她也清楚的知道,比起一些真正有天分的人,自己还是差远了,她如今在设计师行业,依然只比无名小卒强一点,比起那些时尚教父、教母差远了。

但心态摆的再好,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被一个门外汉指点了,还是感觉到酸酸涩涩的,非常不是滋味,努力调试了好大一会儿,才终于缓过劲儿来。

这会儿莉莉丝终于回神了,她跟见了鬼似的走过来,上下打量樊芷兰一番,确信眼前这个妩媚多姿的家伙就是方才还霸气侧漏的樊芷兰,她默默地伸出拇指,“你真是个神人啊!”

自掌嘴巴!叫你太铁齿,这回被打脸了吧!

樊芷兰微微一笑,叫上班冲协助,将衣服换了下来。班冲苦命的举着临时换衣间,他的肚子突然咕噜咕噜的响了起来,声音非常嘹亮。

“对啊!我说什么事儿忘记了呢,卧槽本大少竟然还有一天会如此爱岗敬业,午饭都没吃啊!我看看现在几点了……六点!简直惨无人道啊!赶紧着,芷兰兄,你也饿了吧?怎么你也不提醒一下呢,真是的,招待不周招待不周,你也换好衣服了,咱赶紧找地方吃饭,吃大餐,我请!”

话音一落,他就感觉到了一股森森的怨气萦绕,顺着来路看过去,正好与目光幽幽的魏鹏程对了个眼,七尺高的汉子,此时精气神儿都没了,蔫耷耷的,看起来可怜极了,让人瞬间联想到饿了好几天的狼狈流浪狗。

他也一天没吃了!一路摸爬滚打的找过来,这一天是犯了哪路小人了啊!

“呵呵,那个,别耽误了,咱赶紧走,不远的,很快就到!”作为地主,班冲心虚的摸了摸鼻尖,觉得最好的补偿就是赶紧大吃一顿,保质保量的吃。

樊芷兰自然与普通人不同,饿个一顿半顿的根本不叫事儿,但能吃饭还是吃点儿的好,这个国家的美食挺不错,吃起来并不煎熬。他跟上班冲,一行人很快下楼离开了。

苦逼的西蒙——就是那个奉命跟踪樊芷兰的倒霉蛋,在那个咖啡厅里坐了足足半天,从中午坐到傍晚,饿了就去旁边的便利店买个汉堡吃,渴了就喝咖啡,还不敢多喝,就怕忍不住要去撒尿的时候,跟踪的对象恰好离开,彼此错过。就算再怎么觉得这个跟踪任务就是个鸡肋,他也不敢真办砸了,万一boss想起来了呢?跟踪一个平民这等小事儿都办不好,在boss那里挂了号,一辈子别想出头了!

坐到屁股痛,咖啡店的店员开始频频朝他打量,显然将他当成了怪胎。

西蒙真是有苦也说不出。

但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如此敬业的态度,那是必然会获得丰硕成果的!见到樊芷兰一行从大楼里出来,他简直要热泪盈眶,赶紧付了帐,给了一笔丰厚的小费,他跟了上去。

开着车东绕西绕,停在一家有名的牛排店门口,西蒙惊喜极了,因为中午他们就没见下来吃饭,他是多担心他们晚饭也那么解决了啊,连着两顿饭都吃汉堡,超级苦逼啊!幸好他们过来吃牛排,他就可以一边监视,一边顺便将自己喂饱了。

他机智的找了个与他们相邻的卡座,侧耳倾听他们的谈话,如果听到有用的信息,就有理由与boss直接对话啦,起码混个脸熟!

结果他们说的竟然是中文……啊去死吧!

吃完饭,很正常的开车草草游览了几处米兰的著名夜景,然后找了家酒店开房,休息,中途没有叫任何服务,乖巧的像个未发育的小男孩,一无所获的西蒙太沮丧了,只能也开了个房间,一觉睡到天明。

第二天,西蒙的霉运却仿佛消耗完了,开门就有惊喜!

樊芷兰穿了一身玉青色的裙子(?)出来了!夹杂在普遍惊艳的脱窗的人群里,西蒙毫不引人瞩目的狂拍数张照片,那一刻,就是爽!

☆、第032章

时装周期间,总会少不了各种各样的街拍,有名人的,也有普通人特辑,各种时尚刊物、时尚网站记者统统出动,凭着一双利眼,捕捉镜头,争夺眼球。那些一线二线三线的明星们,也早早起程,换上华服美妆,为自己争取版面,获得曝光度。这个超级繁华的都市,一日胜过一日的多姿起来,大街上随时可见高质量的帅哥美女,令人目不暇接。

在这样惨烈的竞争中,樊芷兰这个无名小卒,横空冒出来的东方人,竟能杀出重围,话题性直逼那些有巨大粉丝基础的明星,他长得够有辨识度是一个方面,那身绝对够与众不同的衣服也是一个方面,再有,就是时也命也了。之后有些人想要复制他的‘成名之路’,也穿上中国的古装招摇过市,却全落了个东施效颦的下场,实在可悲复可叹。

第一个吃螃蟹的是牛逼,第二个吃螃蟹的是傻逼。

不得不说,现代人的气质穿上古装,那实在是不伦不类,更别提还有些人不按常理出牌,标榜个性,偏不戴假发,短短的头发吹个时髦的造型,想营造一种时尚的混搭风——因为是在老外的地盘,他们看不懂就是看个热闹,所以也没人大肆吐槽,漂洋过海翻墙过来的一群国内同胞可就没那么厚道了,哈哈哈各种话题疯狂刷屏,还异常丧心病狂的将他们与樊芷兰劈在一起,标注五个大字,不准看旁边!

各种奇葩言论简直让人不能直视。

比如——男神求假发品牌各种求!快告诉我是不是很贵!我就要那种长度那种光泽度那种以假乱真度的好物!报个数字上来我马上不买苹果了把肾留出来给它!

再比如——舔屏!怒舔舔舔舔舔舔舔!妈蛋手机和电脑全都报废了我该怎么办……

还比如——本来因为娱乐圈某个猪队友的出卖,我已经对贵圈的男神绝望了,有脸的没身高,有身高的长太丑,在这样让人绝望的时刻,他,如同一股清澈的山泉,滋润了我干涸无望的心灵,啊,我又活过来了!我已经成了他的脑残粉,男神我要给你生孩子!

当然,有粉就会有黑,有人高贵冷艳的切,说完全看不懂他的帅点在哪里,长得那么邪气一看就不是好人,呵呵一群瞎眼的脑残,他比xx差了500个xx!

甚至有人还吐槽,说现代化的大街上,神经病一样偏要穿古装,简直low爆了,而且太有心机,不就是想出名吗?一帮蠢货就这么给人利用,不忍直视!

至于那帮东施效颦的陪衬物,被犀利的轰炸过一遍之后,所有人不约而同的无视了他们,好像懒得白费那些口水。

就算被人骂成狗血淋头,也比彻底无视要好许多呀!简直耻辱透了!

略过这边的风起云涌,却说苦尽甘来的西蒙,大早上起来拍到这样有内容的照片,那真是神清气爽!无他,终于和boss有话题聊了!按捺住激动的心情,他将几章拍的最出色的照片发给了boss。

男人穿裙子,在西蒙看来,就是妥妥的异装癖,更何况他还有一头特别显眼的长发。就他个人来说,虽然说不上歧视,反正绝对不是加分项,但boss是何种观感,他就不知道了,保险起见,他并未添加任何导向系描述,以免意见不同惹来反感。

蒂凡尼收到那张照片的时候,正准备吃早饭,他细细的翻看一遍,然后开始编辑信息。

西蒙收到短信,那种极端荣幸的感觉,让他反反复复的重读了n遍,最后存在收件箱,还是用的加密模式。

然后他申请郑重的给boss回信息:是一个中国品牌,英文名叫sr,他应该是那场秀的首席模特,我会调查清楚的,一旦确认,会第一时间汇报。

跟踪一天,也不是白跟踪的,西蒙将能打听清楚的情报全部了然于心,现在boss有问,他就能第一时间做出回答……机会果然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啊!

boss回了个ok过来。

放下电话之后,蒂凡尼神情愉悦的对身边的理查兹说道:“我会去看sr的那场秀,你来安排。”

理查兹低头应了。

他们此时的所在地,赫然就是米兰的某处五星级酒店。

……

樊芷兰本来还打算在米兰好好逛逛,但一件突发意外让他不得不提前中止,心急火燎的返回了酒店,并在门把手上挂了免打扰的牌子。

“樊樊,感觉怎么样?会不会有什么危险?!”郝英俊急得团团转,但他什么忙都帮不上,这一刻简直心塞。

樊芷兰的脸上透着一层潮红之色,他在门上布设了一道简单的禁制,从乾坤袋里掏出九十九颗中品灵石,手法极快的按照早已练习过无数次的阵法图依次摆好,双手打出一道繁复的法决,那些灵石瞬间一亮,然后马上又黯淡下来,房间里的灵气迅速的集聚过来,他盘膝坐好,无心向天。

闭上眼睛之前,他还安慰郝英俊,“放心,只是突然有所感悟,这次筑基算得上是水到渠成,估计只要三天的时间,就能成了。”这番话一说完,他就进入了入定状态,灵台空明,专心疏导灵气,凝气成水,全力筑起基来。

郝英俊发起愁来,只要三天!这说筑基就筑基,连个先兆都没有,至少要找个靠谱的地方吧?竟然跑到酒店来筑基,你当是自己家吗,三天不出门酒店工作人员早疯掉了!他们肯定怀疑,客人是不是死在里面了……然后破门而入。更何况,你答应了人家帮忙走秀,却失了音讯,他们不过来找的可能性有多大?

作的一手好死啊!

郝英俊吐槽归吐槽,到最后还是要心甘情愿的给他收拾烂摊子。抄起电话,变声成樊芷兰的声音给酒店客服打了一个,说自己这边正在闭关搞创作,灵感迸发必须不能打断,放心他已经机智的备下了足够的食水,三天后再过来打扫卫生就好。

酒店这边好打发,下面轮到班冲,郝英俊编起故事来就小心了许多,他说自己生平的爱好就是画画,平时一旦沉浸在艺术的氛围里,就会有些神经质,进入忘我的状态。来到米兰这个艺术之都,刚刚突然间感觉到灵感迸发,于是打算不出门闭关作画,估计要三天,所以三天后才有时间再去练习一下,非常抱歉。然后他就挂掉了电话,顺便拔了座机关了手机。

它自己则忧心忡忡的分出一些精神来,进入网络,随时监视那些人的动向,以能快速做出准确的应变。当然大部分心神还是在樊樊那里,它知道那个阵法就是专为壕们打造的豪华版聚灵阵,灵气可以用那些灵石自给,所以基本不太依赖外界的灵气。筑基的时候需要吸纳海量的真气,以地球目前的状况,显然是供应不起的,所以只能用海量的中品灵石活活的堆出来,真是相当肉痛。

其实樊芷兰说的没错,这次筑基还真没多大风险,主要是他基础打得太牢固了,练气期大圆满足足五年,每天都勤练回鸾舞,然后压制着修为,只差一个契机就能顺利筑基,比那些需要嗑药勉强冲关的要强上许多。

他平心静气,意守丹田,将弥散在经脉中的灵气疏导、压缩,聚灵阵中的灵气几乎肉眼可见,源源不断的被他吸收进来,突然,他长身而起,几乎如同幻影一般的舞动起来,正是那部早已烂熟于心的回鸾舞!

这舞他已经能够做到第二小节的第三个动作,这次从头起练,顺畅而优美,蕴含着少许天地至理,到了平时卡住的地方,很轻松地就又往下顺了五个动作,到第六个的时候终于无力为继,他不再勉强,只从头再来一次,如此反复,灵力坚持不住了就坐下闭目调息,状态回来了就继续起身练舞,三天的时间,不吃不喝,那舞他能跳出来的动作越来越多!

终于,到第十五个成功完美的跳出来之后,他只感觉嗡的一声,量变引起了质变,那些弥散的雾状灵气,在飞速旋转的凌厉漩涡中,转变成了一滴水,积存在丹田之中!此刻开始,他终于成为筑基修士了。

筑基期,才算是正式踏入仙途,可以修习真正有威力的术法,可以炼制飞剑,然后御剑飞行,攻击力和自保力都上升了一个台阶,寿命也平添上百年,算是迈过了修行途中的第一大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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