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孙校长那样的,国家恢复高考后,每年大年初一到初十左右,提着礼物上他家拜年的人都络绎不绝。亲近的人会咋初二左右上门,关系远的最好是自觉点,过了初五登门不惹人厌。
夏子毓和孙校长并没有多亲近,不过孙校长对好学生向来很喜欢。
夏子毓年前来的那一次,就说过初二、初三左右可能还会再来一趟,毕竟她常年在京城上学,也不想和孙校长生疏了师生情谊,这是夏子毓的原话,瘙到了孙校长的痒处——其实仔细想想,孙校长根本不担教学任务了,能和夏子毓有多少师生情?
夏子毓真的舍不得老师,也该看望当时教过她的科任老师才对。
夏子毓就这点特别有本事,孙校长反正是信她的。
一大早,夏子毓就拿出事先准备的礼物:“二叔,东西我都替您准备好了,我教您的话,您都记住了吗?”
夏大军换了自己最新的衣服,脚上穿着那双王建华送的解放牌胶鞋,向夏子毓拍着胸脯保证:
“我记了一晚上,肯定忘不掉!”
“那走吧,我们去孙校长家。”
张翠是搞不懂女儿的想法,替夏晓兰操心有啥用,能换来那臭丫头的感激?
还要让自己家掏钱买礼物给夏大军绷面子?
张翠也不想想,夏大军卖苦力赚的钱都交给了夏老太,夏老太转手就把钱给了夏子毓……夏子毓花钱买礼物,那是用夏大军的钱在大方呢!不过像张翠这样自私的人,别管钱的来源是谁,到了她手里,那就是她家里面的钱,再掏出去就心痛。
夏子毓带着夏大军,到了安庆县,敲开了孙校长家的门。
孙甜给开门,发现夏子毓站在门口,“孙老师好,这是我二叔,是晓兰的爸爸。”
“快请进,快请进,我叔叔早就在念叨你。”
孙甜对夏晓兰的印象很好,她也和夏晓兰挺有缘分,夏晓兰入学插班的考试就是孙甜监考。夏晓兰咋学业上表现的越出色,孙甜都觉得与有荣焉。
就是不知道夏子毓把夏晓兰爸爸带到这里干什么,孙甜还以为夏晓兰也一块儿来了,后面又没跟着别人。
夏大军给自己鼓劲,侄女可说了,能不能把晓兰和她妈接回来,就看他今天的表现了。
……
年初二要给夏晓兰姥姥、姥爷上坟,香烛纸钱早有准备,还备白猪肉、苹果和馒头当祭品。
往年哪里有啥苹果,准备着馒头就不错,活人都吃不饱,还能管死人吃的丰不丰盛?祭品是要一直放在坟头供着的,又不像年前敬神的大公鸡最后还能被人吃掉,算是食物浪费,谁家穷谁家富,别看他平时嘴里吹牛,就看他家先人坟前摆了啥!
夏晓兰姥姥、姥爷的命也苦,早年逃荒到七井村,姥姥肚子里怀着大儿子,到了这地方就不想走。
反正打仗死的人不少,村子里有些房子空着没人住,村里缺青壮劳力,姥爷就在这里安家落户。
没几个月,夏晓兰的大舅刘勇出身了,还在亲妈肚子里时就担惊受怕长途跋涉,生出来也是像小猫一样,还以为养不活,小灾小病不断,却也给养大了。刘勇几岁时,亲妈再怀孕,三年两抱,生的女儿,就是刘芬和刘芳。
也是因为刘勇身体不好,父母对他多有娇惯,把刘勇养成了偷鸡摸狗不务正业的闲汉。
开始还有两个老的撑着,刘勇十几岁的时候,夏晓兰姥爷生了肺病没熬过去,姥姥身体也不好受不了这打击,双双撒手人寰。他们两个别说看到亲孙子出世,那时候三个孩子都还没成家,最大的刘勇才十几岁,刘芬和刘芳更彻底是小孩子。
“我混账啊,没让你姥爷、姥姥享过一天福。”
还没走到墓地,刘勇就开始抹眼泪,他哭刘芬也哭。
夏晓兰也不知道该咋劝,子欲养而亲不待本来就是遗憾,姥姥、姥爷也去世的太早,两人都不到五十岁,根本没机会过上享儿孙福的好日子。
等到几个人端着祭品到了坟前,发现那里已经有个女人在蹲着哭。
那声音抑扬顿挫的,不就是夏晓兰的小姨刘芳吗?
“爸,妈,您二老走得早,也不看顾面下我们兄妹三个,您二老睁开眼睛看看……”
呔!这个戏精!
夏晓兰真想对小姨说句,二老睁开眼,你肯定要被吓得屁股尿流!
“刘芳!你又在干啥?”
大早上的,刘芳在父母坟前搞这一出,村里人看见听见了还不晓得要咋说闲话,刘勇被她气得脑袋疼。
第170章 都是戏精!(597票加更)
梁秉安的意思,刘芳今天带孩子回来给姥爷、姥姥上坟,坟前磕几个头,娘家这边就算恢复走动了。
可梁欢不买她爸的账,初二早上就闹着要去爷爷奶奶家。
刘芳也舍不得女儿奔波,梁欢不来,她也懒得带梁宇。就有了独自跪在坟前哭哭啼啼的一幕,刘勇要扯她起来,发现她一双眼睛真的又红又肿,刘勇就不知道该咋办了。
“涛涛他姑,你要给二老上坟,我们是不让你来吗?你自己跑来,外人还以为刘家没儿子主持祭祀了呢。”
安庆以前的规矩,出嫁的女儿过年还不能回来给爹妈扫墓,不然娘家兄弟会不高兴,外人也会笑话这家人没规矩。不过那是老黄历不提,现在约定成俗的新规矩是上坟要由儿子点香,嫁出去的女儿负责磕头烧纸就行。
哪有绕过儿子,出嫁女独自跑来先上坟的?
大过年的,李凤梅不想说的更难听,刘芳这样搞,外人还以为刘家没儿子了……那不是变现咒她男人死啊!去年刘勇出门跑货,要不是被周诚救了,说不定人还真回不来,李凤梅嘴上不说,心底对这些忌讳的要命。
刘芳知道嫂子在气啥,她也委屈啊。
她就顶着一双红肿的眼睛,看着她哥和二姐,“当着爸妈的话咱们兄妹俩把话说清楚,我知道你们对我有意见,你们不想认我这个妹妹了是不是?”
刘芬摇头。
不着调的妹妹就少来往一点,免得惹得大家都不高兴。
但还不至于真的断绝关系。
刘勇和刘芬的想法相似,不想搭理刘芳是真,真要登报断绝关系,也没到那一步。再说了,这不是当着二老的坟茔么,刘勇是当大哥的,不愿意让泉之下的父母担心难过。
“你起来,你这样像啥话!没说不让你上坟,有话就好好说。”
刘勇一退,刘芳马上从地上爬起来顺杆子爬:
“大哥,二姐,咱们还是兄妹吧?”
刘芬先点头,刘勇点头的动作比较僵硬。李凤梅和夏晓兰交换一个眼神,夏晓兰表示自己也没办法。在她看来,小姨刘芳是小奸小滑,起码在对方没有真的把夏晓兰往死里算计时,和夏子毓一家子的性质不同,危险等级也不同。
夏子毓她不仅是抢男人,还放任流言肆虐,甚至流言就直接和夏子毓脱不了关系,内外相加,逼得“夏晓兰”撞柱自杀。
刘芳这点小算盘不是一回事,刘芳是想让夏晓兰嫁给她介绍的人。
只要夏晓兰自己心不贪,主意正,现在都啥年代了,婚姻自主是写进国家法律的好不好!
如果夏晓兰不想嫁,就没人能逼她嫁人……像旧社会那种男的把女的名节坏了,一纸婚书遮羞的事,在如今极为荒唐,更不可能发生夏晓兰身上。她不是那些有受虐症的言情女主,最后还要和强奸犯男主走向大团圆结局。夏晓兰遇到类似的事,只会当成是被狗咬了一口,然后去报警,把打着爱她名义伤害她的强奸犯送去监狱!
对自己的婚姻有主见,夏晓兰不认为自己会被刘芳蛊惑。
她就看这戏精小姨要咋唱这出戏。
李凤梅没办法,人家都当着公公婆婆的坟茔求兄妹和好,她在开口质疑,才成为唯一的坏人。
别管心里咋想,刘芳搞这一出,又能死皮赖脸的和众人说说笑笑了。
她今天显然是有备而来,除了给爹妈上坟,还给刘子涛准备了红包,夏晓兰也有个,但夏晓兰死活没要:“小姨,我和欢欢表妹不一样,我虽然只大表妹两岁,却已经能自己挣钱了,哪能再要小姨的红包。”
话是这样说没错,刘芳先入为主,总觉得夏晓兰是在说她女儿梁欢不赚钱。
刘芳今天是来缓和关系的,但她颐指气使惯了,根本不能接受别人说梁欢一句坏话,下意识反驳夏晓兰:
“哎,欢欢还在上学呢,今年在念高一,我和你姨父都指望欢欢能考上大学,女孩子嘛不用太辛苦,大学毕业分配一个轻松的工作最好……晓兰,你姨父说的事,你可得好好考虑下,别一时耍倔,错过了招工的机会。”
当个体户有啥好,说出去都是丢梁家的人。
刘芳丢不起这人,琢磨着还要给夏晓兰安排个工作。
工作嘛当然是安排在临县,到时候她可以慢慢劝夏晓兰改变主意。
要不是刘芳早早暴露了自己的目的,夏晓兰真的要感激小姨如此关心她的前程和生计。
“小姨,我就喜欢干个体户,我觉得替自己工作很自由,不习惯被单位的条条框框给限制住。”
刘芳说了一大堆,夏晓兰就随口敷衍两句。因为刘芳嫌弃个体户丢人,不管是谁,都没有告诉她一家人在商都市那边的生意。
“蓝凤凰”的事没说,夏晓兰要参加7月份高考的事也没说。
刘芳不知道自己在鸡同鸭讲,自认为今天回娘家修复关系是圆满完成了任务,嫂子李凤梅不是还留她吃饭了嘛,外甥女晓兰也似乎放下了戒心,不是和她说笑几句。
就是这丫头说话不知道咋回事,若有似无的,总让她觉得堵心。
……
夏晓兰说话只是让刘芳觉得堵心。
但听了夏大军说的话,孙校长就觉得为难了。
夏大军把家务事的难题放在孙校长面前,孙校长没干过这种妇女主任劝架的活,简直是一个头两个大。可夏大军说的情真意切的,挺魁梧一个老爷们儿,在孙校长面前像个鹌鹑鸡。
与此同时,孙校长又觉得夏大军说的有几分道理。
夏大军说他可以卖力气赚钱,别的不说,供女儿上学肯定能保证。
还说夏晓兰以前是自己不上学,要早知道夏晓兰能学的进去,他肯定不会让夏晓兰初毕业就辍学。
夏大军的意思,母女俩现在还生他的气,夏晓兰跟着她妈赌气住在舅舅家,那孩子性格倔,他和刘芬离婚,夏晓兰就和夏家撇的干干净净。
“她连我的钱都不会用的,是真能不认我,要是我和她妈和好,她就不至于一边要出去赚钱,一边还得记挂着学习。”
就是这点,把孙校长给打动了。
孙校长一直觉得,夏晓兰应该乖乖呆在县一,和其他学生一样,每天的生活重心就是学习。学校的补助夏晓兰不拿,亲爹要供她上学,总不能还是拒绝吧?孙校长有点激动,自学的夏晓兰期末考试是年级第二,总分514,要是专心学习,她的极限又在哪里!
“那你们说,我能帮上什么忙?”
第171章 总有路人操碎了心(5更)
按照夏子毓和夏大军的说法,夏大军和刘芬夫妻感情没有大问题,全是家庭内部矛盾,夏晓兰性格比较急,就让刘芬跟着她离开夏家,母亲都是拗不过孩子的,自然就跟夏大军离婚。
如果两口子要复婚,夏晓兰就是个障碍。
夏大军的意思,他和刘芬单独见一见,在孙校长的见证下两人重归于好,这件事把夏晓兰跳过去,她别扭个几天,也只能接受事实。
孙校长的老婆快把眼睛眨坏了,孙校长一点没接到老婆的暗示。
等送走了夏大军和夏子毓,他老婆就发飙:
“学生的家事你也管,你干脆去当街道办上班好了!”
孙校长觉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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